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经济暨安全审议委员会敦促国会关切中国投资与SOE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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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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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经济暨安全审议委员会(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 USCC)于今(2012)年11月14日所公布之年度报告中表示,国会应检视来自中国大陆之外来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并且应针对在美国投资之中国大陆国有企业(State-owned enterprises, SOEs)或国营企业(State-controlled enterprises, SCEs)之所有交易,进行强制审查(mandatory review)。此外,对于现行由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CFIUS)所实施之国家安全审查,委员会亦敦促国会应检视是否应于审查中增加新经济利益之测试(new economic benefits test)。再者,对于外国政府禁止外国投资之产业,国会亦应讨论美国是否将禁止该外国政府投资美国相同之产业。
USCC主席丹尼斯席亚(Dennis C. Shea)表示,SOEs占中国大陆经济结构的40%至50%,中国大陆虽已了解必须对此种经济型态作出调整,但席亚认为,其于短期内仍难做出改变。USCC委员沃次尔(Larry Wortzel)亦表示,对于中国大陆目前关于国有企业、冠军企业(national champions),以及国民企业之政策,其并未见到任何改变。另外,中国大陆人民大会于2011年3月所通过之五年计划中,亦阐述SOEs在中国大陆经济中之地位。不过,其认为此情形可能于中国大陆未来的下一个五年计划作出调整。 USCC副主席威廉瑞恩施(William Reinsch)表示,中国大陆政策为扩展其国有与国营企业之国际实力与影响力,中国大陆各层级政府皆极尽给予SOEs补贴或其它优惠措施,进而造成外国竞争者之竞争困难。此外,中国大陆有相当明显之意图欲获取外国竞争者之技术。再者,瑞恩施认为,中国大陆领导人对于过去致力降低SOEs占整体经济比重之目标,显然有所倒退。另一方面,瑞恩施指出,美国必须谨慎处理FDI议题,因为美国的行动将会引致他国的对应行动,并可能降低他国对美国直接投资之意愿。尽管如此,USCC仍预期中国大陆对美国之FDI将会剧烈上升,因此此一议题之重要性不可忽视,应加以研议。 USCC年度报告针对SOEs及相关投资议题做出下列三点主要建议: 1. 指示商业部对中国大陆于美国之投资撰写报告,包括由中国大陆SOEs及其它相关企业所进行之投资及日期; 2. 在与中国大陆谈判之任何双边投资条约中,行政部门应坚持并确认纳入互惠原则条款。此外,亦应明确处理中国大陆SOEs在市场所造成之不公平问题; 3. 指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修订议定书,审查外国企业于美国证券交易所提交之文件,并制定国家具体数据以处理国有或相关企业之独特风险与补贴。 另一方面,USCC亦针对中国大陆稀土问题提出建议,其认为应成立一个健全工作小组拟定重要矿产计划,以降低美国因中国大陆或其它国家于政经上之优势所造成之压力。USCC委员戴阿玛托(C. Richard D’Amato)表示,中国大陆稀土具备准垄断(quasi-monopoly)之特性,有中断供应之能力,USCC对此表示关切。其关切之原因在于2010年时,中国大陆因与日本间小岛争议而中断对日提供稀土。最后,戴阿玛托也进一步指出稀土对美国国防工业之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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