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就业与增长高级工作小组(U.S.-EU High-level Working Group on Jobs and Growth, HLWG)」于2013年2月11日发布最终报告,建议双方应尽快启动必要的国内贸易谈判程序,以缔结全面性的贸易与投资协议。该协议内涵应包括涵盖高标准之货品、服务及投资市场的相互开放、调节现代化之贸易规则,并加强监管制度的兼容性,以解决广泛的双边贸易与投资议题,同时对全球性的法规建立新的标杆规范。
该工作小组于2011年11月28日高峰会议后成立,其目的即是研拟相关政策与措施,以增进贸易与投资、创造就业,提升经济成长与竞争力。HLWG认为全面性贸易与投资协议应在市场进入、监管制度与非关税障碍,以及共同合作建立法规因应全球贸易挑战与机会等三大领域,建立新的标准。
关于货品、服务、投资及采购等之市场进入:于货品关税部分,目标为消除双边贸易所有关税,绝大部分关税应于协议生效后立即削减;少部分敏感性产品关税采逐步削减。于服务市场部分,目标为维持双边最高之自由化程度、寻找长期固有之市场障碍解套方法,以及认知某些产业具有敏感性质;此外,证照核可及资格符合之要求程序,应具高透明度与公正性,并加强美欧现有贸易协议的监管制度。于投资部分,应包含双方至今谈判最高标准之投资自由化和保护条款。于采购部分,在国民待遇基础之上改善政府采购机会的管道,以提高商业机会。
关于监管制度和非关税障碍:双方应探索新的跨境贸易障碍解决方法,例如在可能的情况下,修改监管法规以降低不必要的成本及行政程序,共同目标为避免非关税障碍限制美欧厂商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与创新能力,双方也应在标准相关议题方面加强合作。HLWG建议双边谈判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SPS措施)与技术性贸易障碍(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时,应超越WTO待遇,即所谓的SPS-plus、TBT-plus,此外应注意监管制度的兼容性、连续性、透明度及执行,并建构未来监管合作之架构。
关于建立法规以因应全球贸易之挑战与机会方面:于智慧财产权部分,美欧双方应维持并加强智慧财产权之保护、执法及合作,就部分双方关注的重大智慧财产权问题寻求合意之解决。于环境和劳动力部分,由于双方对环境及劳动力的保护程度高,贸易谈判时应考虑欧盟贸易协议之可持续发展专章,及美国贸易协议之环境与劳动力专章。至于其它全球性的挑战与机遇,例如国有企业之补贴及其它特权、原物料之出口限制、在地化要求等新型态的反竞争政策与行为,美欧双方会透过双边及多边方式解决,而双边协议的规范亦可强化以法规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HLWG建议涵盖议题包括海关和贸易便捷化、竞争政策、国有企业、要求在地化之贸易障碍(如保护、偏好或刺激国内产业之措施)、原物料及能源、中小企业,以及透明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