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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期货交易法律制度之比较

时间:2008-07-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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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期货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缺少的的交易形式。由于期货市场能够为产业界提供转移风险、稳定收益的场所,而且为交易人提供投资渠道,因而已成为投资者偏好的投资工具。祖国大陆期货市场的建设仍处于商品期货阶段,目前缺乏权威性的期货基本法,现行的法规变化较大,期货法律制度也在逐步完备和完善之中,《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于2007年取代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新《条例》是《期货法》的立法前奏和必要的铺垫与基础。而台湾地区于1997年颁布了规范岛内外期货交易的基本大法《期货交易法》并于同年6月1日起付诸实施,以取代1993年出台和主要调整期货经纪商行为的《“国外”期货交易法》。因此,加强两岸期货交易立法研究,充实和完善各自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进一步认识两岸金融期货法规的发展变化及其发展趋势,彼此相互借鉴,并积极开展金融期货交流,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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