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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边境服务署对铜制管件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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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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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8日,加边境服务署对铜制管件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决定,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美国、韩国和中国的铜制管件存在倾销,其中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为0-242%;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铜制管件存在补贴,补贴量为每公斤产品17.73元人民币,有两家中国公司被边境服务署认定既不存在倾销,亦不存在补贴。
任何受此结果直接影响的利害关系方可就边境服务署的终裁决定向加联邦上诉法院申请司法复议。利害关系方包括国内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国(地区)政府等。 加国际贸易法庭将就本案的损害部分继续进行调查,并将于2007年2月19日前作出终裁决定,并最终确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征收。如国际贸易法庭裁定倾销或接收补贴的被调查产品没有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本案将终止调查,所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也将被返还给加进口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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