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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

时间:2002-05-09 点击:

        杨松,女,39岁,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经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辽宁省重点建设学科经济法学科(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术带头人。辽宁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经济法制研究中心负责人,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市场经济法律秩序”负责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法学)。作为主持人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省教育厅等科研立项9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著述10余部。自任教以来,为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教授法律专业基础课和必修课近10门,教授过13届学生,指导研究生50余名。曾连续破格评为副教授(30岁)、教授(32岁)。曾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首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奖”、首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辽宁省首届政府奖一等奖以及辽宁省社科联、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政府多项教学与科研奖励。被列入“辽宁省跨世纪社科理论人才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省级优秀教师。是沈阳市第14届人大代表,辽宁省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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