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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求参与“美国对泰国虾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案”的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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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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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8日,中国驻WTO代表团向美国代表团和泰国代表团、以及WTO争端解决机构主席致信(WT/DS343/5),中国政府要求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4.11条之规定,通知上述各方其希望参加由泰国提出的美国对泰国虾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案的磋商过程。泰国的该磋商请求已于2006年4月27日散发给WTO成员方,标题为“美国对泰国虾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案”(WT/DS343/1, G/L/776, G/ADP/D66/1)。
中国认为,在该争端中,就美国向中国虾实施的类似措施有实质的贸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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