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重要会议纪实 >

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简报一 预备会议

时间:2013-11-21 点击:
时间:2013年11月8日,20:00—20:30
地点:大连海事大学育鲲轮
主持人孙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在明天正式论坛开始之前,我们开一个预备会。本次论坛由中国民法研究会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辽宁省民法学会承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豪轩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办。今晚的预备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请辽宁省民法学会会长王利民教授通报论坛组织安排情况,二是请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马新彦教授就论坛组织安排讲话。首先,请王利民教授通报论坛组织安排情况。
王利民(辽宁省民法学会会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
首先,欢迎来自全国法学院校的各位民法学者光临大连海事大学并到育鲲轮上晚餐。在论坛开始之前,作为首届论坛筹备的组织者,为了明天论坛的成功举行,我向大家通报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论坛发起背景,二是此次论坛的筹备情况,三是此次论坛的程序安排。
应邀来参加本次论坛的在座各位,都是我国民法学界中青年法学家的代表,各位的到来是本次论坛能够成功举办的最重要条件,所以非常感谢大家的到来。在座中,我的年龄,可能除了新彦老师,是各位中最大的,但是我想,学术不在于年龄高低,就在于学术本身,学术本身是最值得尊敬的,所以,我非常有幸借这次论坛的机会,和大家共同探讨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的问题,我知道在座各位对于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问题,都有很深的学术思考。就学术思考而言,我认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非民法传统的社会,虽然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之路,但仍有很多问题值得今天反思。大家知道,三十年来,我国的民法制度建立很多,民法体系基本形成,但是,具体到法治的进步上,问题却很多,需要我们以新的认知的方式解决。这其中,许多应当是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研究和破解的问题。所以,在我国民法体系初步完成的情况下,对于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问题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七月中旬,我通过邮件与王利明老师联系,提出了召开一次全国性民法哲学学术会议的建议,并表示了筹备这一会议的意向。由于王老师没有收到我的邮件,我8月中旬又与王老师联系,后来王利明老师把这件事交给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轶教授与我直接联系并作出安排。王轶教授很快转达利明老师的意思,认为召开这样一个学术会议很有意义,同意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承办。当时,利明老师提出,“民法哲学”这个主题有些窄,应当考虑扩大一下范围,后来,我把“民法基础理论”加进去,取名首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得到了利明老师的认可。这样,在9月末之前,我们就形成了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的正式通知,并在9月29日至30召开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上开始与个别理事打招呼,得到了积极响应。年会后,论坛通知正式在中国民商法律网上公布并开始邀请和确定参加论坛的嘉宾人选,论坛逐步开始进入筹备阶段,而正式筹备是在10月19日辽宁省民法学会(社团法人)成立大会之后,至今时间不到一个月。
经过一个月左右时间的紧张筹备,就是大家现在和明确将看到的论坛情况。其中主要是论文征集、形象设计、材料制作、会序安排和保障条件。为了使这个固定主题的论坛能够形成自己的学术形象,我们设计了论坛的徽标,专门用于论坛材料背景上,期望形成统一的论坛风格,当然,我们更希望它能够形成一个学术品牌。最初,我只有两点希望:第一,是把这样一个主题论坛搞起来,第二,是对论题主题进行设计和规划,最后,对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有个交待。
从个人的设计和想法来说,论坛一定要突出主题性,发言人不单单是拿着论文照本宣科,而是围绕主题以通俗的语言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论坛的主题一定要贴近社会、贴近时代要求,吸引社会公众的参加,让社会公众也能够听得懂。看上去,也许“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这样的题目和问题,普通老百姓听不懂,但是我个人认为,恰恰相反,从这些理论中总结出来的思想和观点,应当是一般人都能够听得懂的。所以,这个论坛,也许从理论上讲是高端论坛,但它产生的结果和发表的思想观点,应当是能够面向社会的,是能够要让大家都能听得懂的学问,从而在促进学术共识的同时,形成社会共识,这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目的。因此,举办这个论坛,希望不仅是学术本身得到尊重和弘扬,而且能够逐步影响司法裁判和人们的社会行为,如果在学术之外能产生这样的效果,应当是我们学术本身的目的。此次论坛,我们吸引法、检、律师等各界人士参加,让他们认知很重要,说到这,我个人的一个观点是,我国在普法教育方面做法是失败的,这种以普及或传授法律知识的做法,反而对普通民众达不到形成法律认知的效果,还是要弘扬和普及法律精神,这就是这个论坛的一个重要目的,起码我个人是这么想的,因此更需要学者努力。
准备不周,请各位老师多提意见!大家都是搞学术研究的,因此思想沟通方面没有问题,也许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可以拉近大家的距离!非常感谢大家!
孙 鹏: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去年成立以来,学术形式多样化,除每年大会以外还有小会。王利民院长的介绍,这个论坛会很有特色,希望能延续下去。下面请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马新彦副会长就论坛组织安排讲话。
马新彦(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代表中国民法研究会参加此次会议,跟王利民院长有几次探讨。总体来说此次会议具有两个特点:其一,这是一次常规的、主题的研讨会。此次论坛的主题性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举办的小型研讨会里属于首创,无论对学术观点达成共识,还是对学术界的影响都有重大意义。建议应将主题中的引号放在首届后面,论坛的主题以后就定为“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这是论坛的一大特点。其二,这个论坛属于高端学术论坛,此次论坛将要研究的问题都是有深度的。以上两大特点对于中青年学者是非常有魅力的,因此中国民法研究会应大力支持。此次论坛从会议的策划、组织都倾注了王院长的心血,相信论坛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另外,此次论坛利用周末时间召开,让与会人员既品位到良好的学术氛围,又享受了大连美好的环境和季节,身心得到了休闲。这对学术的研究非常有好处
预祝会议取得丰硕成果!预祝接下来的几届越办越好!
王利民:
感谢马新彦副会长在百忙中抽时间参加本次论坛并对本次论坛的举办给予肯定。另外,要感谢协办本次论坛的大连豪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岳学鹏总经理,是他的鼎力支持,给论坛的举办提供了条件。对于学术会议来说,难得有这样的企业家来支持。
孙 鹏:
新彦老师对此次会议以及以后的会议,从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的角度表示了美好的祝愿,今晚会议到此结束!
(以上整理的发言稿未经发言人本人审阅)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