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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零部件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时间:2008-04-17 点击:

  2006年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零部件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ex87149110、ex87149130、87149950、87149630、87149390、87149430、ex87149490、ex87149990、8714991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10月1日~2006年9月31日。
  欧盟委员会在立案公告中称,自从作出将对中国自行车的反倾销税范围扩大至自行车零部件的终裁决定以来,欧盟委员会不断收到有关进口商要求免除自行车零部件的反倾销税的申请,而且欧盟委员会也有证据表明,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零部件的反倾销税,不会再存在规避行为。
  1991年10月12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3年9月9日,欧盟对此案作出反倾销终裁;1998年9月1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0年7月14日,欧盟对此案作出终裁;对所有中国公司征收30.6%的反倾销税;1996年4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1997年1月10日,欧盟对此案作出终裁:将针对中国产自行车的反倾销税扩展至自行车零部件,反倾销税率为30.6%。目前,欧盟对中国自行车及零部件的反倾销税率为30.6%。

(裘红萍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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