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降低最不发达国家的入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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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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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9日,世贸组织公布的一份文件指出,其商定了新的最不发达国家加入世贸组织标准,降低了阿富汗、埃塞俄比亚和苏丹等国家入世的条件。该文件将由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于2012年7月25~26日依照常规程序进行审议。
通常情况下,希望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不但要使其与贸易有关的法律符合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而且还要以出价的方式满足每一个世贸组织成员的要求,所以,他们会被阻止入世,直到其提供了足够开放的市场作为回报。 根据新的规则,希望加入的最不发达国家将不被要求削减农产品的平均“约束关税”(一旦入世关税的法定最高限额)到50%以下。 对于非农产品,希望加入的最不发达国家将被允许在35%的平均约束关税基础上保持95%的关税;且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其拥有比世贸组织的正常规定更长的过渡期,同时将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积极考虑”。 在服务贸易领域,世贸组织成员将认真考虑最不发达国家在该领域作出承诺的“严重困难”,允许其开放较少的领域,较少的交易类型以及仅根据其经济发展开放他们的市场。 目前,全球有26个国家申请加入世贸组织,其中10个为最不发达国家,包括老挝、越南、埃塞俄比亚、阿富汗、苏丹、不丹、科摩罗、赤道几内亚、利比里亚以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此外,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而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包括:俄罗斯(可能很快成为世贸组织的第156位成员),伊朗、伊拉克、利比亚和叙利亚在提交入世申请后并无任何进展,而阿尔及利亚是目前最老的世贸组织候选成员,其最早于25年前申请加入世贸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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