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伊尔曼诉库勒案 Scheirman. v. Coul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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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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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原告曾经向被告出售过一套餐具。在成交之前,原告对被告说,这种货只有从批发商手里才能买到,在零售商店买不到这样的货,减价商店也从没有卖过这样的货。最后,被告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按457.15美元的价格购买这套餐具。
几星期后,被告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个以99.99美元出售一套餐具的广告。被告跑到作广告的那家商店去看,发现那里出售的餐具与自己买的那套一模一样。被告马上通知原告,拒付他认为不应支付的那一部分钱。
被告主张:原告曾经说,这些壶和盘子只能在批发商那里买到而不会降价出售,这一陈述构成了明示的担保。
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尚未支付的384.57美元。
本案涉及合同意思表示与个人见解方面的问题。
法院判决理由:
卖方在出售这套餐具时并没有作不真实表示,因为他当时不可能知道制造商打算把这种货发运到当地的市场上来。
该法院还发现,卖方的陈述至多是一种“夸张”,并不能构成明示的担保。明示的担保涉及货物的质量、性质或条件。对货物价格的确认或一项仅仅表明卖方的见解或评论的陈述并不能构成一项担保。一项明示担保的存在是以一项绝对的为当事人各方理解的仅涉及出售的商品本身的主张的存在为前提的。
法院判定:卖方并没有作出过明示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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