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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时间:2008-04-17 点击: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发布日期:  2006-12-13 02:07:17  访问总次数:  103
 

  2006年1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2005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复审调查期为2004年6月1日~2005年5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17179、94032000和94017100。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折叠桌椅反倾销行政复审案作出的终裁结果

出口商/生产商

加权平均倾销幅度(%)

泉州市菲莉家具发展有限公司、菲莉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0.24

厦门新技术集成有限公司

0.08

普遍税率(包括浙江安吉九州机械有限公司、余姚市一象中空吹塑有限公司、厦门泽辉工贸有限公司)

70.71

(史云庆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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