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lop Pneumatic Tyre Co.Ltd. v. Selfrid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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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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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向一名批发商(批发商)销售轮胎,为了维持轮胎价格,原告在与批发商的合同之中加入这样一个条款:批发商在将轮胎转售给零售商时,必须从零售商处获得一项承诺,该承诺以零售商按价目表上的折扣价获得轮胎为对价,要求零售商承诺在向顾客销售轮胎时不得低于价目表上的正常价格,且在违反该承诺时将在售出每条轮胎时向批发商支付每条五英镑的赔偿。批发商将轮胎售予被告,被告以违反承诺的方式售出轮胎,所以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按承诺的五英镑标准作出赔偿。
法院认为原告未向被告给付对价,以要求被告遵守价目表上的正常价格以及在未遵守时向批发商支付每条轮胎五英镑的赔偿。看上去很明显的事实是批发商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从被告处为了原告的利益获取了承诺。对某一人的代理人的允诺,如同对该本人的允诺一样,但也仅仅如此而已。所以,可以将此案公平地认定为A(被告)向C(原告)和B(即批发商批发商)作出承诺,但并不能使C(原告)享有诉权。
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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