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法规案例» 国外案例» 合同法 >

赫德森诉凯利案 Hudson v. Kelley

时间:2014-04-27 点击:
本案中的原告与被告达成土地转让合同,但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不明,原告凯利主张按原合同履行,被告赫德森主张重新起草合同。
被告赫德森发现,该地契对转让的土地的说明没有把应当转让的一部分土地包括进去,遂提起上诉。凯利主张,她对于这一土地转让,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她不能肯定该转让的土地是不是延伸到绿谷路边。
本案涉及共同错误方面的问题。由初审和上诉审法官进行审理。引用了共同错误规则。
而具体到本案,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理论上看,这是一个由于双方意思表示错误而导致的合同效力问题。
二、从证据运用上看,原告在法院出示的证据并没有矛盾之处。
三、从法律规则上看,这是一个共同错误的案例,凯利在签署该地契时并没意识到赫德森对合同标的的认定错误,该合同是可撤销的。
综上所述,法院在赫德与凯利的争论中,最终判决重新起草合同,以便把这笔交易正确地反映出来。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