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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在自由贸易区浪潮中后来居上——兼谈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经验

时间:2008-04-17 点击:
论文摘要:自由贸易区是当今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WTO形成了一定的威胁。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区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自由贸易区,对于其成员的经济和贸易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带来一定的教训。目前,我国仍未正式建立自由贸易区,容易被边缘化,因此我国一定在这个浪潮中后来居上,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 外贸可持续发展
 
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信息网络化,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整个世界的面貌。而在整个世界经济领域中,以WTO为代表的经济全球化以及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各自由贸易区正在日益影响着国际贸易的规模和前途,也影响着各国人民的生活质量。
一、自由贸易区的本质特征
自由贸易区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1]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其目标是率先在区域内部实现贸易自由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与多边贸易体系具有互补性,因为区域自由贸易区对外还是开放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GATT24条将自由贸易区作为一种例外,允许WTO成员方建立[2]。因此,自由贸易区和多边贸易体系可以共存,事实上绝大多数世贸组织的成员同时也是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其本质特征在于:
(一)在成员国内部取消贸易障碍,实现自由贸易,但没有共同对外关税;
(二)通常采取原产地规则,进一步加强了区域成员的贸易优势地位;#p#分页标题#e#
(三)但是,目前的事实发展证明自由贸易区对多边贸易体制、尤其是WTO形成了强烈冲击。WTO体制面临日益发展的自由贸易区的重大挑战就是后者在不断地晃动WTO的基石,即非歧视原则,因为自由贸易区在内部实施非歧视原则,而对非自贸区成员的WTO成员给予的是相对性歧视原则。
形象地来说,如果我们把WTO画成一张世界地图,而把300多个区域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区分别用颜色标识出来,就可以看到上百个独立的区域,它们正在分割WTO的多边贸易体制,使没有进入自由贸易区的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和贸易关系中处于相对劣势。这表明,自由贸易区确实在动摇着WTO各个协议的实施和发展。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概况
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率先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为了不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落后,墨西哥开始加入谈判,到1992年8月12日与美国、加拿大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即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15年内三国应逐步消除它们之间的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从而形成了一个自由贸易集团[3]。它包含两个发达国家(美国和加拿大)和一个发展中国家(墨西哥),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集团。该自由贸易区成员间的政治、经济情况的差异非常大,因此具有比较典型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与意义[4]。
可以说,北美自由贸易区对三个成员国的经济贸易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北美自由贸易区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拥有4.25亿人口,面积达2130万平方公里,三国国内生产总值在2005年已经达到14.3万亿美元,占世界生产总值的1/3左右。在这其中,自由贸易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p#分页标题#e#[5]:从1993年到2005年,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48%,墨西哥为40%,加拿大为49%;三国间的贸易额从1993年的2970亿美元增加到了2005年的8110亿美元,增长了近三倍。
北美自由贸易区运行的基本模式是美国和加拿大利用其发达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通过商品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来进一步加强它们在墨西哥的优势地位,扩大在墨西哥的市场份额[6]。这样,美国对加、墨两国的出口12年增加了133%,在多边贸易中则只增长了77%,加、墨两国已经成为其最大出口市场。而墨西哥则可利用本国廉价的劳动力来降低成本,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并将商品出口到美国,同时还可以从美国获得巨额投资和技术转让以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本国产品的更新换代,在垂直分工中获取较多的经济利益,三国之间密不可分的经济关系成为它们合作的纽带,充分发挥了国土练成一片、交通运输便利的区域优势。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南北经济合作的典型代表之一。同时,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三国合作的初衷,给三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近几年来,北美自由贸易区无论是在商品进口总额还是在出口总额方面都保持国际贸易地区份额的首位,远高于排名第二的欧盟国家的相应总额,已经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1/4左右[7]。
三、北美自由贸易区给三国带来的利益
从墨西哥的角度来评估北美自由贸易区,应该说墨西哥从中获益匪浅,在经济建设的许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由于墨西哥的劳动力成本只是美国水平的十分之一,因此墨西哥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尤其是美国的投资,年平均吸引外国直接投资120亿美元。同时,2004年墨西哥的进出口总额达到3865亿美元,居拉美第一位,世界第十四位;出口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0%上升到2005年的28%;到2007年,墨西哥的出口(大多数出口到美国)将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五倍。同期,墨西哥的人均收入增加了24%,目前已经达到4000多亿美元。而2004年墨西哥国内生产总值也已经增加到了6765亿美元,从世界排名的第15位上升到了第11位#p#分页标题#e#[8]。另外,1994年末墨西哥爆发了金融危机,经济增长一度受到重挫,但正是由于美、加的及时支持,才使墨西哥免遭更大的金融危机损失,并较快地摆脱了1994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恢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近年来,受到自由贸易区发展形势的鼓舞,墨西哥先后同30多个国家签订了贸易协定,已经成为世界上签订此类贸易协定最多的国家。
从美国的角度来说,自由贸易区也为其带来了可观的利益。可以说,美国无需通过履行多边贸易义务就极大地扩大了其出口市场,扩大了经济疆域和资源市场,为美国的经济繁荣和贸易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加拿大也是如此。
四、墨西哥的代价
墨西哥虽然从北美自由贸易区中获得了很大的贸易利益,但必然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9]:
第一,在工业方面,由于各种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逐步消失,墨西哥国内市场门户大开,进口产品蜂拥而入,墨西哥的民族工业因此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许多企业倒闭,但只挣加工费的加工贸易企业发展却很迅猛。无疑,这对维护经济的独立性和抗风险能力有消极影响。
第二,农业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失业现象增加,地区发展差别较大。由于从美国进口的农产品从1994年以来增长了726%,导致墨西哥国内的小农阶层几乎消失殆尽,损失的工作机会达到130万之多。因此,自由贸易区并未能有效化解墨国内的就业问题,反而导致目前墨西哥人偷渡去美国工作的情况愈演愈烈,人数已经从1990年的204万人增加到了2000年的481万人,这与原来的期望相差甚远。同时,85%的国外直接投资集中在边境地区,广大的内陆地区实际上处于边缘化的境地,从自由贸易区中并未得到多少实际利益,反而加剧了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给其国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p#分页标题#e#
第三,虽然北美自由贸易区把三个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但也使墨西哥的经济过分依赖于美国,这既使墨西哥得到了美国经济增长的好处,也使其经济的独立性较差。墨西哥对于美国的依赖程度很深,美国经济的情况往往决定着墨西哥的经济发展。因此,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墨西哥国内对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对其的支持也是起伏不定。
回顾过去十二年,墨西哥政府在这方面显然存在一些失误。例如,墨西哥政府在加入贸易区之初在国内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导致民众对于自由贸易区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同时,墨西哥政府对于经济采取了过分放任自流的做法,不注意利用各种手段来调节贫富差距和地区间的不平衡发展,也不注意保护国内的弱势产业(例如服务业)和农业,在教育、科技和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也显不足,导致这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尖锐,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也有激化的趋势。这不仅对自由贸易区本身的持续发展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也使很多人对于自由贸易区本身产生了疑问。
从墨西哥的角度来回顾北美自由贸易区十二年来的历程,正如一些墨西哥国内人士所言,虽然自由贸易区没有解决一切问题,但如果没有北美自由贸易区,墨西哥现在的情况可能更糟糕。通过自由贸易区,墨西哥已经开始主动融入席卷世界的全球化浪潮中,而不是坐等机会白白浪费。从此意义来说,北美自由贸易区给墨西哥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墨西哥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值得世界各国的借鉴和研究。
五、我国应在自由贸易区浪潮中后来居上
就我国来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从自由贸易区中得到很实惠的利益,这对于我国的经贸发展来说并非是积极因素。应该说,在过去五年中,中国在发展多边贸易的进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在开展区域经济和单边贸易合作方面却相对滞后。回首WTO成立十余年来的成果,中美均为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受益者,然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一路轻松走来,而我国却步履维艰。究其原因,多边贸易体制好比“大集体”,区域贸易安排好比“自留地”,美国拥有“大集体”和“自留地”两种土地资源可以耕种收成,甚至“自留地”的收成要多于“大集体”的收成;而中国只能依靠“大集体”,没有“自留地”可以耕种。因此,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找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自由贸易区之路,并做到后来者居上。在这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区给了我国一些启示,即应以辨证的观点来看待这一问题并将其纳入国家战略层面来规划和实施。#p#分页标题#e#
第一,既要看到自由贸易区的积极方面,即它用WTO的例外条款以及订立条约的方法,在扩大一国的经济疆域、扩大其国土资源、人口资源和市场规模方面确实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不应忽视其局限性以及对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已经带来并将继续带来的负面影响,包括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冲击、为实施自由贸易区安排而付出的经济、贸易以及社会成本等等。
第二,既要考虑参加自由贸易区能给我国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应该主动考虑其他成员方的利益,减少其他成员方参加自由贸易区所支付的代价。在这方面,我国应该从北美自由贸易区中获得教训,要做到美国没有做到的事情,即主动承担自由贸易区中大国所负担的责任,应主动考虑其他成员方在就业问题、环境问题、国民教育问题,贫富差距、地区发展和产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在这方面,做好一个点就可以影响一大片,有利于我国的国际影响和国际形象。
第三,既要把参加自由贸易区作为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机遇和途径,也要把其作为建立稳定的周边环境与和谐的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措施,从而为我国的和平发展营造一个稳定的、长远的国际环境。总之,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能否充分认识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性,能否积极行动起来,在建立和利用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后来居上,这是决定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关键,否则被边缘化也不是不可能的。
 
China Shall Catch up with the FTA Trend
——An Analysis of NAFTA’s Experience
 
 
Abstract:Free Trade Area (FTA) is an important form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becoming increasingly significant in world trade and constituting a threat towards WTO. Among the many FTAs,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 (NAFTA) is a typical example of success, offering many benefits for its members as well as lessons to be learned. Currently, China has yet to join in the FTA boom worldwide and may be marginized. Thus, China shall catch up with the trend and put her foreign trade into a sustainable road.
Key words: Free Trade Area, NAFT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 本文是作者根据其2006年12月7日在全国政协举办的2006年“21世纪论坛”的发言基础上改写而成的。 « 沈四宝(1946——,上海市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00029) [1] 陈同仇、薛荣久主编:《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128。 [2] 赵维田:《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55。 [3] 古惠冬: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解析及其对区域经济合作的启示,改革与战略,2001(6):53—56。 [4] 韦丽红、王汉君: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及其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示,东南亚纵横,2004(1):14—17。 [5] Office of 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 NAFTA: A Strong Record of Success, (2006-12-19), http//:www.ustr.gov/Trade_Agreements/Regional/NAFTA/Fact_Sheets/Section_Index.html&w=nafta+strong+record+success&d=S_DE8OxsOAZk& en=1&s=c856cfa402bf877ce6cbdd856fe6d9be. [6] 周文贵:北美自由贸易区:特点、运行机制、借鉴与启示,国际经贸探索,2004(1):16—21。 [7] 舒波:北美自由贸易区成效分析及利益比较,世界经济研究,2004(7):59—62. [8] 搜狐网:《墨西哥合众国——背景资料》, (2006-12-19)http://news.sohu.com/20050912/n226930088.shtml。 [9] Joseph E. Stiglitz: The Broken Promise of NAFTA, New York Times, 06/01/2004. «Dean of Law School and Professor of Law of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Beijing,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100029)#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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