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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美国法院在承认和执行外国两种不同的“裁决”——由外国法院作出的司法判决(以下简称外国判决)和由1958 年《 纽约公约》 的参加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以下简称仲裁裁决)时,所持有的立场有很大的不同。本文拟说明,美国法院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时所附加的各种条件;美国法院对《 纽约公约》 的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美国法院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与仲裁裁决时所持的不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