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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年会论文系列(一五零):后危机时代的国际经济体制:立场与变革

时间:2011-05-23 点击: 1099

【摘  要】由金融危机引起的去全球化浪潮给国际经济体制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现存的国际经济体制具有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率的正面功能,但因其发展理念上的误区,也导致了发展不平等、与社会福利相割裂、不可持续和充满风险的结果;其根源是自由主义假想完全竞争的市场、忽视结果平等、忽视整体社会和谐。明智的选择是明辨自由国际经济体制的局限,吸取其优长,通过构建市场竞争的透明度、实现环境成本的内部化、正视竞争主体的差别性、实行政府资源的再分配等方式予以补正,从而达到更为公正和稳定的结果。
  【关键词】去全球化;国际经济体制;立场;变革
  
        导言

在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中,许多国家都出现了贸易保护主义的躁动,纷纷采取去杠杆化的措施,其方式包括提高关税、大规模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甚至在个别领域直接实行进口限。保护主义风潮除了在货物贸易中盛行外,也有向资本和人员跨国流动等相关领域蔓延的动向。这些密集的去全球化举措让人更为重视一些学者做出的全球化已经过其巅峰的断言。[1]作为现代国际经济法律体制理论基础和服务目标的自由主义[2]的理念也受到了显而易见的冲击。[3]作为全球化主导意识形态的新自由主义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和严肃的拷问。有人认为,新自由主义是“失灵的药方”,保护主义、国家干预思想才是正确的选择。历史曾证明全球化并非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而这过程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4]因此,利用后危机时代的特殊契机认真地考量国际经济体制的地位,深刻地分析国际经济全球化的价值与问题,审视作为其主导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的作用,全面地评价国际经济体制在现代国际经济秩序中与功能,观察其在未来国际经济体系中的走向,对于预测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探究人类走出危机并避免重蹈覆辙的可能选择,具有突出的重要意义。
  
        一、去全球化的举措及其对国际经济体制的影响
       (一)去全球化的内涵及其表现
  去全球化(deglobalization)[5],简单地说就是开全球化的倒车,是国家对以往全球整合的逆向推动过程。这一进程有若干种名称,最常见的是“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 nationalism)[6]或“经济爱国主义”(economic patriotism),[7]即民族国家将其工作职位和资本留在本国,而非进口商品、向外投资。
  去全球化是“去杠杆化”的最后阶段。面对金融创新繁荣时期产生的大量衍生结构性金融产品,国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和控制,属于“金融产品的去杠杆化”,是去杠杆化的肇始;进而,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的信贷成本大幅上升,借贷条件变得非常苛刻,即呈现为“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是杠杆化的第二阶段;此后,对冲基金、风险投资者等长期依赖金融机构获得部分短期资金来源的各类机构投资者成了无源之水,不得不出售其所持资产来保持足够的现金水平,退出市场、改弦更张,形成“投资者的去杠杆化”,是去杠杆化的第三阶段。继之,消费者增加储蓄、减少消费,进入杠杆化的第四阶段,即“消费者的去杠杆化”;最后,由于世界经济大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很可能引发其他国家的效仿甚至报复,从而触发全球贸易大战。各国政府“自扫门前雪”,达到“全球经济的去杠杆化”,即去全球化。去全球化是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各国动用财政资源刺激经济并相互博弈的必然结果。
  去全球化的概念虽然比较新,但是这种情况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世纪3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就卷入了去全球化的浪潮,各国争相提高关税壁垒、相互倾销,并放弃金本位制,货币竞相贬值。[8]只是由于当时没有“全球化”的概念,也就没用“去全球化”来定义这些行为。
       (二)去全球化对国际经济体制的影响
        由金融危机而引发的去全球化的潮流与先前的反全球化相呼应,对国际经济自由化的趋势构成了巨大的负面牵动。反全球化是对全球化浪潮的批评或者抗争。[9]去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相比有很多不同,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从行为主体上看,反全球化的倡导者和行动者是国际社会的非主导力量,例如一些民间团体,如非政府组织、工会、学生团体等,偶尔有政府参与,也仅仅是小国政府;去全球化的行动者是国际社会的主导力量,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政府,也包括大企业集团、跨国公司。(2)从行为理由上看,反全球化关注的是全球化的长期性副作用,如环境恶化、劳工标准降低、贫富差距加大等等,而不是主要方面;去全球化关注的是全球化带来的突发性总体反作用。(3)从行为方式上看,反全球化采取的多为研讨、批评、争辩、反抗,最引人注目的是游行示威,而去全球化则直接采取一系列的经济决策。(4)从行为内容上看,反全球化主要是反的是自由主义的全球流布,其次反的是全球化的后果,维护劳工、自然环境和贫弱的发展中国家等群体的权益,而去全球化则主要表现为将以往的自由贸易机制改换为贸易保护机制,将以往的金融自由化机制改换为金融管制,通过一系列的保护主义措施,使国家逐步退回到相对封闭的状态。(5)从行为的目的和后果上看,反全球化主要是对全球化的反思和质疑,但仍能够促进人们对全球化进程进行理性思考和深刻认识,而去全球化则直接是全球化进程的阻碍和后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非理性的意蕴。从这个意义上讲,反全球化是全球化时代的支流,去全球化则是对以往激励全球化措施的改换,是对全球化直接、全面的倒退。所以,与反全球化相比,去全球化具有更为直接和强烈的影响。
  
        二、当代国际经济体制及其思想动力

对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经济的趋势进行理性的审视,对推动经济跨国开放发展的自由主义思想进行冷静的剖析,有助于明确地认识和清晰地预见国际经济体制的未来走向。
       (一)国际经济体制的全球化发展
  近半个多世纪的国际经济体制发展可以用“全球化”这个术语来概括。学者对于全球化的起点有多种观点,但由于历史发展的转折,今天我们看到的全球化起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冷战的结束而全面展开。在经济领域,它具体体现为贸易壁垒的拆除、货币体系的建立和金融的大规模跨国交易。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银行集团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标志的广义上的布雷顿森林体制是这一轮全球化的倡导者。通过降低关税壁垒、拆除非关税壁垒等法律手段实现货物贸易的自由化;通过形成全球性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实现知识产品贸易的自由化;通过服务贸易基本规范的设定朝向服务贸易自由化努力;通过货币内涵上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牙买加体系的确立和改革,试图维持货币稳定,保障经济交往的环境;通过贷款条件和政策建议、咨询报告,促进整体经济政策的自由化。[10]60多年来,国际经济体制在自由化的路上前进,取得了令人关注的进展。实证研究也表明,全球化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也是消除贫困的重要手段。[11]
(二)经济全球化的思想动力:自由主义
  全球经济自由化的理论来自于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作为现代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12]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是“看起来与常识不符但实际上真实的学说”。自由主义在深层次上推进了经济分工与合作在地域上的拓展与延伸,在客观上推动了全球化的发展。有人认为,全球化是由自由主义者鼓吹的,[13]是由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推动和策划的。实际上这一点并不全对。一方面,自由的思想古今中外都有,只是有些不用主义的方式来界定。例如中国古代王阳明的心学体现了尊重个人选择的倾向;[14]冯梦龙在二拍中的评论显示了对排除政府干预、追求自由市场的向往。[15]现在的自由主义只是对人思想深处较为普遍地存在的自由意识的理论化。而今,自由市场、政治民主、法治政府的思路在世界文明中受到了广泛的承认和尊重,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另一方面,拓展视野的思想也可以追溯到远古,跨地域的交往同样古已有之,只不过采取的形式不同而已。全球化是这种拓展视野的一个环节,如果人类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将来有可能发展为“星系化”。
  毋宁说,自由主义与全球化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反映了人类行为方式的一些深层共同点。具体而言,二者的连接点在于:人向往自由,很少有人愿意受到重重束缚、被条条戒律所压制。人盼望理解自己,理解世界。人盼望更多幸福的可能,所以愿意向更远的地域探索。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主义理论对于人的外向发展意识起着推动作用。新自由主义[16]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化的主导“意识形态”,其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自由市场呼唤全球化。全球化可以理解为经济、信息、生态、技术、跨文化冲突和公民社会各领域的日常行为的去除疆界性。没有全球化,自由市场的自由就必然是受到疆域限制的。其次,全球化符合自由主义关于人类共同理性和普世真理的思维与预期。再次,自由市场追求利益的目标、不断扩大的生产和商业活动,会导致利益团体促动国家政府接受全球化。国家利益往往被强势利益集团所界定、掌控、左右,[17]这个利益集团会推动国家接受全球化。最后,全球化的经济为自由主义观念的进一步铺开创造条件。全球化的经济作为一种国际分工的经济样态,构成了一种经济基础;这个基础会影响上层建筑,进而在国际社会体现出对于民主政治、多元文化、法治政府、尊重和保护人权这些理念的赞同,也就是对全球化思想的赞同。所以,自由主义助推了全球化的发展,全球化反过来促进了自由主义的全球散布,二者共同成为世界的主流现象。当然,自由主义者被西方发达国家及代表其观念的国际组织鼓励、宣传全球化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没有宣传,这种观念也自有其前景。
  
  三、现存国际经济体制的成就与缺陷

(一)自由主义及现行经济经济体制的积极作用
  总体看来,以WTO为代表的自由经济体制仍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由于不同的理论和体制意味着在自由与规制之间、权利与权力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竞争自由与社会责任之间、市场竞争与国家干预之间进行选择,而在这些选项的组合中,自由主义的阐释总体上仍然具有令人信服的洞见和实证的说服力。
  1.全球自由市场导致的社会分工全球化仍然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它能够发挥各自禀赋上的优势,从而实现整体的高效率和各主体的双赢。[18]在国际经济关系上,与自由主义相对的是保护主义,而保护主义不仅不能解决自由主义在疏通国际市场方面带来的负面效应,而且也会丧失自由主义带来的正面效应。解决市场失灵或市场扭曲的途径是采取措施、将之纠正,使之成为较为健康的自由市场,而不是封闭市场、采取保护的手段。[19]所以,“国内市场扭曲和福利的理论对自由贸易理论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把自由贸易学说从历史上无数与国内市场扭曲有关的纷扰中成功地解救了出来。”而且,“经济理论和计量经济学的研究,降低了在存在各种各样外部垄断力量的情况下通过采取贸易保护手段能够提高福利水平的可信度。”[20]简言之,自由贸易能够取得效益,而贸易保护则不可行。
  2.自由主义者对于国家权力的忧虑将长期具有现实意义。根据布坎南、唐斯的制度公共选择理论,人们对国家和集体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奥尔森对集体行动逻辑的分析表明:环绕在国家头上的种种神话并不可信。国家既然是一种人类组织,不可避免地具有人类的弱点:可能会犯错误,可能会为了自身的努力而非公共利益而采取决策。[21]管制远远不是全能的,它可能在起点上就是偏颇的。由科斯引入的交易成本理念使人们对制度经济学非常关注。根据这一理念,可以推出:特定的产权结构可能未必实现最大化的国家财富,由于组织失灵(organization failure)的出现,甚至有可能导致经济衰退。[22]上述的观点意味着: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国家在本质上是自由主义的国家。“贸易最迅速增长时期的出现并不是某种不可更改的技术逻辑的产物,而是妨碍贸易的政治壁垒被打破带来的恢复。运输和交通技术赐予这个世界的,政府不费吹灰之力就可将它们毁于一旦。”[23]
  3.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国际社会的进步。由国际经济体制所积极参与的全球化进程有很多正面的、积极的因素。(1)由于经济全球化所提升的相互依赖的客观事实,全球风险的存在致使各行为者积极重视和应对,解决问题的合作几率提高了;(2)由于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将全球分布的资源有机整合的事实,在应对风险时,可以更为有效地利用资源,解决问题的渠道拓宽了;(3)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的科技进步全球共享,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可以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网络合作,共同面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24](4)经济全球化客观上导致在全球的维度上实行政治自由主义,通过国家之间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吸收专家意见、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平衡利益,妥协主张,[25]形成风险的防范与应对机制,特别是全球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只有这样,才能以制度化的方式防患于未然,治患于初发。(5)由于国际组织的积极参与,解决问题的效果逐渐改善。例如,WTO就承担了贸易争端解决、贸易信息传递、贸易规范传授等功能。[26]虽然现代的国际体制在这一点上还有很大的不足,很多学者倡导的“全球治理”的概念更多的处于构想阶段,而难于实施,国际体制的低效率、非民主、缺乏执行能力的现状是亟需改进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是可以改进的,而不是根本的弊病。
  (二)对现行国际经济体制的批评
  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相伴随,对于现行国际经济体制始终存在着批评、反对和逆动。由于世界部分地区没有享受到全球化的好处,经济自由化的方案在一些国家失效,全球化期间出现了贫富差距的增大,人们归咎于国际经济秩序的缺陷。[27]其理由和表现各不相同。
  1.不平等的发展。现行国际秩序鼓励全球竞争,由于市场参与者的禀赋差异和能力不等,导致全球垄断和破产、失业与剥削,加剧了贫富分化等发展问题。在国际关系的维度上,自由市场逻辑的推衍导致富国(实际上是其商家)利用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金优势、文化优势甚至货币优势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垄断的地位,而穷国则缺乏优势,在市场中处于边缘地位。这就逐渐形成了一种“中心—边缘”的国家格局,[28]各国像食物链构成的金字塔一样,贫穷国家处于食物链的底端,而富裕国家则位于食物链的顶端。虽然有些西方学者试图证明全球化与收入差距拉大无关,[29]但是市场提供的渠道使得财富产生流动、而竞争者之间实力的差距导致财富的不对等流动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这种事实引发的财富鸿沟、数字鸿沟无论如何不能认为是一种公正的结果。[30]如果进一步考虑西方国家与第三世界持续数百年的殖民掠夺经历,分析其贫富差距和发展模式上的历史关系,[31]完全竞争和自由市场就更缺乏依据。故而,西方国家推进自由主义政策是为了扩大其市场,而未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
  2.与社会福利相割裂的发展。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提升所有人的福利。[32]自由市场注重的是自由竞争,自由竞争的基础是效益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成本寻求最高的收益。所以,从单个的企业来看,它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之内寻求成本最低,也就包括劳动力成本最小化。在很多时候,这意味着劳资双方的尖锐对立,即高度的剥削。国家立法干预和劳方集体谈判的博弈使这种剥削会处于劳方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由于经济跨国化发展,一些企业通过外国直接投资(FDI)将其总部或生产车间迁移,甚至将大部分经济行为转移到新的地点,如果这个地点的劳工权益法律管制程度比较低,劳动力富裕程度比较高(这经常是转移的重要理由),就会使原来所在地的工人失业,新所在地的被雇用者被严重剥削。进而导致劳工标准的下降,在国际社会恶竞争之中,甚至可能出现各地纷纷降低劳工待遇换取竞争成本下降的向底线看齐(race to the bottom)的现象。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迁移,通常伴有大幅度的失业和剥削程度的大幅度提升。这会导致劳工待遇普遍恶化、社会福利整体下降。
  3.不可持续的发展。经济自由主义对于财富的片面追求,引发了环境问题。按着比较优势理论,自然环境与资源的秉赋可以视为比较优势之一。当国家对于资源维持和环境保护没有比较明确制度的时候,企业会自然地寻求大量使用公共资源来进行其经济活动(对于公共产品搭便车),从而使其成本由公众承担,收益由自身获得,即成本的外部化(公地悲剧)。全球经济自由化意味着分工链条加长,企业在全球的范围内寻求最佳的落脚点,也就是成本最低、环境最优的区域。故而,在全球经济自由化的场景中,这种情况经常表现为以直接投资或者货物贸易的方式实现污染的跨国转移,将在母国不能生产的高污染产业转移到环境标准较低的东道国去,将在原所在国需要较高成本处置的垃圾以买卖的名义出口到环境管制不力的国家去。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由发展中国家承受发达国家污染的危害,而由发达国家单方面享受利益。这与工业革命时期发达国家大规模使用资源、破坏环境,而造成的负面效果由全世界共同消化一样有失公平。[33]#p#分页标题#e#
        4.充满风险的发展。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在全球延伸不可避免地引致自由市场制度的全球性普及,分工全球化、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逐渐加深。[34]资本、技术、人员、信息、商品等在全球范围内流动,这既带来了全球性的福利,也带来了全球性的风险。此种风险由原来前全球化时代的潜在、偶发、局部的影响演变成全球时代的显在、常发、全球的影响。这一点在经济领域之外的环境问题、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问题上体现得同样明显,2001年的“9.11”事件、2003年的SARS事件都很好地说明了这一论断。
       在经济领域,由于分工越来越细、分工的链条越来越长,就可能出现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故障都会引发全局的危险。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无论是生产链条、销售链条,还是投融资链条,都存在着极为复杂的全球分布,一旦某一环节断裂,就可能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产生全球性的灾难影响。所以,经济的风险加大。与此同时,全球经济结构复杂,环节众多,导致政府规制无从下手,管理困难、效果不明显。因而经常会有逃避管制的情况产生,逃税和洗钱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更为严重的是,当市场被扭曲、对市场的监控不足,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累积,往往会引发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例如,在自由思想指导下俄罗斯休克疗法引起的动荡,中国在1988年价格闯关时引发的恶性通胀及之后的动乱,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非洲等国在西方国家要求政治民主和私有化后导致的腐败及政局动荡,美国因过分依赖市场自律导致对金融创新监管不足而引发的至今仍在全球蔓延的金融危机。这些使得世界进入了“全球风险社会”。[35]在此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国家在进行决策时都必须考虑其他相关国家的反应和给世界其他部分带来的影响,而不能够完全独立地做出决定。国家在处理问题时单边措施的效果下降,而全球共同处理问题的机制又不健全,导致遇到危机时处置失灵。如果没有全球性的应对机制来处置这种全球风险,国际社会就会处于焦虑的状态之中。
  (三)对自由主义理论框架的综合认识
       上述批评、抗议值得认真对待。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这些问题与自由主义思想自身的局限性有关。由于国际经济自由化思想植根于自由主义,而自由主义存在着多方面的理论局限,这也一样反映在全球自由化的思想之中。其中包括在前提假设上不真实、不完备的认识,也包括在后果估计上的不足。在理论模式方面,自由主义的缺陷在于:
       1.自由主义关注个体而较忽视整体。自由主义假设个人优于社会,至少是在考虑个人的情况时,基本不考虑社会,对于各人所居于其中的环境关注不足。这就引发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对人类所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忽视导致了强势的人类中心主义,进而导致了对环境的大规模破坏和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使用;对人所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忽视导致了自我中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较为紧张。这一点尤其受到东方文化和社群主义者的攻讦。与此同时,对于个体之间的权利冲突与选择冲突没有妥当的解决思路。
       2.自由主义注重起点的平等和自由竞争,而不注重结果的平等和社会和谐。市场自由竞争的前提是能力相近而又具有互补可能的竞争者,而这种竞争者在真实的市场中并不经常存在,彼此之间的秉赋差距可能是巨大的。而自由主义假设个人能力大体相等,这使得自由主义者片面考虑自由竞争的作用,而对自由竞争所依赖的前提和所产生的结果过于乐观。对于市场自由竞争导致的垄断和马太效应,及其引发的不平等,自由主义者并没有提出适宜的对策。
       3.自由主义假设完全竞争的市场,实际上这种美好的设想从来没有表现。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自由市场只是策略、规划和政治高压的产物。[36]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实际情况,假设中的完善市场很难真正实现,而仅仅是一种幻象。自由主义在经济上假设完全竞争的自由市场。这种假设具有很大的虚幻性,实际情况是,如果没有政府力量的干预,市场较为有序的竞争根本不可能实现。
       对于上述问题,自由主义的理论自身缺乏应对的途径。而以自由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国际经济自由化,其本质是市场的全球化、分工的全球化。即原材料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无形资产市场、土地市场等等,在全球化范围内寻求最有效的分布。这种分布的指导员则是效率原则,寻求整体效用的最大化,考核的是经济指标。这种基点和偏好使得国际经济自由化不可避免地带有片面性和局限性。
  但是,所有的针对自由主义的批评都有积极意义。有一些批评是缺乏深入思考的。例如,针对全球自由主义引致的风险社会的空间扩张和时间紧缩这一点,比较合适的选择并不是人为地遏制全球化的发展。故而,以全球风险的存在为理由而遏制或者放弃全球化无异于因噎废食,或者如西方谚语所云,把孩子和洗澡水一齐倒掉(to throw the baby out with the bath water)。
  更重要的是,如果拒斥国际经济自由化,贫富分化的状况并不会得到好转。从理论上说,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重视市场本身并非问题所在。根据历史的经验证据可以判断,人类内部的贫富差距、强弱差异是一种客观的必然,非任何制度所能改易。自由主义强调市场,实际上是用市场机制来形成和彰显人的差别,而自由主义之外的理论、观念和制度实践则可能用身份的约束或者其他因素来标志人的差距。有人认为,自由主义意味着不平等、自由市场意味着剥削,全球化意味着边缘化,自由主义的全球化推进意味着剥削的全球分布。但是,地缘经济导致的差异性难以避免,如果不让他们在全球经济中参与,就有可能在贫病中消亡。反对全球化就会损害穷人的利益。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所说“在今天这个不平等的世界里,最大的失败者不是面临过多的全球化压力的人,而是那些被全球化抛弃的人。”[37]我们认为,如果在剥削和平等之间进行选择,人类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平等而放弃剥削;但是,如果平等只是一个不可能的幻想,而除了剥削就是没有机会,或者说只有剥削和贫困两个选项,则剥削仍然是一个次佳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自由主义及其所带来的全球化是一种“必要之恶”(necessary evil)。在没有理想中的平等机制的时候,自由市场是一个次佳的选择;在没有全球共同富裕的最佳选择的时候,自由市场的全球化是一个次佳选择。
  所以,自由主义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类社会的正确解释、正确说明、正确论断,具有其不容否定的生命力。在实践之中妥善地适用自由主义,能够在社会生活和国际关系中发挥更好的功能。从而,全球化仍然是世界发展的主要趋势,去全球化仅仅是面临危机的临时、局部行为,而不具有全局、长远的指向意义。[38]

四、自由国际经济体制的坚持与补正

经过前述分析,全球经济自由化虽然存在着弊端和问题,但其积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主要方面,也是任何其他的路径、方案都无法替代的。所以,以WTO为代表的国际经济体制的明智选择不是抛弃自由市场,而是对之进行改良,创造能够实现市场效率的环境;同时,通过其他方面的措施和制度对其负面影响进行消解,对其无法达到的社会价值予以补正。
  (一)在承认自由主义局限的基础上坚持全球市场
  历史证明,完全抛弃自由主义和全球化是错误的。20世纪20年代以后世界上出现过一次去全球化的潮流,[39]由于理论界缺乏足够的反思精神,对于决策层提供的建议不够充分和全面,最后引发了对各国都不利的后果,1930年大萧条时期,美国通过的《斯姆特-霍利关税法》使美国经济正式进入寒冬,全球贸易额迅速萎缩。[40]1933年世界经济会议的失败以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税战、货币战和倾销战使得经济状况日益恶化,[41]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全球化的趋势才重新启动,[42]“1950年以来,国际一体化的程度……大部分加深是从一个人为的低水平上的恢复;在一些重要的方面,现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程度甚至低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水平。”[43]
  现在论断自由主义的终结或者指斥自由主义的贫困均有些夸张。有人认为,这次影响巨大而广泛的金融危机意味着自由主义和全球化的破产,意味着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走向了新的时期,需要新的范式来进行构划,需要新的维度来进行编织。[44]笔者认为,这种宣告,无论是出于什么基点,都有失偏颇。自由主义虽然有可能受到阻碍和挫折,全球化的进程虽然遇到逆流和反对,但是,全球历史的宏观趋势不会变化,社会发展的总体走向不会变化。因而,当前的去全球化趋势并不是对自由贸易的背离和抛弃,也不是对自由主义思想的整体否定。自由主义存在着强大的生命力,远远不到宣告其终结的时候。毋宁说,这场金融危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冷静审视和认真对待自由主义的机会,让我们重新思考如何将自由主义更好地适用于国际经济关系。为此,必须坦然面对自由主义自身的局限,承认它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万灵药,也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一揽子的整体解决方案。自由主义的思想只有与其他的思想相联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才能使人类对社会发展的认识更全面;自由市场的制度只有与其他制度相配套、相衔接,才有可能营造出和谐的秩序,才能更好地应对全球风险。
        (二)针对自由主义的局限改良国际经济机制
  自由主义的精髓是:反对使个人自由受威胁的权力集中,为了适应新的需要,希望重建新的社会制度。但这种重建是通过渐变、改良的方式完成的,而不是通过激进的巨变。[45]正是由于这一点,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纲领在挫折中改良。在现阶段,应当主要针对全球化过程中的失控与不良影响而采取补救措施。
  1.信息披露与市场竞争的透明度。一般而言,货物、服务与知识产权贸易领域,市场运行出现的风险不会太大,出现问题影响也限于局部。但是金融市场由于运作迅速、数额巨大,而且广泛影响人们对于经济的整体预期,所以风险较大。[46]历史表明,以往的经济危机都是以金融危机为牵引的,具体表现为由于投资泡沫而形成的表面市场繁荣,在泡沫破裂之后的市场崩溃和经济紧缩。[47]1637年荷兰的郁金香狂热、1719年的密西西比泡沫、1720年的南海泡沫是早期的例证,[48]1929年的经济危机尤为明显。[49]从金融危机自身来看,现在的问题并不在于经济全球化本身的弊病,解决问题的方式当然也不是去全球化。问题的核心在于经济活动处于全球化的状态,相应的制度却没有达到全球化的程度。确切地说,是相应的规制制度没有全球化。这种区块分割的模式与基本上没有国界阻碍的金融流动大潮相比,不仅滞后,而且几乎无计可施。[50]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建立并严格实行信息披露的制度,通过政府监督和强制的信息披露,促进市场的进一步公开和透明,保证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保持合理的联系,不至于使投资走入投机的歧途。[51]在全球化的情况下,更应当注重国际合作,建立完善跨国信息查询系统,通过监管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确保资本投入的相对理性化。因而,当前主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制订出一套完善可行的国际货币金融体制。[52]
  2.通过经济评估,将环境成本内部化。天然资源与良好环境的稀缺性使之越来越受到关注,成为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当前,在完善市场的过程中,关键问题就是通过科学的测算,将生产与交易的环境影响内化到企业的成本之中,这样企业自然而然的会试图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这是迄今为止科学家提出的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的出路,也是在环境与发展这对矛盾之间寻求平衡的最佳途径。在这方面,需要制度改良和制度创新。《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的排放份额交易制度就是这样一个尝试。通过此种交易,避免使无排放者承担排放的消极后果而无任何收益;通过交易达到环境影响的优化和生产者的双赢。将保护环境的激励与经济行为直接联系起来,就能够有效避免耗费大家的资源赚自己钱的“公用地悲剧”的问题。换言之,还是通过纠正市场失灵、完善市场经济来提高自由竞争的外部影响。[53]
  3.对于竞争能力不同的竞争者,采取差别待遇。正因为自由主义逻辑框架中的假设是不全面的,所以需要用其他的制度对自由市场制度进行矫正。因而,一定程度的保护主义是不可避免的。在竞争者存在着客观差距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普惠制等方法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扶持力度,以弥补竞争起点的不足,促进国际市场上国家间正义的实现;同时应当通过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式协调国际市场上微观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建立起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国际市场个人正义的实现。[54]而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必须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决策的民主程度,即以广泛参与的方式来酝酿决策、通过决策,而不应当实行集团化和霸权主义。在实现和完善全球自由主义的路径上,单边主义的开放措施和多边合作要优于双边主义和区域主义。[55]
  4.通过资源再分配,解决贫富差异过大的问题。实践证明,与自由竞争相比较,平均主义不是良好的选择,它会失去激励,使经济个体不愿积极地创造价值,社会整体受损。但自由竞争必须控制在一个适当的尺度之内,针对竞争导致的结果也需要政府出面参与再分配。当然,片面强调分化是不妥的,人为强化这种差异和分化更会导致社会整体的失调。所以,解决之道并非完全抑制分化,而是分化后的补救。效率与公正在很多场合不可兼得,所以,期待一套制度同时达到这两项目的,存在着很大的空想性。正如多功能的设备往往哪个功能都不能充分发挥、而且经常彼此钳制一样,一箭双雕只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实现,而多数时候是一只雕也射不到。为了使制度达到公平的结果,必须分别设定机制:市场机制注重竞争公平,同时必须考虑在自由市场之外设置补正的机制,以达到自由竞争所能达到的效率之外的价值需求,特别是资源分配公平。[56]从国内政策的角度看,通过税收而实施再分配的社会福利政策是对自由市场的补充和纠正;从国际政策的角度看,针对国家之间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明智的做法是建立起纠正市场配置资源结果的方案,也就是确立资源再分配的机制。经济学家托宾提出的托宾税(Tobin Tax)方案就是其中的一种构想。[57]虽然有一些国家采取单边的手段执行一些临时的发展援助计划,但稳定性的制度尚付诸阙如。比起国际多边的、长期、常规的福利目标而言,还需要做出大量的努力。[58]
  只有形成了市场培育机制、市场监控机制、市场矫正机制,国际经济体制才能在符合人类理想的河道内顺畅、健康的运行,为人类带来福利;而不至于使自由主义泛滥成灾,给人类带来大规模的伤害。

结  论
  
  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势下,在经济大幅衰退的压力下,如果没有自由国际经济制度的积极作用,各国很可能难以明确认识和引导全球经济自由化,而任凭去全球化措施的适用、去全球化思维的蔓延,从而使国际社会重蹈20世纪20—30年代世界经济壁垒高筑、各国经济的濒临崩溃的覆辙。[59]从宏观的历史走向判断,由于去全球化潮流的冲击,国际经济自由化的思潮可能会在一段时间之内沉寂。但自由主义与全球化的困境只是暂时的,它不会消亡,不会退出历史的舞台,而且,从全球经济相互依赖的程度来判断,这种沉寂的时间也不会太久。它是以往全球化不够成熟的代价,是经济迅速全球化而制度跟进不足的结果。进而言之,自由主义仍然存在其合理之处,仍然是指导国际经济秩序的核心观念和基本思想。自由主义理论中所蕴涵的符合人类社会基本状况、基本规律的判断与结论必将继续闪耀其光芒、指引人类的未来前途。“处在这样的时代,自由主义正在汲取新的力量。它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在为更多人争取更多生活机会的道路上,它仍将是动力和进步的源泉。” [60]
  但是,必须明确地认识到国际经济自由化自身的局限与边界,以其他的思想进行补充,与其他的制度进行衔接。“尽管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实现成功发展的要素之一,但负责协调全球经济的机构的运转却相当失败。……为自由世界经济秩序辩护并不等于保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或者任何特定的机构。”[61]因而,需要通过兼容与混合、坚持与补正自由主义,发扬自由主义在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吸纳其他流派、文化中的思想与制度,对自由主义中存在的缺陷与问题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得到更好的结果,使世界人民能够抵御风险,赢得未来。

The Perspective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Institutions in Post-crisis Era

 

【注释】
【作者简介】何志鹏,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基本理论、权利理论、法学教育。
[1] Rawi Abdelal and Adam Segal, “Has Globalization passed its peak?” Foreign Affairs, vol. 86 (2007), pp. 103-114. Rawi Abdelal and Adam Segal, “Yes, Globalization Passed Its Peak, Will It Ever Come Back?”, http://www.foreignaffairs.com/articles/64856/rawi-abdelal-and-adam-segal/yes-globalization-passed-its-peak.
[2] 自由主义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思想体系,人们经常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其中有很多相矛盾、相冲突的方面。在这里,自由主义指的是其较为古典的内涵,也就是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直至哈耶克一脉所坚持的个人决定自主化、市场自由化、秩序形成自发化、国家干预最小化的观念。这种观念有时被称为新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归。#p#分页标题#e#
[3] [德]乌尔里希?贝克:《什么是全球化?全球主义的曲解——应对全球化》,常和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4页。Joseph E. Stiglitz, “The End of Neo-liberalism?” Project Syndicate, July 2008, http://www.project-syndicate.org/commentary/stiglitz101.
[4] Raghuram Rajan & Luigi Zingales, “The Great Reversal: The Political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 the 20th Century”,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69, No.1 (2003), 5-50.
[5] 这一词汇的最初创造者被归为菲律宾经济学家沃尔顿·贝娄(Walden Bello),其著作《去全球化:新世界经济的理念》使用了这一词汇。Walden Bello, Deglobalization: Ideas for a New World Economy, Zed Books, 2002, revised ed., 2004.
[6] 参见庞中英:《当代经济民族主义论析——关于民族主义的一项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国际政治研究》1997年第3期;李永刚:《全球化进程中的经济民族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年第2期;石文玉:《经济民族主义对国际关系的影响》,《理论界》2003年第2期;齐前进:《经济民族主义逆流涌动》,《瞭望》2006年第15期;梅新育:《辨析经济民族主义》,《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9月8日第2版。
[7] 不同的观点,见岳翔宇:《经济爱国主义与经济民族主义的分析与比较》,《经济研究导刊》2008年第12期。
[8] 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五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21-25页。
[9] [英]D. 赫尔德、[美]J. 罗西瑙等:《国将不国》,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3-125页。
[10] 刘志云:《国际经济法律自由化原理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9-197页。
[11] Jeffrey Frankel & David Romer, “Does Trade Cause Growth?”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9 (1999), 379-399; Jonathan Temple, “The new Growth Evidence”,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Vol. 37, No.1 (1999), pp. 112-156; Sebastain Edwards, “Openness, Productivity and Growth: What Do We Really Know?” Economic Journal, Vol. 108 (1998), pp. 383-398.
[12] [美]保罗·克鲁格曼、毛瑞斯·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理论与政策(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13-20页。
[13] “经济全球化并不是必然发生的一系列过程,而是有国家干预市民社会持怀疑态度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家和政治家主动推进的。”[英]基思·福克斯:《政治社会学》,陈崎、耿喜梅、肖咏梅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56页。
[14] 王阳明的心学主张真理不假外求,而是要去掉人心中的遮蔽,保存本来的心,真理都只在本心中;提倡独立自主的思想意识,不盲从权威,人人都可以为圣人,讲究个人的对内自省和对外实践的统一,致良知。这一观念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参见陈来:《王阳明哲学的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杨国荣:《心学之思——王阳明哲学的阐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15] 有关评论,参见何志鹏:《国际经济法体系化的重要努力》(译本序),载[德]E.-U. 彼德斯曼:《国际经济法的宪法功能与宪法问题》,何志鹏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10页。
[16] 根据我国一些学者的研究,新自由主义主张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和全球“一体化”,其本质是适应国家垄断资本向国际垄断资本转变要求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作为资产阶级经济理论的新自由主义不同于将其范式化、政治化和国家意识形态化的“华盛顿共识”,应批判性地吸收、借鉴。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新自由主义研究》,《经济学家》2004年第2期。
[17] 国家利益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主义学派和自由主义学派有着不同的认识,前者注重权力和安全,后者注重相互依赖;而建构主义学派则从社会学的理论出发,认为国家利益的观念是国家所生存的社会建构起来的。参见[美]玛莎·费丽莫:《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袁正清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0页;阎学通:《国际政治与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44页。
[18] 杨小凯的“新兴古典经济学”为分工问题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解释。参见杨小凯:《经济学:新兴古典与新古典框架》,张定胜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7-41、119-123、211-226、321-327、357-407、429-447、452-466、469-485页;杨小凯:《发展经济学:超边际与边际分析》,张定胜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90-396、399-408、430-432页。另参见Stephen Gill and David Law, The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 Perspectives, Problems and Policies, The John Hopkins Press, 1988, p. 226.
[19] 根据巴格沃蒂-拉马斯瓦米分析(Bhagwati-Ramaswami analysis),只要同时运用纠正国内市场扭曲的国内政策,自由贸易政策仍然可以使最优的政策选择。J. Bhagwati and V. K. Ramaswami, “Domestic Distortions, Tariffs, and the Theory of Optimum Subsidy,” 71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44 (1963).
[20] [美]贾格迪什·巴格沃蒂:《今日自由贸易》,海闻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21]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9页。
[22] Douglass C. North and Robert Paul Thomas, 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A New Economic Histor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3.
[23] [美]保罗·克鲁格曼:《汇率的不稳定性》,张兆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24] Kelly-Kate S. Peas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Perspectives on Governanc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3rd ed., Pearson Prentice Hall, 2008, p.290.
[25] Isabel Feichtner, “The Waiver Power of the WTO: Opening the WTO for Political Debate on the Reconciliation of Competing Interests”, 20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615 (2009).
[26] Andrew Lang and Joanne Scott, “The Hidden World of WTO Governance”, 20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575 (2009).
[27] Andrew Hurrell, On Global Order: Power, Values, and the Constitution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p. 204.
[28] 美国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以依附理论和不平等交换为基础,提出了“世界体系理论”。Immanuel Wallerstein, The Modern World-System, vol. I, Academic Press, 1974; Wallerstein, The Politics of the World-economy: The States, the Movements, and the Civilizatio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Wallerstein, The Capitalist World-econom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Wallerstein, Geopolitics and Geoculture: Essays on the changing World-Syste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这一理论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29] Alan Winters, et al.,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Poverty: The Evidence So Far”,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Vol. 42, no.1 (2004), pp. 72-115; Jeffrey G. William, “Globalization and Inequality : Past and Present” World Bank Research Observer, Vol. 12 (August ,1997), pp. 117-135; Peter Lindert & Jeffrey Williamson, “Does Globalization Make the World More Unequal?” NBER Working Paper (October, 2001).
[30] 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是针对现实的“技术殖民主义”而提出的新概念,表达发达国家通过技术和网络进行的剥削。参见曹荣湘主编:《解读数字鸿沟》,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
[31] Cf. 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e Third World, Blackwell Publishing, 1999, pp. 127-222.
[32] Amartya Sen, Development as Freedom,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99, chapters 2, 4, and 5.
[33] 参见三好将夫:《全球经济中的抵制场》,王晓群译,《全球化症候》,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5页。
[34] Robert O. Keohane, Joseph S. Nye,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3rd ed., Longman, 2000, p. 19.
[35] Ulrich Beck, World Risk Society, Polity Press, 2000; Antony Giddens, Runaway World: How Globalization Reshaping Our Lives, Routledge, 2000.
[36][英]约翰·格雷:《伪黎明:全球资本主义的幻象》,张敦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页。斯蒂格利茨则指出“新自由主义”是个政治范畴,从未有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支持。参见Joseph E. Stiglitz, “The End of Neo-liberalism?” Project Syndicate, July 2008, http://www.project-syndicate.org/commentary/stiglitz101.
[37] 转引自:[美]弗雷德里克·米什金:《下一轮伟大的全球化:金融体系与落后国家的发展》,姜世明译,中信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38] 对于自由主义理论在后危机时代的评判,参见何志鹏、王倩:《去全球化浪潮下自由主义之再省思》,《江海学刊》2009年第5期。
[39] 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五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36-52页。
[40] 斯姆特-霍利关税法(Smoot-Hawley Tariff Act)将2000多种的进口商品关税提升到历史最高水平,这实质上停止了美国进口。当时,美国国内有1028名经济学家签署了一项请愿书抵制该法案,但遭到国会和胡佛总统的拒绝。这一法案筑起了世界史上最高的关税贸易壁垒,嗣后,许多国家对美国采取了报复性关税措施,挑起了世界关税大战。美国的进口额和出口额都因此骤降50%以上,全球贸易也因此急剧下滑。多数经济史学家得出结论:“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对1929至1930年大萧条的深化和持续负有很大责任。
[41] 方连庆、王炳元、刘金质主编:《国际关系史(现代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7-183页。
[42] 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七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31-51页。
[43] [美]保罗·克鲁格曼:《汇率的不稳定性》,张兆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44] 参见《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2008年底至2009年初的一系列社评。
[45] 《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卷第61页。
[46] [美]贾格迪什·巴格沃蒂:《捍卫全球化》,海闻、杨湘玉、于扬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页。
[47] [美]金德尔伯格:《疯狂、惊恐和崩溃:金融危机史(第4版)》,朱隽、叶翔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第4-8章。
[48] [美]彼得·加伯:《泡沫的秘密:早期金融狂热的基本原理》,陈小兰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
[49] [美]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1929年大崩盘》,沈国华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8章。
[50] 参见《第一财经日报》组编的《拯救全球金融》(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该书的一些作者认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现已彻底终结,现在国际社会面临的紧迫问题就是缺乏监管的金融系统(第五章)。严重的经济衰退印证了金融监管的缺失,特别是滞后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此,有必要加强金融监管。
[51] [法]费郎索瓦·沙奈等:《金融全球化》,齐建华、胡振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112页。
[52] Leslie Elliott Armijo, “The Political Geography of World Financial Reform: Who Wants. What and Why?,” 7 Global Governance, Vol., Issue 379 (2001); Leslie Elliott Armijo (ed.), Financial Globalization and Democracy in Emerging Markets (Basingstoke: Palgrave, 2001).
[53] [美]贾格迪什·巴格沃蒂:《今日自由贸易》,海闻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
[54] 刘志云:《国际经济法律自由化原理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8-401页。
[55] [美]贾格迪什·巴格沃蒂:《今日自由贸易》,海闻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2-120页。
[56] 参见[美]迈克尔·爱德华兹:《积极的未来》,朱宁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0-162、169-174页。
[57] 托宾税是指对现货外汇交易课征全球统一的交易税。这一税种是美国经济学家托宾在1972年的普林斯顿大学演讲中首次提出的,该税种的提出主要是为了缓解国际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投机性资金流动规模急剧膨胀造成的汇率不稳定。托宾税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90年代末被重新提起,现在很多学者仍然主张其合理性。
[58] 其他建议,参见[德]汉斯-彼得·马丁、哈拉尔特·舒曼:《全球化陷阱:对民主和福利的进攻》,张世鹏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330-333页。
[59] Brendan Ruddy, “The Critical Success of the WTO: Trade Policies of the Current Economic Crisis”, 13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475 (2010).
[60] [英]约翰·伊特韦尔、[美]默里·米尔盖特、[美]彼得·纽曼主编:《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三卷第190页。
[61] [英]马丁·沃尔夫:《全球化为什么可行》,余江译,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第XVI-XVII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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