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建议六大核心规范作为WTO服务业谈判的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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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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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真正之友(The Real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 liberalization)在今(2012)年10月初表示,其在现阶段《服务贸易总协议》(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架构上若无法进一步推动服务业自由化谈判,将难以达成预定在明(2013)年形成更广泛复边协议之目标。
服务业真正之友目前共包含18个成员,成员之一澳洲日前提出建议,表示服务业真正之友可依循过去WTO基本电信协议参考文件和金融服务了解书之谈判模式,将新的规范要素纳入GATS基础架构中。自去(2011)年底,成员经历五回合谈判后,逐渐对承诺填报方式凝聚共识,基本上系延续在GATS中所采用之混合填报方式,在国民待遇和例外规定承诺上采用负面表列方式填报,而在市场开放承诺上采用正面表列方式填报。 澳洲进一步指出往后服务业谈判的重点工作,以引导服务业真正之友成员在协议架构上形成规范共识。其六大核心规范要素包含: 1. 厘清GATS规范之范畴、定义、市场进入、国民待遇和例外规定; 2. 在国民待遇之水平承诺上应设有合理例外规定和保留条款; 3. 如何依循GATS模式进行市场进入承诺; 4. 在国民待遇之限制和开放上应设有合理例外规定和保留条款,并进一步了解如何运作; 5. 在市场开放承诺上表明自愿自由化程度,并应设有合理例外规定;以及 6. 藉由新增承诺和移除既存限制措施,扩大市场开放承诺。 此外,服务业真正之友成员皆同意持续敞开大门,欢迎更多新兴国家成员加入,以助于日后迈向多边整合。有鉴于此,澳洲亦建议,在迈向多边整合之方向上,成员应考虑五个规范要素,包含: 1. 在GATS基础上确保未来谈判工作,与WTO承诺方向一致,并促成更多成员共同参与。 2. 规范上应设有接受他国加入协议之开放式条款; 3. 原则上,应设有使成员尽可能令该协议向多边化迈进,并涵盖关键多数(尚未明确定义何谓关键多数); 4. 将复边协议的规范要素,如国内规章,亦纳入现有WTO承诺谈判中;以及 5. 确保WTO共识,例如纳入五分之一的GATS复边协议,但此要素目前还不可行。 预期下一阶段势必将检视上述重点工作和核心规范要素如何在承诺清单中运作。 目前,各参与者在即将来临的11月讨论会议前,已先提出仿真的承诺清单或范例架构,澳洲建议,12月可先针对可行的协议架构进行准备工作,待明年再进一步进行正式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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