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WTO法律制度研究
>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
||||||||||||||||||||||||||||||||
|
时间:2008-04-17
点击:
|
||||||||||||||||||||||||||||||||
|
2007年10 月18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见下表)。按计划,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07年11月30日对本案作出最终损害裁决。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结果
2004~2006年美国自中国进口铜版纸情况
2006年1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程序,这是美国首次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01319.00、48101320.10、48101320.90、48101350.00、48101370.40、48101419.00、48101420.10、48101420.90、48101450.00、48101470.40、48101919.00、48101920.10和48101920.90。在美国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美国对华反补贴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业界以及全球的广泛关注。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史云庆编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