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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 v. Lever Brothers Ltd

时间:2013-10-17 点击:
总公司和一位分公司之负责人订约,赔款提早解雇该人。当时双方都以为除非该员同意,否则不能解雇他。事实上,该人早已犯了私下与他公司交易之错误,公司可以随时将其解雇,而不用赔偿。
英国最高法院在判决本案时认为,雇佣契约仍存在,双方之错误并不涉及雇佣契约之解雇条件,亦不足以影响双方新签之赔款解雇协定。因为在双方达成协议时,都没有想到这些构成共同错误之事实,并将之当作标的物之基本不可缺少之要素。
法院做出了赔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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