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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lton v. Jones

时间:2013-12-26 点击:
在本案中,被告将购买某些货物的订单送到第三人的商店,但他不知道在同一天该第三人已将其商店与存货卖给了原告。原告交付了所订购的货物,被告使用了货物,并不知晓是由原告交付的。但在原告要求付款时,被告拒绝付款。
单方错误,它是一方的错误而不是双方的错误,它与相互错误的区别在于:单方错误是因为当事人所用的言词含糊不清,既不能解释为一方的理解正确,也不能解释为另一方的理解错误。无错误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合同,除非有证据表明:无错误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清楚地知道另一方存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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