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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plin v. James

时间:2013-11-04 点击:
被告参加了一场拍卖会,希望购买一个被标明为“甲号”的酒吧(酒吧名为“TheShip”)。销售计划与详情清单均明白无误地表明了被售财产的范围,且拍卖人就此提请竞买人注意。实际上,该“甲号”财产并未被实际拍卖,但随后被告发出了购买该财产的要约,卖主接受了其要约。随后表明,被告是基于“甲号”财产包括了两块相邻地块的错误认识的基础之上发出要约的。他从一个小孩处得知该财产的所在位置,发现这两块土块总是由酒吧主人占有。被告以此为由拒绝完成交易,除非将两块土块一起转让给他。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并未达成合意——而该概念在以往的案例中得到相当的重视,因为被告希望购买酒吧和两块土块,而原告只希望出售酒吧。但是,合同已经成立了。
法庭判决,被告受其购买上述“甲号”财产的合同的约束,并发出强制履行合同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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