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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大蒜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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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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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网站报道,2006年12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在其《联邦公报》上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间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0.4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相关企业需在自2006年12月18日起的40日内将调查问卷的答卷寄至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答卷的原件需在截止日后的5日内提交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文件处。有关利害关系方可以要求在举行最后听证会前召开特别会议,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讨论相关司法问题。
1994年12月8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共同对外税号为07032010和07032090。1996年1月18日,巴西对本案作出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2001年1月9日,巴西对本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01年12月21日,巴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4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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