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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的教授张乃根先生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3-03-18 点击:
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抑或演变——中国视角
 
各位专家、学者,大家好!
第一,今天我们开会的主题是讨论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问题,这个话题今天沈会长已经在他的致辞中提到了,三个月前在上海大学开会长会的时候我们已经讨论了,我当时提议能不能我们多讨论一些目前国际经济法律一些新的发展、新问题,特别是我们中国目前在国际经济活动当中,作用越来越大,能不能更多地从中国的角度来考虑这些新问题。后来经过会议的讨论,形成了这样一个文字的表述,也就是在大会的会标里写出来了。这个会开完以后,我却在捉摸,怎么理解大家达成的共识——这次年会要讨论的问题。因此,在九月份以后,我就花了一点时间,准备这一次给我们研究会年会的论文。所以跟前面几位嘉宾的发言稍微不同的是,我的论文已经被收入到我们论文集的第518页。大家可以在会议期间或会后看了以后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告诉我,我们可以进一步展开讨论。
另外还有一点,我觉得刚才周仲飞老师实际已经谈到了国际经济法律秩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金融或者货币金融。我听他讲了以后,我也是有感而发,想讲几句。因为我发现周老师的发言很有底气。我就没有他这样的底气,因为我的文章是个问号。到底是变革还是演变我还没有搞清楚。我想探讨探讨,所以我没有他那样的底气,他斩钉截铁就说,现在已经有全球金融法了。这个话我回过头一想,我最近看了一下,也在写这个文章,我看了一下这方面的国际上的研究,我注意到美国的乔治敦大学,著名的Jackson,他研究国际经济法,他在2009年,也就是金融危机之后,因为他年事已高,请了两位欧洲的学者牵头,把欧美这方面的专家召集起来,大概花了两年多的时间,他们分别写了论文,在国际经济法的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Jackson 1998创立的、至今已经十多年了,这期杂志是最近十多年最厚的一本,几百页,实际上不是一期,而是厚厚的一本书了。我初步地看下来,还没有好好地看,还没有看到周老师刚才斩钉截铁说的Global Financial Law这个词,所以我还是有点没有底气,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情,我讲的题外话。
我这里讲的题内话呢,我的论文分几部分,我讲中间,主要讲新和旧的问题。因为实际上我写了这个论文后,后来发现陈安的国际经济法学会的主题和我们不谋而合,它也是在讲这个问题,但是他讲这个问题特别强调,没讲变革,主要讲。所以我前两天在华政开会的时候,我当着陈安老先生的面,一起讨论这个的问题。我们这里讲变革实际也是有关系的。我觉得可能有几个阶段,第一是二战以前到底有没有国际经济法律秩序或者说经济秩序。我看了一些时政材料后,从条约法的角度看,似乎在二战以前还没形成我们讲的体系化的国际经济秩序。如果这样说的话,那个可能算是个旧的。二战以后,在战火当中诞生的联合国,那肯定是个新的。而且我查了一下《莫斯科宣言》,1943年,中、美、英、苏,四家达成的为联合国定调子的《莫斯科宣言》最早提到国际秩序问题。然后到《联合国宪章》宗旨之一的秩序就包括了国际合作,其中当然不言而语有经济合作。刚才周老师所说的IMF,其实还有World Bank,它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集团。这是个姐妹,一起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上前后缔结的,一个是管货币,一个是管政府贷款,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有了钱就是贷款。除了黄金放家里,钱是要升值的,所以银行是这样一个功能,我简单理解,世界银行你不能把它搁置一边不谈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布雷顿森林体系它是联合国之前、在《莫斯科宣言》里面定调、由美国主持的。宪章也是美国主持制定的。换句话说,这是二战以后的产物。假如这么算的话,它大概应该算是个新的了,相对于旧的。因为它是在联合国宪章的体系下建立起来的关于经济和金融。那么《关贸总协定》大家也知道,是联合国经世理事会召开的。换句话说,都是联合国体系下的。联合国体系没有变,宪章也没有根本改变,那么从这个角度说,哪怕到70年代初期尼克松宣布美元和黄金固定的基石变了以后,IMF还在,它的根本的机制也没有改变。所以这样看下来之后,似乎还是没有根本改变。
当然第二阶段是从七十七国集团开始,1964年,然后1974年,联大连续通过一些宣言,刚才也说了,软法、硬法,如果不是一些条约,我们都称为是软法。这个也是回应了刚才周老师所说的G20到底起到什么作用。我们在研究global governance的时候,联合国是以条约为基础的。G7G8G20,包括我们在国际上现在讲的G2——中、美,也许,也就大国治理,究竟在国际的秩序当中它的依据何在,这是我们值得讨论的问题。所以我的底气没有周老师那样,斩钉截铁地说,我真是还有点搞不太清楚。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呢,七十七国集团,中国始终不是七十七国集团里的一份子,我们叫七十七国集团+中国,即+1。当时提出新的国际经济秩序问题一直到2004年,也就是七十七国集团+中国四十年的一个宣言,其中它对整个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四十年做了一个评估。这个宣言,包括中国在内,列举了一些已经取得的成果,包括像我这里提的普惠制问题,其实是在GATT的框架里面,综合商品方案,实际上是关于初级商品的很多协定;然后联合国两个新的,也就是工业发展组织和农业发展基金,都是侧重于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援,而且现在世界银行主要也是对欠发展国家的政治贷款,这也是个变化。南南合作也是个变化,这都是作为七十七国集团和中国部长会议做的基本的评估。然后话锋一转,现在他们提出的是公正和正义的国际经济关系。那么中国提出的是公平、合理。中国从2004年以后,对国际经济秩序,提的是公平合理,不再提新旧了,而且是在联合国的框架里面了。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也许新和旧都是相对的。这里面包括几个软法,因为G20、联合国的千年宣言,都是各个国家参加的,它是个宣言,是特别会议千年宣言。更重要的是2005年的世界首脑会议,不是G20,是193个国家的国家元首或者首脑,共同做出一个宣言,里面包括加强国际货币、金融和贸易的协调机制,如果说是consensus,那么要比G20更要consensus,因为它是全球的。其中加强协调,我看了下,对刚才周老师说的新的机制,确实需要好好回去学习学习。但是我觉得IMF里面的改革也在进行,特别是份额的改变。大家可以注意到201210月份,周小川没有到日本去参加年会。如果说中日关系是一个很大的因素,还有一个内在的没有说的,我认为很重要的是这次年会没有批准2010年的扩大份额的决议。这正是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做出的协调当中的一个部分,但是美国没有批准。美国有超过15%的否决票,它一票否决,所以至今为止还没有通过。因为如果通过,中国就变成是第三份额的持有,现在是第四。所以可以看得出,这个机制究竟变了什么,究竟什么还没有变,我想这是值得我们研究、讨论的。所以从整个来看,我的一个结论性意见是,似乎从二战到现在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整个联合国的体系没有根本变化,我们的经济,包括金融、贸易,以美国为主导的、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体系还没有被根本的改变,改变的是一部分,不是整体上的。这是我的一个基本判断,所以这么一来的话,好像我也有一点底气跟周老师讨论讨论了。
中国作为二战以后联合国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应该看到当时的IMFWorld Bank、关贸,都是我们中国一起参与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席位之后,我们是法定的继承,所以这一节全都继承下来了。这个既得利益我们千万不能轻易放弃,包括我们IMF中的份额,原先就是第四,现在还是第四,当然我们要变成第三,这个第三是真正的第三了,不是原来根据战后的战胜国的地位来排的,而是按照综合经济国力来排的,是真正的。但是我们原来有这个地位在那里,至少我们是一个单独的理事会的成员国,这就是原来既得利益之一。其它的不多说了。反过来,我们要跟发达国家密切合作,为公平合理的国际秩序继续努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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