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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图市第一国家银行诉俄勒冈太平洋工业公司案 Seattle-First National Bank v. Oregon Pacific Industries

时间:2014-05-07 点击:
在本案中,被告向森特拉利亚公司订购了一批三合板。后者把证明这一交易的装运清单转让给了原告,原告把这一转让通知了被告。在被告拒绝付款之后,原告提起诉讼。   
被告主张,在上述转让发生之前,被告曾向森特拉利亚公司发过两次订货单(与这次转让的装运清单无关),但该公司没有向被告发货。因此,被告有权从应对原告支付的款项中扣除因该公司的违约而给被告造成的损失金额。
本案是一起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抗辩的案例。   
法院认为:   
一、森特拉利亚三合板公司在将该装运清单转让给原告时其已破产,原告当时知道此情况。   
二、被告主张的债务抵消是一种无关的债务抵消,因为该抵消与转让装运清单无关,其产生于另一合同的违反。因此,只有当这种抵消权发生在被告接到森特拉利亚公司把装运清单转让给原告的通知之前时,被告才能主张抵消。   
三、据当事人证实,该权利主张发生在被告收到该转让通知之后,被告不能成功地主张这种抵消权。   
法院判令被告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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