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一键分享
QQ空间
新浪微博
百度云收藏
人人网
腾讯微博
百度相册
开心网
腾讯朋友
百度贴吧
豆瓣网
搜狐微博
百度新首页
QQ好友
和讯微博
更多...
百度分享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
高级搜索
首页
|
WTO法律制度研究
|
学界新闻
|
动态速递
|
国经学人
|
法学论文
|
法规案例
|
立法建议
|
法律书屋
|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
|
重要会议纪实
|
研究会之窗
|
热点关注
卡利尔诉碳烟幕弹公司案 CARLILL v. CARBOLIC SMOKE BALL CO.
论香港电影、电视剧中的律师形象及律师伦理:胡惠生先生的主题演讲
论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
双边投资条约中的几个问题
国际经济法基本问题论纲
关于在中国法律教育中进行案例教学的思考
相关文章
国际贸易争议与仲裁(经济管理类课程教材·国际贸易系列)
如愿意投稿或有什么建议或问题,请致函
网站编辑部
版权所有@2005 国际经济法网
京ICP备05071080号
当前位置 :
首页
» WTO法律制度研究 >
北京应对TBT须防患于未然
时间:
2008-04-17
点击:
声明:此稿件在本网站的刊载得到作者特别授权,非经准许不得转载!
[摘要]北京市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多集中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往往也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实施地,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北京市出口贸易影响重大,北京市政府和企业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
[全文阅读]北京应对TBT须防患于未然
分享到:
0
0
顶一下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