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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绅论坛第86期:江必新讲座实录

时间:2012-05-03 点击:

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军院长邀请,2012年4月26日晚上7点于模拟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做客高伟绅经贸法律博士论坛,与法学院学生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积极互动。本次讲座受到了法学院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法学院广大学生的热情参与,讲座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出席并主持本次讲座。讲座正式开始前,王军院长向大家介绍了江必新院长,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欢迎和感谢。

江必新院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审判员。二级大法官。著有《行政诉讼问题研究》、《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探讨》、《法文化的建构及法制教育工程》、《国家赔偿法原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WTO与行政法治》等。

 

演讲在同学们热情的掌声中拉开帷幕。本次讲座的主题是认真对待公权力。江必新院长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提出了丰富而翔实的观点和内容。通过江院长清晰的语言和贴切的分析,同学们受益匪浅。

江必新院长首先引导我们思考,怎样对待公权利。他归纳了六点:第一是理性对待,第二是高调对待,第三是审慎对待,第四是务实对待,第五是加强对待,第六是便捷对待。接着,他详细的分析了这六个态度。

江必新院长从微观的角度给同学们阐述了怎样理性对待。他认为,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公权利。在这里所讲的公权利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公众的权利,是大众的权利。它强调是相对于公共权力机关和公法人的一种权利。相对方是公共机关,可能是立法机关、也可能是司法机关,也可能是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公法人团体。

江必新院长指出,高调对待意思是张扬公权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给我们阐述了原因:权利对象是拥有强大的公共权力的机关,不是一个普通的公民法人;只有采取特殊的调整规则和建构特有的制度,才有可能使公权利真正的得以实现。

 

接着,江院长又对审慎对待做出了解读。他说,我们要准确把握公权利的界限。对待公权力,既要高调,也要审慎。

务实对待公权利,要做到以下几点:合理配置公共权利,形成一个封闭的权利保障系统,使权利运行的各个环节能够衔接自然,逐步地扩大公权利的范围,发展经济政治文化,为公权利的实现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最后,江院长指出,加强对待,是公权利观念和保障的强化问题;辩证对待,是讲公权利的相对性问题。

 

江必新院长的精彩演讲博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对于演讲内容作出了几点评述并提出问题。江必新院长对 “网络意见对司法的影响”、“违法获取犯罪证据”、“中国的司法审查”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而深入浅出的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相信精彩的讲述定能激发同学们长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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