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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惠国待遇?

时间:2008-04-17 点击:
《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部分第1条第1款规定: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对于原产于或运往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都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任一成员方的相同产品。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方之间互相给予最惠国待遇,即世贸组织的缔约原则是:一个成员给予另一个成员的贸易优惠和特许必须自动给予所有其他成员。作为世贸组织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对规范成员方之间的贸易,推动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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