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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多哈回合环境货物谈判

时间:2008-04-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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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多哈回合环境货物的谈判来自《多哈部长宣言》第31(iii)段的授权,该段要求成员方就降低或适当消除环境货物和服务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行谈判,但并没有说明什么是环境货物。根据贸易谈判委员会的决定,环境货物的谈判在WTO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特别会议(specialsession)中进行,但同时,非农产品谈判小组的谈判也涉及环境货物,因为非农产品和环境货物有很大的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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