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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对原产于英国的部分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时间:2008-04-17 点击:
   2007年4月25 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4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英国道康宁有限公司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2007年2月15 日,英国道康宁有限公司向商务部提出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申请。公司主张在复审申请期内的倾销幅度已经降低,请求商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确定新的倾销幅度。
    
      商务部依法对上述申请审查后,决定自 4月25日起开始对原产于英国道康宁有限公司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复审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调查的被调查产品一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 29310000、38249090。
    
      本次期中复审调查通常应在复审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即于2008年4月25日之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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