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WTO法律制度研究
>
土耳其外贸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空调作出反倾销终裁前事实陈述 |
|||||
|
时间:2008-04-17
点击:
|
|||||
|
据商务部网站报道,日前,土耳其外贸署对原产于中国的壁挂分体式空调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前事实陈述。土耳其外贸署认定,原产于中国的上述涉案产品在土耳其国内构成倾销,并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土耳其外贸署未给与应诉的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
土耳其外贸署初步认定:被抽样调查的2家中国企业--宁波奥柯斯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广东美的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43.19%和38.64%;5家未被抽样的应诉企业--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公司、广东科龙空调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和TCL(中山)空调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均为41.61%;其他中国出口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2.63%。根据土耳其相关法律程序,土耳其外贸署将把上述决定交给土耳其不正当竞争评审委员会,后者在审查后将对本案作出最终裁定。 本案的各利害关系方对上述决定的评论须在2006年7月3日下班前提交给土耳其外贸署,并可申请在2006年7月4~7日举行听证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