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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公布支持阿根廷在对美“日落复审”争端中之主张的专家组裁决

时间:2008-04-17 点击:
   11月30日,世贸组织公布了争端解决专家组的裁决,认为美国未遵守2004年专家组关于美国反倾销案件日落复审程序中存在错误的裁定。
    履行专家组赞同申诉方阿根廷的主张,认为按照《美国关税法案》建立起来的“日落复审”机制所使用的某些弃权条款仍然违反了WTO规则。具体而言,专家组认为这些弃权条款规定,政府若要在5年后继续维持反倾销税令,就必须确定倾销可能持续存在或再次发生,这违反了WTO反倾销规则。
    美国有权就履行专家组的裁决提起上诉。如果该裁决被维持,美国就必须修改相关法规,否则将有可能面临阿根廷所采取的报复措施。
    该争端源于美国所签发的对从阿根廷进口的石油管征收反倾销税的命令,该产品指的是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的钢管、油田钻井管材、钻机套管、以及其他类似产品。
    2002年10月,阿根廷在WTO发动争端解决程序,质疑美国商务部在“日落复审”中对其征收1.36%的反倾销税。按照1994年《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商务部必须在五年之后解除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令,除非其发现解除之后可能导致倾销或补贴的继续存在或再次发生,以及继续或再次对国内生产商造成实质性损害。
    2004年7月,WTO专家组赞同阿根廷的主张,认为商务部关于“日落复审”之规定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WTO《反倾销协定》。专家组于2006年11月15日公布了该裁决(221 WTO, 11/16/06),并于2006年10月13日公布了中期裁定(205 WTO, 10/24/06)。
    2005年12月,美国对WTO声称其已修改了相关法规,并遵守了WTO的裁定。基于所修改的法规,商务部发布了第129条决定,认为撤消征收1.36%反倾销税的命令可能导致倾销的继续存在或再次发生。
    然而,履行专家组裁定美国对相关法规的修改仍不足以使这些法规与WTO规则相符,宣称尽管弃权条款已经过修改,但美国商务部仍然有可能做不到按照《反倾销协定》第11条第3款的规定在“充分的事实基础”上得出合理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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