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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定的知识财产专有权,同其他权利或财产一样,亦存在滥用的可能,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与调整。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是否构成滥用,需要根据反垄断法的一系列标准来判断,而不是根据一般法律原则或公平原则来进行,亦非根据知识产权法标准来判断。这种以市场结构为分析基础的特点决定了反垄断法规范知识产权滥用的局限。知识产权滥用的多样性,以及国家的不同社会政策,要求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范。
[全文阅读]垄断法规范知识产权滥用的特点及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