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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时间:2008-04-17 点击:
 2006年11月24日,在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的共同见证下,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巴基斯坦商务部长胡马云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2005年4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巴基斯坦总理阿齐兹共同宣布启动中巴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此后,中巴双方就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投资、争端解决、合作等问题进行了6轮磋商,并于近期就《协定》内容达成一致。 
  根据该《协定》,中巴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降税。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矿产品、纺织品等;巴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六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照顾双方各自关注的基础上,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除了货物贸易自由化外,《协定》就投资促进与保护、投资待遇、损害补偿以及投资争端解决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将继续促进双向投资。《协定》还就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双方决定将于近期启动中巴服务贸易谈判。 
  该《协定》将是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之后我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由贸易协定。《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提升两国间的经贸合作水平,为中巴传统友谊和中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入新的内涵,并为我国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构建和谐世界树立新范例。 
  近年来,中巴双边经济贸易发展较快。2005年,双边贸易额达42.6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39%。两国的产业结构和进出口商品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我国对巴基斯坦出口的产品主要为高科技产品、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和家电等,我国从巴基斯坦进口的产品主要为棉纺织品、皮革、水产品等。此外,两国在服务贸易等领域也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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