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将于12月决议美国原产地标示争端案件裁决结果之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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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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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美国肉品原产地标示法案(country-of-origin labeling, COOL)所引起的一连串争端与上诉案件,WTO于今(2012)年11月初表示,WTO上诉机构将会在12月初,针对要求美国落实此项案件裁决结果,做出最终决定。
今年11月7日,美国与墨西哥两国于WTO会员通讯文宣中表示,墨西哥已向WTO相关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落实争端裁决结果的申请,并指出争端解决机构将于12月4日前公布与该等案件相关事务的最终裁定结果。 WTO上诉机构(Appellate Body)于今年6月29日,就美国COOL争端案做出裁决,认定美国COOL法案违反技术性贸易障碍协议(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协议)第2.1条及2.2条之规定;WTO争端解决机构并于裁决公告的30日内正式采认裁决结果,美国随后亦需与加拿大及墨西哥两国就落实裁决结果之期限进行协商。 然而做为原告的加拿大与墨西哥两国于同年9月13日向WTO表示,他们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与美国就落实WTO裁决结果一事取得共识,并向WTO争端解决机构申请落实裁决结果的相关协助。WTO秘书长拉米(Pascal Lamy)则是于10月9日,在给会员之通讯文宣上宣布,其已任命负责该案的前上诉机构法官沙赛多提(Giorgio Sacerdoti),担任此次仲裁员。 本案起因于2008年6月,美国宣告施行的「美国粮食、环境保护与能源法案」(或称2008农业法案),其强制要求于美国境内贩卖的牛肉、猪肉、羊肉、鸡肉及特定易腐坏之零售商品等产品,得明确检附产品原产地标示。WTO上诉机构并于今年6月29日,以COOL法案使得加拿大与墨西哥出口之肉制产品,在美国市场中处于劣于美国国产肉品之地位与待遇;以及该法案无法达到其法案目标,即充分提供消费者相关产品原产地信息等理由,判定美国分别违反TBT协议第2.1条及2.2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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