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法学论文» 比较商法学» 比较商事组织法 >

澳门社团在澳门和谐稳定中的地位思考

时间:2008-11-18 点击:

一、澳门社团概况

在澳门正式注册的社团达2000多个,几乎每200人就拥有一个社团,其密集程度,由此可见一斑。按社团数目多寡排列,依次是:体育类社团、文化类社团、乡族类和联谊类社团、工会类社团、工商类社团、社区类社团、学术类社团、慈善类社团、教育类社团、政治类社团等等。其中,大部分社团是华人社团。
众所周知,与香港不同,澳门目前没有政党组织。但并不是说澳门目前没有从事政治活动的社团。从20世纪70年代起,受葡萄牙国内政治变化的影响,澳门开始走向有限政治时期。1976年澳门《自由集会结社法》正式出台,此法首次允许澳门人成立公民社团。再后来受回归因素的影响,澳门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政治参与意识日益高涨,纷纷成立政治类社团。从现实出发,澳、葡政府于1999年8月颁布《结社权规范》,允许澳门成立政治社团。该法规定,主要为协助行使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以及参加政治活动的具有长期性质的组织,被视为政治社团。澳门主要的政治社团有澳门民主友谊促进会、新澳门学社、民主发展联委会、友谊协进会、公用事业关注协会。除此以外,还有澳门土生葡人于1974年分别成立的澳门公民协会与澳门民主协会两个政治类社团。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所提及的澳门原有的非政治类社团受澳门政治环境的影响,现在也日益扩大其政治参与的范围。

二、社团是澳门和谐稳定的基石

长期以来,在澳门特殊的管治环境中,澳门的社团在维护澳门社会和谐、促进政治稳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民间社团的出现缓解了社会对抗和紧张度。鸦片战争后,澳门的经济地位一落千丈。当时中国清政府对澳门华人的现实利益需求或诉求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当时的澳葡政府更是无意满足华人的这种要求。澳门慈善人士及商行,发起组织慈善团体,专司医疗,赈灾救济贫苦,也是澳门最早之民间慈善机构。由此拉开了面向社会的、开放型的从事公益行为的社团云涌的序幕。#p#分页标题#e#
随着澳门近代工业的发展和澳门阶层的不断分化,各类有着不同宗旨和服务对象的社团迅速增多(其中包括华商社团)。这为华商和其他不同阶层的华人通过体制外保护而获得需求和利益的满足提供了一条渠道。澳门华人开始主动通过华人社会的内部渠道寻求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从而维护了华人社会的相对稳定,也减轻了当局的压力,缓和了社会的对抗和紧张度。
(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理念的传承,使澳门社会尤其是华人社会形成了和谐的文化氛围。由于澳门一度是国际转口贸易的中心,自然各种文化在此交汇并得以传播,澳门社会和文化呈现了高度的包容性、多元性。这为中国传统文化在澳门的传播提供了顺畅的通道和适宜的环境。康有为等改良派人士在澳门期间,大办学堂等文化教育团体,使尊孔思想得以在澳门传播,尊孔之风影响至今。华人社团兴办的学校直接承担了传播中华文化的职能。而社团所举办的形式多样的活动,都在无形中传递着诸如忠诚于祖国的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以群体为本位的集体主义、重视发扬仁爱与互助精神的儒教伦理主义等文化价值观念。这使中国传统文化在澳门华人社区得以传承,成为凝聚华人社会的强大的文化纽带。
(三)澳门华人社团为澳门华人与澳葡政府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作为澳门居民的华人,他们的部分利益需求可以在社团内得以适当满足。但不同华人社团的各自的或共同的整体利益却需要得到澳葡政府的支持和政策保障。这自然也使社团成为民意的传达者,以及为使民意得到澳葡政府的重视,并最终被澳葡政府所采纳从而内化为其政策一部分的争取者和谈判者。当社团的主张被政府所采纳,社团自然也承担着政策的解释者和宣传者双重角色(包括使相关葡文法规政策实现中文化等),便于其成员了解政府的政策,政府的政策自然也较容易获得传播和执行。
(四)澳门社团成为民间纠纷的调停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由于澳门社团众多,很多人都加入到社团中。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纠纷很多都是通过社团来得以解决的。社团处理社会纠纷的情形是多见的。澳门草根阶层社团街坊会参与排解居民会员的家庭纠纷、租务纠纷更是寻常事。另外,澳门没有发生过全面的剧烈的劳资冲突与对立,并不是说澳门不存在这类矛盾,而是澳门的工会团体与工商团体之间长期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一般劳资纠纷发生时,双方谈不拢,工友在求助于政府之前,会先向工会求助,工会会出面协调,多数劳资纠纷在此层面上就得到解决,社团在其中发挥了隔阻纠纷升级的功能。澳门社团在维护成员利益方面不遗余力,处理成员纠纷方面竭尽所能、不偏不倚,人们对其所属社团的归属感越来越强,澳门社团逐步成为维护澳门社会和谐稳定,人们生活其乐融融的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p#分页标题#e#

三、回归后澳门社团的新功能

澳门回归后,占澳门人数绝大多数的华人由原来的被动游离于政府之外,转而成为澳门的主人,与土生葡人享有同样的政治参与权和澳门社会的主导权,但各社团原有的传统职能,诸如代表不同阶层、族群的利益与政府沟通,组织慈善活动,服务社会等等依然延续,为回归后澳门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澳门的回归也为原有的民间社团的职能注入了新的元素,那就是协助特区政府施政。例如,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的宗旨在回归后又新添了共建特区一条。回归后澳门中华教育会的李沛霖曾说过:特区政府是澳门人自己的政府,我们澳门社团理所当然应在支持和促进政府施政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回归后,澳门土生葡人大都留在了澳门,与华人共同建设新澳门。
然而,一国两制毕竟是个新事物,澳门特区政府如何适应澳门特殊的社团文化氛围,如何在落实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过程中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澳门各社团今后如何在积极探索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基础上,维护社会稳定,共同致力于澳门的建设,这些都是值得双方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无论如何,澳门特区政府都应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结社及社团权益之规定,积极探索发挥澳门社团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功能的方式和方法,稳步推进公共行政改革,继续保持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向的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模式,努力寻求适合澳门区情的治理之道,继而团结社会各种力量,同心同德,为共建和谐澳门的目标而努力。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