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商务部令2009年第46号 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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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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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已经2009年7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和商务部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柳斌杰 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外资司)
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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