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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年会论文系列(一百):新自由主义与国际经济法

时间:2010-08-27 点击:
摘要: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危险性使人们对新自由主义产生了质疑,在某些现行的国际经济法制度上的缺陷也日渐显露。WTO体制内各国保护主义可能抬头,国际金融体系的破绽使得加强监管和完善体制成为当务之急,弱化了自由主义色彩。国际经济法律秩序面临重组,给各国提出了新的课题。但是在全球性经济衰退到来之际,新自由主义所体现的国际经济自由和开放仍然重要,其制度性的缺陷可以在危机之际建立国际经济合作机制得到修正。由于中国对外开放是在新自由主义的国际大环境下进行,所以金融危机对新自由主义的冲击,对于中国也是一场严峻的挑战。但是以中国的经济规模和成就,中国在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和秩序的重组中也获得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创制的难得机遇。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 国际经济法 国际金融体系 全球性经济衰退

        秩序是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国际经济法则是国际经济秩序的法律化和制度化。国际经济秩序遵循什么原则建立,在什么思想指导下运营,则直接关系到一定时期国际经济法制度和规则的发展趋势。2008年春,最大的经济大国美国发生了次贷危机,半年后蔓延成为金融危机,全球性经济衰退随之到来,各国采取了大量的经济危机对策遭到自20世纪30年代初以来最大的打击,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危险性日益加大。因而,最近20余年主导国际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的新自由主义理论思潮受到质疑。它是不是造成这场金融危机的元凶,新自由主义对当代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起着什么作用,国际经济法是否进入到一个转折的年代,这都是我们有必要进行探讨的问题。本文以新自由主义为分析线索,在检讨新自由主义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现存国际经济法律框架的基础之上,剖析这场金融危机对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冲击和影响,最后就今后国际经济法中体现的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去就,以及在全球性经济衰退下中国作为一个新兴的发展中大国就在国际经济法规则变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提出见解。

  一、新自由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70年代,鉴于古典自由主义导致20世纪30年代初期资本主义大萧条,即“市场的失败”的教训,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了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在凯恩斯主义的指导下,国家开始积极干预经济,大量增加公共支出,实行大政府和福利国家政策,带来了资本主义经济的稳定增长。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期,石油危机招致西方各国政府背负巨额财政赤字,经济生产严重过剩,工会运动的发展,西方国家经济陷入“滞涨”,即出现了“政府的失败”。在这样的背景下,象征经济理论思潮向古典自由主义回归的新自由主义登场了。1以哈耶克(Friedrich Hayek)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成为西方各国国际经济政策和法律的指导学说。它体现为英国“撒切尔主义”和美国“里根主义”的经济政策,清算以往凯恩斯主义时代的经济政策,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对劳动法、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规制缓和的改革,并实行被称为“金融大爆炸”的金融体制自由化改革。老布什、克林顿总统时期美国进一步将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从国内向国际领域推广,促成了WTO的成立,并且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世界银行体制,新自由主义被各国彻底接受,并且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得到强化。
        新自由主义的兴起与经济全球化几乎是同步进行,并互为因果。经济全球化虽然肇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施的布雷顿森林体制,并且在GATT多次多边贸易谈判实现的关税减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国际货币政策的适度干预以及世界银行集团推行的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援助机制下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西方各国“政府的失败”的影响下,在20世纪60和70年代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利害关系冲突激化,出现了否定既存的国际经济秩序,要求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加强国家经济主权的趋势和实践,使得当时的国际经济法律和秩序陷入了僵局,经济全球化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正是新自由主义成为西方国家主导思潮,并深度影响到其国际经济政策的时候,经济全球化才真正进入快车道。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由新的技术革命带来了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信息革命带来了国际服务和消费模式的变革,跨国公司的勃兴带来了国际物流的空前发展,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出现了爆发性增长。国际金融制度也高度自由化。
        新自由主义否定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国有化,反对对经济自由的限制和否定,提倡经济全球化,即让自由竞争、市场原则主导国际经济,最大程度反映了跨国公司的利益,同时也通过经济全球化客观促使世界上很多国家进入到一个经济较高速发展时期。2在这个过程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得到最大的利益,形成了以美国为首,美欧日主导下的当代国际经济秩序。同时,中国等一些新兴国家在新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资源配置重组中也得到一个发展的绝佳机遇,取得骄人的经济成就。很多发展中国家也放弃了以往与发达国家对立的做法,开始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并获得一定利益,缓和了南北矛盾。一批新兴的发展中大国开始崭露头角,国际经济出现了多元化格局。

  二、新自由主义思潮下的国际经济法框架
  新自由主义思潮带来战后持续时间最长繁荣时期,对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和秩序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催生了一系列新的国际经济法制度,并且也导致以往既存的一些国际经济法制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国际经济法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新自由主义思潮下的国际经济法框架:
  第一,WTO体制的建立。WTO取代GATT不是一般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升级,因为以往的每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就可以实现一轮多边贸易体制的升级。WTO不是简单地对GATT的继承,而是重起炉灶建立一整套新的体制。WTO用一个正规的国际贸易组织取代了过去的国际协定名义下的GATT非正规国际组织,WTO没有排斥GATT,是将其纳入到WTO基本协定《建立WTO协定》的附件1的A部分,而WTO的庞大的法律规则体系则大大扩张了多边贸易制度,包括非关税壁垒规制措施、服务贸易规则、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以及投资规则等。WTO建立了常设性争端解决机构,其争端解决机制已经具有明显的司法化特征。WTO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可以对于超过150个成员的影响国际贸易的立法、海关行政以及政策进行合法干预。3
  WTO的法律机制之所以具有如此强大的功能,并能够在20世纪90年代建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自由主义风靡世界。在新自由主义的国际背景下,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进行过程中开始了WTO的创建。尽管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于未来的WTO是否会限制国家的经济主权心存芥蒂,但是经过GATT总干事巧妙的周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终于达成妥协,发展中国家接受WTO纳入服务贸易规则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发达国家则承诺适度开放农产品市场和纺织品与服装贸易逐步自由化。虽然后来的发展不可能让WTO各成员利益均沾,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大多数国家都享受到了WTO多边贸易体制带来的贸易利益。4
  第二,金融国际化的实现。西方各国金融体制历来就有很大的差异,受到种种规制,导致国际支付和结算有很大的障碍。这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发源于英国的被称为“金融大爆炸”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实现了完全的利率自由化,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实现了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对外开放金融市场,实行外汇交易自由化。因此,金融自由化在国际金融领域里就成为金融国际化,并且在国际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出现了金融创新。在日益加大的国际金融风险下加强金融监管,减低风险,巴塞尔协定体系得到充实和完善。为了因对可能出现的金融危机蔓延全球,国际货币基金也加强了促使受援国在自由主义金融改革下的干预机制,特别是要求受援国实行金融自由化政策作为实施援助的条件。
  第三,新的国际经济法领域不断出现。为了促使国际交易、国际投资更加便利,在新自由主义思潮下国际经济法出现了很多新领域,比如电子商务法、国际服务贸易法、规制跨国并购的法律、国际竞争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能源法、国际发展法等等。所有这些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如何通过国际经济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完善维护国际经济自由化。实际上自由化已经成为新自由主义时代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和秩序所追求和所体现的最高价值。
  
  三、当前全球性经济衰退与新自由主义的脆弱性
  新自由主义思潮带来国际经济贸易的长期稳定繁荣是有目共睹的,而这一时期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和秩序作为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所追求的自由化成为这一时期国际经济法的显著特点。成熟的WTO规则体系、规范着产生巨大金融财富的国际金融法律规则,已经造成了新自由主义带来的世界性经济景气永续化的幻觉。尽管也有像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等发出过世界性金融危机的理性预言,但是在经济繁荣的虚幻下大多数国家的决策者、企业家和学者似乎已经失去了冷静的判断力。美国旺盛的借贷消费带动下,全球的不动产、粮食、石油以及矿产品价格犹如脱缰的野马失去了控制,全球笼罩在即将发生的严重通货膨胀的阴影之下。在脱离实体经济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的资本运作之下产生的超高额利益回报的诱惑下,除了曾饱受泡沫经济打击的日本外,西方各国的经济逐步泡沫化,埋下了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种子。
  发源于美国的次级房贷危机(subprime lending crisis)成了诱发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当经过华尔街资产运营专家们的高明包装,盈利率极高的金融衍生品投放到国际金融市场,但是其前提是房价的不断上涨。一旦发生了房价下跌的事态,这个泡沫就会不可避免地破灭,并随着当今世界全面自由开放的金融市场的传导作用迅速蔓延到全球。2008年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保护,导致已经十分脆弱的国际金融破船开始沉没,全球性金融危机终于爆发。由金融危机而引发了经济危机连锁反应,世界经济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衰退。面对这一巨大冲击,从国际货币基金到各国政府不得不进行紧急应对,相继提出巨额的刺激经济方案。国际社会开始对新自由主义进行反思。
  这场危机暴露了新自由主义思潮下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和秩序的脆弱性。这特别表现在国际金融体制。
  第一,美国在国际金融体制上一国独大是最大的问题。战后布雷顿森林体制建立了美元与黄金同作为国际结算的基础,美元和黄金之间实行固定汇率自由兑换。这是美国战后经济实力的体现,符合当时美国的国际经济地位。但是随着美国实力的相对下降,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宣布美元与黄金脱钩,国际货币基金储备货币多元化的牙买加体系建立,结果美元反倒成为国际金融中唯一的主导货币,并且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掌握了这种货币的铸币权。因此,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就成为左右世界金融的一个非常关键的要素。在美国2001年IT泡沫破灭和“911事件”后,美联储执行了长期低利率政策,以后又连续17次加息,但是由于没有对形势作出准确的判断,以至于加息过于谨慎,应变迟缓,造成了全球流动性过剩。在新自由主义思潮下,金融自由化和放松管制成为金科玉律,金融创新下属于典型不良债权的美国次级房贷被层层包装,衍生成各种等级的资金提供者的投资商品,以至于很多环节的投资人已经没有风险意识。一旦次贷的房屋价格下降,这种风险就会立即爆发。美国独占信用评级体系,美国的三大私人性质信用机构对于被无限放大的金融衍生产品和有金融风险的金融机构给出高级别的信用评级,是过于迷信自由主义的一次重大的教训。
  第二,国际货币基金预警机制和国际金融监管机制严重失灵。这次金融危机的发生时突然的,但是并不是没有征兆。而国际货币基金和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全无察觉,以至于没有及时预警,错失提前预防的大好时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归根到底还是处于对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盲从。与古典自由主义的绝对自由主义的价值观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度兴起过的凯恩斯主义框架下的战后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相比,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当代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多了审慎和平衡,但是它的自由主义主张以及十几年来取得的成就是不言而喻的。而何况这些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本身就是新自由主义的推行者和实现者。
  第三,从WTO体制看,WTO作为多边自由贸易机构本身没有问题,也符合战后流行过的主要经济学思潮的国际贸易观点,但是WTO主导下的金融服务自由化是在WTO强有力的规则和制度体系里加以推行的,因此就有了成员方必须跟风实现“金融大爆炸”改革,实际上是按照美英模式实现国际金融管制和流转高度自由化。在新自由主义思潮下,WTO的金融服务自由化拆除掉了很多成员的金融保护的防火墙,并且还诱发了诸如冰岛那样的实行“金融立国”国策,导致许多国家的经济走向了渐渐脱离实体经济基础的英美式金融虚拟经济的道路,背上了沉重的外债负担。
  事实证明,新自由主义经济内在的矛盾已经显现出来。正如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阿瑟·奥肯(Ather M. Okun)认为的,“从资本主义社会的表现以及导致其发生危机的根源看,放任自由、不受监管的资本主义总能产生好结果的思想,是一种错误的经济理论。这一措施的经济理论没有考虑到动物精神是如何影响经济行为的。它没有考虑到信心、故事以及万金油对经济波动产生的影响”。5

  四、对新自由主义的挑战和国际经济法律规则改革的动向
  如何应对这场金融危机,以及随之而来即将或已经发生的全球性经济衰退,是目前各国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即使新自由主义出现了如此破绽的今天,在属于实体经济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领域,没有对现存的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和秩序提出非难。相反,世界主要国家都在采取刺激经济需求的措施来精心呵护虚拟经济破灭后硕果仅存的实体经济,最充分体现着新自由主义的WTO规则体系仍然安泰,它们维系着自由贸易、对外开放市场和投资的机制,并且促进国际经济贸易进一步自由化的多哈回合谈判仍然得到各方积极的推动。
  但是在国际贸易和实体经济投资领域对新自由主义的挑战却来自因为经济衰退而日益抬头的各国国内的保护主义势力。经济危机导致消费需求疲软、企业大量倒闭、失业和就业环境恶化,很容易因国内政治的原因而矛头向外,导致保护主义的对外贸易和投资政策。在不太可能大幅度改变现有的WTO规则和其他国际经济法规则的情况下,更有可能的是通过更加积极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对外国投资监管的加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来提高对国内经济和产业的保护度。2008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的经济刺激议案中的“购买美国货”(Buy America)条款引起了各国对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担心,自由主义的根基开始动摇。6
  在国际金融领域,新自由主义则受到了空前的挑战。2008年11月和2009年4月,西方七国与新兴国家等20国首脑,再加上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华盛顿和伦敦相继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G20国际金融峰会,开始检讨当前国际金融体制,就改进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进行了探讨讨论。
  处于维护美国在现存国际经济体制中的特权地位,美国倾向于维护现存国际金融体制,但是这并不表明新自由主义在美国仍然坚如磐石。从2008年底到2009年美国采取的一系列的大规模救市方案授权政府购买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以帮助其摆脱困境,并直接向金融机构注资。这些都表明美国的金融救济措施已经偏离了新自由主义的轨道。奥巴马的国际经济政策则更有偏离新自由主义。他表示,为了美国企业和美国劳动者,必须有一位对不公平自由贸易协定提出反对的总统。这说明他的对外贸易政策更倾向于贸易保护主义。7事实上在布什时代已经谈判完毕的美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的批准和实施在奥巴马上任后遇到困难触礁,而奥巴马政府又得到了民主党控制的美国参众两院的强力支持。因此可以预料在全球性经济衰退到来的年代,美国国际金融政策不可避免地会在一定程度偏离新自由主义。
  以欧盟为代表的欧洲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深受这场发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之害,主张加强金融监管,改革美国金融霸权下的国际金融体系,甚至呼吁建立“第二代布雷顿森林体系”。8同时,以中国、巴西等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发展中大国也倾向于欧盟的立场,并且更加强调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反对美国一国独大的金融霸权,促进国际金融体系多元化,在全球金融改革和国际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与日益提高的新兴市场发展中大国的国际经济地位相当。这样的动向实际上是在国际金融领域对新自由主义发起的强烈挑战,有可能改变国际金融体系的未来格局。
  新自由主义受到冲击并不意味着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立即会有重大改变。新自由主义固然在国际金融法领域陷入困境,但是维护国际经济自由化毕竟还是符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因此国际经济法律秩序在一定程度上需要重组,即保持国际经济自由化的前提下加强对国际经济的宏观监管和完善国际经济危机对策机制。但是国际经济法整体的框架仍然有必要维持。坚持国际经济自由化,打压保护主义的抬头,仍然是当今世界各个经济体的重要使命。国际经济面临重大转折之际,国际经济法律机制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调整。但是这种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可以预料,今后数年内国际经济法规则将会有一定变化,特别是在国际金融法规则方面。此外也还将影响到多哈回合谈判的进程和结果。 #p#分页标题#e#
  
  五、中国的对策
  这次金融危机及其诱发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对作为新兴市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来说是一场严峻的挑战,也是一个提高在国际经济法律秩序中地位的机遇。中国改革开放正好赶上了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国际经济大环境,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并于2001年实现了加入WTO的夙愿,从此以后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速度、对外贸易、接受外国投资和国家外汇储备等方面取得世界瞩目的成就,到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30万亿元人民币,按2008年平均汇率折合43274亿美元,已经成为世界第三经济大国,9并且也是世界第二贸易大国和第一外汇储备国。因此可以说,中国是新自由主义思潮指导下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在这样的基本认识下,我们可以探讨在新自由主义遭到冲击,国际经济法律秩序在一定程度下的重组过程中中国的适当对策。
首先,中国应该继续坚持自由贸易,并利用在多哈回合谈判、世界贸易组织等场合继续维护自由贸易,反对保护主义。这是因为中国在当今国际分工链条中的位置和极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所决定。虽然中国已经采取了启动巨额财政投入扩大内需的危机对策,但是对外贸易仍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为此,在完善WTO贸易救济制度,防止滥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作为保护主义手段方面,利用中国的新兴市场发展中大国地位的影响改进WTO相关规则,并且在条件成熟时果断要求提前解除《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关于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特别保障措施等对中国不利条款。在美国保护主义抬头,可能不能担当全球自由贸易旗手的场合,中国理应在维护自由贸易体制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其次,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方面,新自由主义指导下的金融创新和自由化已经失去了应有的监管和审慎,今后改革的方向必然是对新自由主义的矫枉过正。在这里,中国则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主动性。一方面中国要坚定不移地推行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另一方面根据此次金融危机的教训增强政府对金融的监管和培育市场的约束机制,借助此次危机给中国金融机构造成的危害较少的机会,完成中国金融制度和产业的升级,增强抗击金融风险的能力。
在对外方面,中国作为新兴的发展中大国,长期以来积累了巨额的外汇储备,为改革国际金融体系,使之合理化发挥自己的作用创造了条件。由布雷顿森林会议创建的以国际货币基金和世界银行为核心的当今国际金融体系一直由西方国家占据核心地位。目前能够在金融危机中进行救援干预的国际货币基金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功能几乎失灵,是因为体现其干预力的可动用的外汇储备只有区区2600亿美元。而在2008年8月新兴国家经济体的外汇储备总额就达到5.5万亿美元。10因此,增强国际金融体系的有效救援干预作用,就有必要增加国际货币基金的储备。日本已经承诺向国际货币基金融资1000亿美元,但是这是特别融资,不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的出资并享有投票权。美国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中就享有17.08%的投票权,11这足以让美国一国拥有否决国际货币基金一切决议,包括实行救济干预的决议。这就使得国际货币基金不得不在美国的主导之下,也是美国不愿意改变国际金融体系现状的原因所在。为了更好发挥国际金融体系的监督、预警和帮助的职能,中国希望对国际金融体系进行全面、有效和必要的改革,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体系。中国还将积极参与世界银行集团的国际金融公司的贸易融资计划,承担更大的责任。12中国的实力除了经济规模、对外贸易和吸收外资等方面外,更在于中国一国拥有的1.9万亿美元外汇储备。因此,在国际金融体系重组,完善国际金融监管法律规则和机制中,中国是能够有所作为的。

注释:
作者:何力 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双聘教授,法学博士。
1 这里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实际上是指“新古典自由主义”,与二战后导致GATT等建立的所谓“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有所区别,但是目前通常所说的新自由主义基本上是指“新古典自由主义”,特此说明。
2 李琮主编:《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6页。
3 董世忠主编、张乃根执行主编:《国际经济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2-95页。
4 何力:《国际经济法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7页。
5 [美]阿瑟·奥肯(Ather M. Okun):“亚当?斯密遗漏了什么?”,[英]《金融时报》(The Financial Times),http://www.ftchinese.com/story.php?storyid=001025162&page=3,2009年3月11日访问。
6 马小宁:《购买美国货条款无疑是向自由贸易宣战》,《人民日报》2009年2月1日。
7 《警惕奥巴马政府倾向贸易保护主义》,韩国《朝鲜日报》2008年11月7日社论。http://chinese.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08/11/07/20081107000025.html。
8 G20金融峰会明天开幕欧洲呼吁布雷顿森林体系II,搜狐新闻转引华西都市报2008年11月14日报道,http://news.sohu.com/20081114/n260630902.shtml。
9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中国经济没有进入衰退》,《新京报》2009年3月7日。
10 马丁·沃尔夫(Martin Wolf):“我们需要新布雷顿森林体系”,英国《金融时报》2008年11月12日网络中文版,http://www.ftchinese.com/story.php?storyid=001023033。
11 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http://www.imf.org/external/pubs/ft/survey/chn/2006/090106c.pdf。
12 胡锦涛呼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全球性经济衰退,中国新闻网,2008年11月16日,http://www.chinanews.com.cn/gj/news/2008/11-16/1450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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