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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北京高校法学双语教学研讨会”会议实录

时间:2011-06-20 点击:
王军:今天的会由我来做开场白。我的发言时间只有5分钟,就不介绍嘉宾了。这次会议是首届北京高校法学双语教学研讨会。首先对今天参会的来自各个学校的老师,特别是有很多资深的老师,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莫世建院长、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万猛院长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系主任邵景春教授、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田晓云教授,表示感谢。其他人也都是老朋友,就不一一介绍了。
今天这个会是一个以自由、宽松的方式召开的会,参加的人都在双语教学的第一线,大家来谈一些体会。时间非常短促,我就不再多说,还是表达一个感谢和欢迎的意思。下面我把第一阶段的主持交给丁丁老师,特别希望主持人能够严格控制时间,以便让更多的人有发言机会。
丁丁: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接受王军院长的委托,来主持今天会议的第一段。上半段一共是六位发言人,首先有请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教授。
万猛:谢谢各位,谢谢经贸大学王院长、丁院长,法学双语教学研讨会这是首届,我们开过两次双语研讨会,主要是法学老师和政法学院教英文的老师,关于如何讨论双语教育,一直有争论。我们一直以对外经贸大学作为我们的榜样,我们向他们学习。不同的法律院系,可能双语教学的含义是不一样的,你的学生或者说教学对象的英语不是太好,在双语过程中是以语言的水平提高,或者语言的形式作为重点的或者偏重点。如果你的教学对象英语水平比较高,像对外经贸大学、清华、北大、政法大学,他们有一部分外语比较好的,本身水平比较高的,他们双语教学是以内容为主。这也在英语学院或者在外语教学中大家争论的问题。我们的情况是学生的外语好一点点,要求所有的本科生过八级,我们在一二年级的时候主要是提高英语的水平,不是说上来讲传统的精读、泛读,我们也在强调从一年级开始讲法学基础的课程,特别是美国的法律制度,教材改写之后,让学生在提高英语的同时,也要掌握基础性的法律知识。在大三强调的是英文的能力,因为一个合格的律师首先要能写,他卖的就是文件,靠这个挣钱,一个是语言表达能力,在法庭上参加诉讼,一个是在办公室里进行法律文件的撰写。用英文来写,这个基本功要能够达到,三四年级就是以这样的培养为主,内容重于形式,每个学院的情况不同。考北外的学生英语水平都比较好,而且还有一些国外过来的,之前托福都考过了110分,6级早就过了。这样我们重新开始提高他们的基本功。
效果怎么样呢?在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还是学生的思维方式的转变。也不能百分之百的内容,也不能百分之百的形式,两者兼顾比较难。华人教和中国人教,方法不一样,侧重点不一样,之间也不是完全平衡的。效果还可以,大多数同学对我们双语教学的方式还是比较满意的。除了用英文开设的普通法的课程之外,中国的老师都是本土的模式。他们的方式是上完课之后,要给学生留作业,而这些都没有中国法的东西,基本上是中文的结构和思维方式比较明显,不利于他们用真正的普通法的方式和英文的方式来思考中国的问题。刑事诉讼法,我不可能用英文呈现给学生,但是需要他们对英文法的案例和基本资料做一些预习和复习,而且掌握中国法的同时,对英美法的学习表达发展,同时学习他们内容的比较,觉得效果还可以。我们做了几年,北大和政法都走在我们前面。我要说的就是这些,需要交流的话,我们继续保持联系。谢谢大家。
丁丁:谢谢万院长分享了法学双语教学的经验,下一位是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邓松老师。
邓松:大家好,我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比较法教研室丁相顺老师的助理,他今天有学生答辩走不开,委托我来介绍一下基本情况。我们是叫国际比较法,我们培养的宗旨是双法双语的人才。要培养出的人才是既懂国内法、又懂国际法,既懂英文,又可以用英文做实务的。现在以法学硕士为主,但是现在计划招收法律硕士和博士。在学生遴选过程中,我们会通过笔试和面试考察学生的外语水平和发展意向,通过挑选,我们会选一些比较能吃苦的学生。双法双语学习的负荷量要比普通的学生强一些。我们一共有30名学生,主要是有英语专业的,也会有一些小语种的学生和工科的学生,但是他们英语方面的基础都是比较好的。
在课程设置方面,除了统一的中国法的课程,我们会为这些学生设立一些比较法的专业课程,都是由外教授课的,以英文为主,涵盖的方面比较宽泛。比如说英美法概论、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等,在开头给学生一个比较宽的选择范围,让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发现自己将来的发展方式,这样也避免了单纯强调双语教学而忽视学生自己发展专业方向的弊端。在课程的教学中,我们也比较强调知识和技能相结合。在英美法概论的教学中,我们也穿插一些法律检索的技能,在公司法务中我们会学生一些法律文书写作的技能。
我们会有一些比较法有特色的活动,比如比较法沙龙。我们每周就会有一次沙龙,让学生分成小组自己组织联系国内外的专家,有一个主题。这个专家会给大家简短的讲座,会给和学生有一些互动,这也开展了有半个学期的时间了,学生的反映都比较好。一个是给学生一个平台,让他们锻炼自己不仅是英语,还有法律方面的知识。另外也是学生从外界获取信息的平台,通过这种形式,学生渐渐开始习惯了问答式的教学了,原来这种传统教学,上课的时候,学生都是在下面听,没有什么意见。通过这种活动,学生更多的是提出问题和自己的看法,这也渗透到了平时其他的教学课程中来。
在这些之外,我们也鼓励学生去参加各种活动,比如贸仲杯英语演讲比赛,通过这种活动来提升他们的能力。我们比较法研究室成立不久,也希望从各个学校的教学中获得比较多的时间。
丁丁:谢谢,第三位发言老师是来自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田晓云教授。
田晓云:非常感谢王军院长的邀请。讲到双语教学,我们学校是理工科为主的,同时我们学校还有贸易、语言、艺术和法学的学科方面的专业。我们学校法学本科教育时间还是比较长的,有20多年了。从设置法学专业开始,也就是自1987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开始就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一直到现在贯彻来讲的。那时候双语教学还没有被太多的强调,20多年来这个课一直在建设,从师资的角度来说,到现在由于具有博士、博士后学位的教师配备非常充足,从教师的角度上,应该说开设真正双语的课程没有什么问题。主要问题在哪儿呢?主要在学生。因为我们本身是北京市属的,从法学来说,由于其他方面的因素,目前还是二本的招生。学生进来的时候,肯定和北大、人大、政法大学等重点大学的学生英语水平完全是不一样的。我们在二十一世纪开始,也就是说2000年之后,就有双语课的尝试,当时是安排在选修课,大三下半学期开始。学生法律基础的课程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在之前其他的英语课程也继续在上,而且也通过国家四六级的考试。到这个时候,往往都是英语比较好的学生来选双语的课程。
从教学的效果来看,学生比较喜欢,所以上课的积极性非常好。老师所选择的教材是多方面的,但还没有开设国际法、国际经济法这样课程的双语课。选修课只是国际商法的一部分,或者说比较法的一部分。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没有统一的教材,教材是选出来一些相关资料给学生。对学生的要求相对比较高。学生得能吃苦,因为必须得事先阅读大量的资料,老师的教学方式比较活跃,经过考察还是比较好的,事先要花大量的时间阅读资料,学生在课堂上要说。由于是双语,老师在关键的用语和法律词汇上会给一些解释和贯穿,这样学生还是比较有兴趣。普遍来说,选了这门课的学生就觉得我回头再来看其他相关的英语书的时候容易很多。这就是我们目前在本科层面上是这样的情况。
研究生就不一样了,我们开的双语课程是比较法总论。老师是有留学背景,专门研究法理和比较法的,选择的是英文原文的书目,选的是比较法律传统。这是作为整个系统的课程来安排的,学生也要付出很多,要预习、课上讨论,课上表达的时候一部分用英语,一部分也可以用中文。老师讲课时80%用英文来讲,但一些法学理论专业方面的东西,有时候要用中文,会穿插中文的讲解。
现在其他的课程还没有全面开始,毕竟针对学生的情况,如果开得太多,能不能收到实效这还很难说。我们先从几门课比较有限的开始。我们还有一个整体的想法,我们法学所在的学院是文法学院,除了法学专业,学院还有语言类专业,主要是英语专业、日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主要是语言类的。我们现在开始操作,可能明年的时候,设双专业,由英语专业和法学专业的学生选双专业。这样在课程设置上法律的学生会加大英语的部分,英语的学生会加大法律的部分。这样一方面招生的时候增强吸引力,而且借助英语系和法律系师资的整合,在将来学生的培养上,还是比较好的设想。也符合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目前正在筹划,估计明年招生时,会列到招生的计划里。
大概就是这样,谢谢大家。
丁丁:谢谢田教授,下面是来自北京联合大学的李秀娜老师。
李秀娜:今天非常高兴能够回到经贸大学参加这个活动,感谢经贸大学的邀请,以后也希望能够参加类似活动。前面老师所讲的内容我深表赞同,大家的发言我也觉得非常有启发,受益匪浅。确实在双语教学方面,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讨,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应用和学习。前两天江老师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要发言,我说我就不发言了,我主要是想听听大家的想法和做法,我主要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参加这个会的,学习相关老师双语教学的宝贵经验。今天既然让我发言,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学校双语教学的情况。
我是北京联合大学的老师,行政工作主要是在旅游学院,法学教学工作主要是在文理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的办学定位在服务首都,也就是服务于北京各项建设。北京提出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后,北京联合大学也提出来我们的教学要国际化,既要服务于本土,又要有国际化的眼光。在这种背景下也非常重视双语教学,学校也在推进这项工作。去年底国务院发文定位旅游业为我国战略支柱产业,这是非常振奋人心的,历史上只有钢铁等极少数产业有这样的定位。现在大家也非常有劲头,想在各级领导的组织领导下,把学校和学院建设继续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我们学院在学校的部署下,正在进行学科专业的调整以适应以后的发展,新成立了国际旅游系。在推进双语教学的过程中,学校学院采取了多种方式推进:一种是采取鼓励和引领推进的方式。教师可以自由申报,由教务处邀请评审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上课。第二种是我院的北京市人才创新试验区的博雅实验班,这个班的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几乎都是采取双语教学的方式,当然这个班的学生组成是经过优中选优产生的,入学要有考试,基础英语教学量也比较大。在我们学院开设双语教学的老师,在课酬和职称评定方面也都会有所倾斜。学校和学院每年都会派出部分年轻有发展潜力的教师出国学习双语教学,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来校任教。现在学校也正在进行探讨,在教学上怎么继续更好地贯彻国际化的思路,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继续提升国际化教学。
我个人教学的情况,我教学是在文理学院的法学学科,这是北京市的一个重点建设学科。我承担的课主要是国际私法和WTO,因为生长在经贸大,有经贸大的血液,在教学中我努力把英语资料穿插到教学中去,我也正在筹备想在不久的将来开设双语课程。现在学生们学习外语的积极性还是很高的,在讲课的时候,发一些英文的案例,学生非常感兴趣,也非常愿意听。否则有些同学如果不给他讲法律课,他也在学英文,也在准备考四六级和硕士。通过双语教学,学生们能够拓展视野,提高学习兴趣,提升整体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对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促进。我们现在考虑的问题主要是学习基础问题,学生的学习基础毕竟不同,在基础参差不齐的情况下,怎么开展双语教学,我现在基本上是发一些书面的材料,在课堂讲授中用的还是不多。
双语教学如何开展对高等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今天来到这里,还是希望和大家多交流、多学习,谢谢!
丁丁:谢谢,下面有请来自北京理工大学的李磊老师介绍她的经验。
李磊: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来介绍我们北京理工大学双语教学的经验,我本人也是对外经贸大学的学生,所以今天在这里发言感觉很亲切。我想组委会之所以邀请北京理工大学来谈经验,可能是考虑到我们学校的教学模式一定是和人大、北大、外经贸和北外这样的院校的模式是不一样的,我们学生的群体不一样,老师的情况也不一样。从这个角度而言,我想今天对我们学校情况的介绍,对双语教学进一步深化还是有帮助的。
我首先想说的是我们北京理工大学双语教学的现状。目前我们主要是在两类课程当中开设,第一是国际法的课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第二是商法类的课程,如公司法等。至于双语教学的模式,老师们并没有完全统一, PPT基本上是用英文来做,但是在讲授中中英文的比例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接下来我想汇报一下我个人在双语教学中碰到的困惑和感受。2007年我非常荣幸被我们学校推荐参加北京市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当时我选择的是双语教学的模式。为了准备这次比赛我专门去找关于双语教学的资料,看对于双语教学是不是已经有了一些共同认识,最后查到的结果是众说纷纭,也就是说,至少在07年的时候,我们对双语教学还没有完全一致的认识,我只能以我自己的理解去参加比赛。
比赛的时候我基本上是全英文教授,但是两个地方会用英文:一是发现到现场的学生学生跟不上的时候,我会用中文来讲。二是每次做总结的时候,在英文陈述之后,我会用中文强调一下。这是我当时对双语教学的理解。但是当我带着这个认识到教学实践中的时候,发现效果并不算太理想,因为学生在英语水平上参差不齐,所以我进行了调整,从一开始的中文为主到中英文各占一半到最后阶段以英文为主。我们也曾经试图开办双语实验班来系统地解决教学中的一些困境,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下去。现在我们学校管理学院已经率先做起了双语实验班并且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
虽然我们的双语实验班的计划没有进行下去,但是其中的一些机制,比如每年邀请国外的学者进行讲学,每年暑期选派学生到国外法学院进行交流,组织学生参加国际模拟法庭等被保留了下来并且坚持到今天。
丁丁:谢谢,我们下面有请我们学院一直从事双语教学的老师代表陈剑玲老师分享经验。
陈剑玲:各位,大家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听到了几位来自不同学校的老师介绍各个学校双语教学的做法和实践。我们经贸大学在双语教学方面也做出了不少的实践,我们今天是主场,有很多的老师在这里,包括王军老师和丁丁老师都在这边。大家如果想整体了解我们学院在双语教学中的做法和模式,其他老师一定能够做出特别全面的介绍。
我只是具体双语教学模式中执行教学任务的老师。我今天想结合自己开设双语课程的具体经验和大家交流一下,希望大家多提建议和指导。
我的几个想法,第一是关于课程设置上的。刚才很多老师都谈到了,双语教学的目标是培养专业性的人才,将来可以比较好的从事与国际法律相干的工作,个人认为双语教学一定是通过一个模式和体系来实现目标的。我们学校具体的做法是在不同的年级都会开设不同的双语课程,必须需要一些基础性的铺垫工作。大二要有基础的法律英文、写作,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的体系,大三大四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国际买卖法等。有了大二时候比较好的基础,能够在大三大四很好地直接进入用英语探讨专业法律的水平。
除了循序渐进的体系之外,我很赞同刚才老师的观点,双语教学还是选修课,现在很多的课程还是比较法和国际货物买卖法,这相对我们学生还是比较关键的课。学生确实英语水平参差不齐,像我们这种外语类的学校,学生也不大可能全部达到用英文来探讨的程度。我个人觉得如果作为必修课,牺牲法律学习的时间来学英文不一定好,因为将来他可能不从事英语法律的工作。
关于教材和教学内容,我觉得这是在教学中碰到一个难题,双语教学的教材特别难以选择。国际货物买卖法为例,尽管课程本身相对还是比较适合开展双语教学的,因为很多材料直接都是英文的,教科书可选择的也比较多。但是还是在选择的时候发现,直接拿一本英文原著过来,本土色彩不够。很多的国际货物买卖法,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很多的揉进了自己本国的特色,德国的学者都是比较德国法和国际货物买卖公约,这对于学生来讲不合适,因为很多还是在国内进行相关的法律工作。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很多时候还是花心思自己编写。这是一个国际性的双语课,最好还是指定一本在国际上得到认可的英文的教材。这只是其中之一,还是要补充很多自己加进去的材料。如果能够找到一个英文写的教材是最好的,还有一些是和中国相关的英文,让学生知道中国法用英文是怎么写的。同时,我还会指定一本中文教材,但是上课的时候,不按照中文教材来讲,学生会有惰性,他会拿着中文书来上课,他觉得你就是在翻译。但是指定中文教材有一定的好处,因为有的学生有对双语教学有兴趣,但是能力未必够,他能够看中文的东西,这会节省不少时间。
这个课程,有些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吃不完,可以指定材料多一些,吃不饱的学生可以通过这些材料来完成目标。所谓法律双语教学和法律英语教学还是两个事情。我上第一节课时就会和学生讲,我们不是语言课,我们是法律课,这是专业课,你不要满足这个中文单词的对应英文是什么就可以回去了。既然选修这个课,付出的努力就要多一些,我们不能牺牲这个专业的深度。如果学生上来直接谈法律问题,不一定全部能够接受。我自己的做法是磨刀不误砍柴时,我会花一到两个星期的时间,和他们介绍英美法律的基本制度和案例阅读的基本方法,第一和第二堂把这个讲清楚了,遇到的障碍就会少一些。毕竟还是要有语言特色,老师讲还是重要的,你要告诉他基本上怎么样。提供给学生用英文探讨法律的机会,平时他自己读自己听,但是能讲的机会不是很多。课程设置中,我都会安排他们读好几个案例,课上除了老师把相关的规则讲透之后,不停地会让学生回答问题。在学习中,也会和其他的课程相结合,能够让他们学以致用,教学效果会好一些。这是关于教学内容的一点想法。
关于中英文的比例,这是大家都很头疼的问题,到底什么是双语教学,双语教学和全英文教学比例到底在哪里。我还是坚持尽可能的多用英文。学生一讲中文,我就说错了听不懂,必须要用英文讲。学生一开始会比较头疼,但是查查字典,适应个三四星期,学生就会觉得比较适应。但是有个问题,毕竟母语不是英文,长时间讲英文大家都会有疲劳,老师自己讲三个小时,自己都特别累。我自己听一些英文讲座,三四个小时也是会走神的。所以在基本全英文的情况下,我有时看到有些学生面露不耐之色,我就讲讲中文,纯粹是调剂。这个对学生要求比较高,但是你既然来上课,就要试图跟上这个步骤。有时候也会讲到中文案例,你如果再翻成英文,效率不是很高,讲到中文案例的时候,我直接给他们中文材料,大家适当的讨论一下。 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和不成熟的尝试,和大家汇报一下,希望大家多多批评指正。
谢谢。
王军:陈剑玲老师是我们这边双语教学搞的时间最长的。她的特点是基本全英文。我们现在开设了四门纯英语课程,包括WTO争端解决、国际货物买卖、比较法、电子商务、国际私法等内容。
邵景春:有教科书吗?
薛源:我们自己找一些材料,美国法方面数据库里有冲突法重述。我会第一节课上告诉学生怎么查。英国法方面我会摘录一些资料。另外还包括一些国际公约。
王军:刚才提到,陈剑玲老师已经讲了很多年。她的体会是已经讲熟了。我到新加坡有一次作仲裁代理人,她给我翻译了四天。教师梯队很重要。
丁丁:感谢上面六位老师,帮我们节省了十分钟的时间,今天在座的很多老师都是有国外学习的经验,我想再邀请两位来自北京大学的教授分享一下他们的经验,首先请郭雳教授。
郭雳:大家好,作为院长助理,我想首先转达北大法学院张守文院长、王锡锌副院长对本次会议的祝贺。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外语教学和普通法研究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其他兄弟院校在相关领域也开展了各自有益的探索,能够彼此交流促进是件好事。我们也特别珍惜这次学习机会,今天参会的有邵景春教授、楼建波教授,还有徐晓颖老师。在外语教学方面,从06年开始,北大法学院设立了一个针对外国学生的、全英文授课的中国法LLM项目,每年招收10-20个具有法律学位背景的外籍留学生来华深造。楼老师一直在参与负责这个项目,此前他也曾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多年,是这个领域不容忽视的声音。下面有请楼建波老师先介绍一下情况。
楼建波:严格地说,我没有从事过双语教学。接到会议通知之后,我一直在想,双语教学怎么定义呢?如果我们从一门课来定义,双语教学是否指一门课同时用外文和中文讲授,或者说阅读材料里同时有中文和英文的。如果从老师的角度定义,一个从事双语教学老师是一个既能用中文讲课,又能用英文或其他语言讲课的老师。如果从学生的角度来讲,一个学生接受法律双语教育,可能是指他听了一些中文的课,也听了一些英文的课。如果这么来讲,我想我勉强可以算是第二个角度,也就是既能用英文讲课,也用中文讲课的教员。
这方面,我自己有一些体会,也许大家也有。第一内容是很重要的。语言我的感觉就是一个载体。比如说,我自己既讲房地产法方面的课程,也讲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课程。我的一个体会是,讲房地产法课的时候,卖弄几句英文,让学生看英文的材料,根本是不可能的,学生也不认为有意义。但讲金融衍生交易分课程时,让学生看中文的材料,想给学生找中文的材料,也很困难。这方面的中文文献毕竟少。
第二个方面,当给外国学生讲中国法课程时(我在剑桥也讲过,北大、清华也讲过。那时候剑桥有一个中国法的硕士项目,学生在剑桥学了两年,在中国学一年)我的感觉是,一定要结合这些学生自己的背景,再把中国法的概念进行梳理。几乎每介绍一个新的法律制度时,我都是先给一个例子,我也不说是什么法律关系,学生是来自各个国家的,他们先自己思考,给出各自的答案。之后我给学生介绍中国法对这种法律法律关系的界定。这样学生理解起来就稍微容易些。
这么多年,用英文讲课也好,中文讲课也好,我自己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学生在意的东西是我们的内容和态度。你内容深不深,态度认真不认真,学生是知道的。经贸大学的老师双语教学讲得这么好,就是多年努力的结果。
最后,感谢王军、丁丁院长。我觉得经贸大学给大家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能够坐下来说一说,讨论讨论大家的经验和体会。谢谢!
万猛:民法用的什么教材?外国人就几个月,一学期,民法不可能读得太多。
楼建波:少讲一点,有的就可以不讲了。我们北大的LLM的学科和其他院校不一样,可以让晓颖稍微介绍一下。
徐晓颖:中国法是从06年开设至今的,我们一共有36个学分,虽然是两年,但是课在第一年是全部上完的,课程设置上有中国民法、中国经济法、中国合同法、中国公司法、中国宪法和行政法、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国诉讼法与仲裁法,当然还有法律汉语,这是选修课。我们还开设了中国概况,是介绍中国的历史,法律的历史和经济的历史,还有哲学,合在一起开的课。邵景春老师也长期教授外商投资法。
王军:每年招多少留学生?
徐晓颖:差不多12到15个人,我们要求他们是学过法律的。
楼建波:北大这一点要求比较严格,两个要求,本科是英语学校毕业的,第二要有法学学位。
徐晓颖:我们每年大概能收到30多份材料,一般是能筛掉一半。
丁丁:我们也有这个项目,但是刚刚起步。第一阶段结束,感谢大家。
莫世健:感谢王军院长和外经贸大学组织这次活动,非常高兴能够有这个机会认识很多新朋友。下面阶段请邵景春教授发言。
邵景春:谢谢各位同仁,感谢王军院长和经贸大法学院组织召开这次研讨会。去年万教授也搞了一个类似的会,我很想参加,但是由于不在北京,很遗憾没能参加。今年王军院长一说,我就说要来参加。上一时段北大的郭雳教授和楼建波教授都介绍了情况。我想充分利用这点时间,讲两个方面内容:第一方面,我是想就北大法学院双语教学的情况做个补充,第二是我个人在双语教学方面的经验教学做个汇报。
双语教授的概念怎么界定?北大法学院的情况看,双语教学的界定其实是没有的。刚才李磊博士讲,唯一确定的东西就是没确定。双语是一个教授的课用两个语言讲下来,还是针对不同的课程,用不同的单语去教学,这是不同的概念。我们先不说概念是什么,我想说北大法学院的概念。北大太长,历史太长,双语教学的时间也很久。我们给我导师芮沐教授做百岁寿辰的时候,郭寿康教授说,芮老师太厉害了,他在西南联大讲课的时候,一会儿说德文、一会儿说英文,还能说拉丁文,历史很悠久。近的是我念书的时候,都是双语教学,那时候我们开了一些美国普通法的课,请一些美国的老师来讲。本科高年级的时候,我们会学美国合同法,当时请了美国的律师来讲,是美国准做工会的律师。后来我读硕士,很多课程都是纯外教讲,包括国际投资法,是黄乾讲,沈四宝教授是我师兄。很久了,应该是三十年前的事。所以,在北大法学院这不算什么新鲜事。说近的,我94年博士后工作做完回国之后,开了几门课,都是用英文开的。有一年是欧盟法,还有一年是WTO法,还有一年是国际商法导论。这些英文授课其实不是学校要求的,我个人认为对我方便,其实也没有考虑到对学生有哪些好处。当时我方便,因为学欧盟法、WTO法,中文是不作数的。WTO的三种语言没有中文,欧盟更没有中文。别的工作语言我又不大懂,就用英文去讲课。说起对学生有好处,这都是升华的结果,而不是我当时的想法。
国际商法导论是因为我们很早的时候,法硕班的学生都是学英文背景的,国际商法主要是英文的资料多。还有一个情况,建波我们有一个中国法班,是专门面向海外的,学生基本上都不会汉语。你用汉语讲课怎么行?必须用英语讲。
从这些我个人的教学经历讲,我发现有几个共同应该关注的,一个是双语教学的适用范围,在法学院或者高校应该有哪些地方,并不是所有的课程都是这样的方向。中国法制史你用英文讲,那不迷糊才怪呢。适用范围应该有个规律和准则来界定。有两条,第一是教学的内容,比如我们说的欧盟法、WTO法,你用英文讲是极其容易的,用英文讲是极其难的,你的词要翻过来,还词不达意,你用英文讲,官方语言就是他的,这个语言是靠谱的。对学生来说,也是最方便的语言,课程的内容是一个标准,决定用英文。第二授课的对象决定要用英语去讲,他不懂汉语,你给他讲汉语行吗?只能用英语讲。
除了这两个标准之外,还用英语讲课可能是其他因素决定的,我就是喜欢,领导让我去讲,其实没有多少合理性。我们说中国的民法、中国的刑法,因为授课的对象不懂汉语,必须用英语。这是我的经验,不一定对,拿出来和大家讨论,如果沾这两个边的,咱们用外语去讲,走到哪儿都可以的。不然是有风险的,不然你也累,学生也累,效果不好,唯形式所类,咱们不能那么干,有限的资源干点应该的事情。
第二个方面,我的经验告诉我,汉语教学对我们来说都是正常的事,用外语教学有一个规范化的问题,这在中国可能还是我第一个提到这个。教育是有规律的,教学是有规律的,用英文教学也是有规律的。比如说,用英语教学,你满堂灌,就是违背了规律。在法学院中,总是有案例支撑或者穿插着案例,总是要有一点问答式的,另外,规范化是总是要事先给学生大量的资料,他没有看到,就是听不懂。第三个地方,你必须给他时间,第四必须要有检查。时不时搞一个小测试,美国法学院里经常有这个,今天一刻钟一个测试。考试的形式不一定和汉语老师完全一样。这恐怕你模仿也好,学习也好,英美法学院的考试方法规范要好一些。
我们搞双语教学,资源配置是很重要的。北大的资源配置太强,我们有很多很好的教授,外语好、专业基础也好,没有太多可比性。我们的资源配置对于少一点的学校更重要,双语教学的人才就是那么几个,不能够全面开花,一定要有突破。按照那两个标准,课程内容和对象群体决定的,把最精英的派到双语教学中。北大的英语教学课时费是很高的,增加三倍。因为要付出很多的劳动,额外的劳动。把这个做出精品来。北大我们的海归大部分是由土鳖演变来的,我原来也是土鳖,去海外若干年之后回来也海归了。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进行双语教学。要资源集聚、政策倾斜,把这个工作做好。
谢谢大家,可能讲得不对,供大家批判。
莫世健:谢谢邵教授,一会儿我们还是要再讨论问题,下面请中央财经大学沈健老师发言。
沈健:首先得感谢王院长和丁院长给我这个机会参加这个大会,和大家学习一些关于双语教学的经验和技术。我是来自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先跟大家汇报一下,我们法学院有关双语教学的一些课程。有曹富国教授教公司法,基本上全英文教学,他自己还会找一些外国律师以中国的公司法为基础授课。他对学生的英文和必须修过公司法之后修这门课。张小平老师相关的课程还有英美法学经典的选读,用的资料是英文的原版资料,找一些经典的文章。再有就是很多国际法的课,和其他法学院都很相象,那里会有很多的英文案例。我个人教授的课里也涉及到一些双语教学的内容,法律硕士的法律英语,这是教育部必修的课程,还有是给国际法法学硕士开的国际贸易法专题,因为这个课也是由我来上的,会有一些英文的案例和资料,因为是国际贸易法,和刚才邵景春教授的定义还是有一些沾边的,教学内容比较适合用英文教学的。本来不太敢发言的,因为邵教授之前说过,双语教学的标准很难确定,既然没有太多概念性的东西,我作为一个门外汉也敢说上一两句话。
我教学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从入职到现在大概一年半左右,在双语教学方面,经验谈不上太多,大部分还是问题,也想请教在座的各位专家一些关于双语教学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一般研究生的质量都不错,但是在英语方面还是会出现两极分化,有的本科是英语专业或者英语使用的比较多,因此在英语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另一些同学的英语水平就相对差一些。英语好的人看资料没有问题,而且有的同学对于感兴趣的问题还会主动提问,有的会主动参加讨论。一些英语水平相对弱的同学也会积极参加课堂讨论,课后阅读材料。这些都是表现良好的情况。而一些英语好的同学,他们觉得法律英语就是英语,依仗相对好的语言功底,课后不看资料,课堂也就无法参加讨论;更有些同学因为英语水平本身不强,不读材料不认真上课。这些则是表现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因此如何上好法律英语这样的课,既能让英语程度好的同学学到东西,又可以让程度稍差的同学跟得上进度,如何把握这个尺度,还要请教在座的各位老师。
我还想请教各位老师,能否推荐一些比较好的英文教材,大部分法律英语的教材都是属于对英美法的介绍。但是因为咱们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很多法学理念都是不一样的,法律硕士在第一学期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一般都是以大陆法为主,如果我们硬给他们塞进英美法的概念,一方面让他们对法律英语本身的学习产生厌恶情绪,同时他们会对英美的法官的推理思路产生疑问,以致对判决结果无法理解。我们在上课的时候会告诉同学们法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一般会有怎样的考量因素,除了法律本身的适用,前例的适用,还包括公共政策等方面,因为他们是判例法的国家,不是成文法系国家,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还要考虑对之后案件的影响,这可能会使同学在理解方面产生一些问题。很多同学一开始对于英美法的学习还是抱着好奇的心态,毕竟一些制度和理念与我国法律制度不同,但是逐渐他们会觉得英美法很多时候距离他们的实际需要相去甚远。他们毕业之后,去做律师,或者去金融机构工作。他们接触到相关更实用的内容,还是中国法的内容。如果我们的法律英语一味地教授英美法的话,那么当他们遇到中国法的内容,他们不知道如果用英文表达中国法的概念,导致中国法的概念,很多用英文表达不出来,因为中国法和英美法毕竟还是有差别的,有的可以互通,有的不能互通。此外我们很多法律里没有官方和正统的法律英文的翻译版本,我们能够在网上找到诸多法律的英文版本,但是他们有的翻译得好,有的不好,导致中国法的内容反而成了法律英语的空白。因此我也想恳请各位老师推荐一些好的英文版的中国法的教材或者各位老师能够编著一些类似的教材,这样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就可以有的放矢。选择好的教材,会对学生以后的就业和工作受益匪浅。
由于个人能力有限,我只能提出一些问题,而没有更多的个人经验的总结,哪位老师有这样的见解,还是希望能够给我些帮助,谢谢大家。
莫世健:下面请北京交通大学高老师发言。
高建学:我来自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首先要感谢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能组织这次会议,同时感谢母校给我这个机会来做发言,介绍一下我们学校双语教学的情况。当然,在双语教学方面,我校还处在摸索阶段,是个小学生,今天我主要还是一个学习的态度。刚才听了前面几位老师的发言,对我的启发很大,解决了我很多的困惑。我校的双语教学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今天的会议之后,我会回去向领导汇报,给他们提一些建议和报告。特别是刚才邵老师的发言,特别有针对性,有机会请邵老师到我们那里去做讲座。
我们学校的定位是要做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教务处起初要求一些主干课程要实行双语教学。而我们认为,法律的主干课程进行双语教学不太可能,不要说双语教学,就用中文讲,有的学生听起来还有困难。后来教务处说,那带国字头的课程能不能双语教学?我们说还是不行。比如说国际法和国际私法,用中文讲,好多学生还听不明白。所以学校又给我们放宽条件,说可先开一些选修课进行双语教学。我们主要开始的双语课是美国合同法和美国侵权法。我们对本科生一般开三门双语教学,如果要剔除法律英语作为双语课的话,还有英美合同法和英美侵权法,还都是选修课。研究生,特别是国际法这个专业,国际公法、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课程,都有一些英文资料的选读。我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刚才几位老师都提到了,一个是教学教师,我们的师资相比经贸大学、北大、人大等名校来说是有不足的,首先,愿意开这个课的老师很少,我们在教学任务范围内的课是没有课时费的,而即便是超工作量的课时,课时费也仅是50元一节课。开双语课,花这么大的精力,老师肯定不愿意开。第二个是学生,本科的选修课,40多个学生选,大概只有十几个学生能够跟上你的教学速度。起初要求选双语课的学生至少要过六级,后来发现可能没有那么多达到这个要求,就对英语也不做要求了。双语教学的教学互动是十分关键的,学生这一块,在英语水平两极分化非常严重的情况下,能不能开得起来这个课,在开了这门课后怎么上这门课,我们比较困惑。研究生的双语课,国际法的学生稍微好一些,而其他专业的学生,有时候开一门英文资料的课,也可以算双语课吧,我跟学生聊,问他课前预习化了多长时间,大部分学生说,上一次课,要预习一整天,化10几个小时,如果要开两门以上这样的课,他一个星期的课余时间就只能光预习这个了,没时间做别的。这是我们在教学里面临的两大困难,学校的要求很高,但是,我们实现学校要求的困难很大,很多学生不愿花费学这么大的精力去学这个,因为他们要考司法考试,要考研,而司法考试、考研并不考这个。
王军:我们也有学生希望毕业时拿到较高的排名,为了取得高分而避开双语课。我们刚刚采取了措施,凡是推研的必须要选这四门课。
高建学:在学生找工作的时候,社会上有种惯性思维,就是认为英语好的学生都在贸大、在北大。有次一个单位的负责人说,你给我推荐一个英语好的法学毕业生,我就推荐了一个上我们这个双语课成绩很好的学生去了。他就打电话回来问我,你怎么给我推荐北京交通大学的,我要贸大的。我说,你不是要英语好的吗?这个学生英语很好,你先用用试试,后来就真的用住了。这说明我们的学生有一些也是相当不错的,但可能社会不认这个。
今天来开这个会,确实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双语教学现在是我们交大重点力推的工作,我校的法学硕士的一级学位点已经批下来了,从明年开始,我们的硕士学位点达到八个,学生的质量和数量可能都会有大的提高,学校会更重视一点。我希望这次会议会对我校的双语教学水平的提高起到一个大的推动作用。谢谢大家。
莫世健:谢谢,下面是郑州大学的高老师。
高瑛玮:我们学院是一个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由美国西亚斯集团与郑州大学合办,学院一共是23000个学生,其中法学院在校生人数为720人。我们学院的双语教学搞得被逼无奈搞起来的。学院的国际教育学院开办的一个国际办学项目主要招是中国的学生,另外还有100多个来自世界各地的,他们有两门课,个是国际商法,一个是美国商业法。美国商业法的课原来是由美国教授来上,美国教授满堂灌,完了以后给学生发PPT,每个月教考一次,学费为一个学生300美元。学生要考试,没有办法,只能着抱着他的书和PPT,连猜带蒙。后来我们想这得改一改了,于是搞双语教学。我们同一起来的戴春涛老师讲美国商业法。在法学院学学生的教学中,我们却面对另一个问题,法学院学中国法,要考司考,在国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他们面临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要去学这些课程,而且他们的英文不是特别好。前期开了法律英语,他们已经不想学了,后来再开双语课程,他说,我不上,我要考司考。这是一个合理的要求。但是,我们又特别希望通过双语教学能够为学生打开一扇通向外界的窗户。我在经贸大学听了各位老师上的课,受益匪浅,学生学一点英美法是有好处的。应当如何解除这个矛盾呢?请各位老师指教。再有,目前在我们教学的双语教学里,希望各个有实力的学校能够根据我们学院英语的水平能够有一个标准或者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搞出一个能够和我们很容易引入的教材和教学方法,甚至搞一个标准的试题库,这样能不能促进一下双语教学。
莫世健:下面有请薛源老师。
薛源:各位专家、老师,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向各位专家和老师讨教双语教学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双语教学适合课程的范围,就我们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而言,在本科范围内,包括在法学院本科开设的专业必修课、选修课,以及在全校范围内开设的公选课。就法学院专业必修课开展双语教学,我们是这样设计的。必修课是开平行课程,同一门课程会有两到三个老师,既有中文教学的,也有双语教学的,这就给学生提供了选择。
第二点,我想谈的是,双语教学的激励机制。这既包括教师的激励机制,也包括学生的激励机制。为什么学生愿意选双语教学的课程,我分析从主观来讲,一个原因是因为喜欢英语,虽然学习难度较大,但是他感兴趣。另一个原因是有些学生想在本科毕业后到国外学习,希望向所申请的学校展示运用英语学习专业课程的能力。这是学生选双语教学的课程的内在动机。除了内在动机之外,还需要有外部激励,例如像王院长讲的,申请保研的同学,一定要修四门双语或全英语教学的课程。另外,也是刚才茶歇时和一些老师探讨的,是不是将来在成绩单上可以有所反映,双语或全英语教学的课程可以标注出来。
第三点,关于双语教学的界定,各位专家和老师刚才也说了,对此并没有共识。我们学校有一个双语教学和全英语教学的评价体系,每个学期对双语教学或全英语教学都有一个专家评定。双语教学要求教材和课件采用英文,课堂讲授超过50%采用英文。考试考卷要用英文来出,学生可以选择用中文答还是英文答。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对于双语教学的理解。
今天也是主要向各位专家和老师们学习,希望一会儿在讨论的时候能够继续向各位请教。
莫世健:谢谢。下面开始自由讨论。
自由讨论
田晓云:今天在座的都是双语教学的老师,每一次会议,讨论阶段是最精彩的,下面我们开始。每人发言5分钟。
邵景春:晓颖老师说,双语教学课时是500,我讲的课好像没有什么区别。他是按照班级来制定的,有的班收费高,给一般的研究生上课,是你爱讲。郭雳,你也给院长讲一下,我们是不是也要多激励一下。
莫世健:我们也有英文班,我们给英文班上500,给自己没有了,但是算两个课时。我们研究生院去年开始想开办一个中国法的英文系列,作为鼓励,当时也是一个课程给500,后来开不起来,因为学生少。也与老师的水平有关系,你用英文讲的时候,你的表述不会高于中文的表述能力。当时政法大学想把中国法翻译成英文的时候,是不是走了味儿了。政法大学还有实验班,但是要求用国字头的三门课用英文上,已经开始了国际公法。上一半了有学生提意见,能不能用中文。正常来讲,国字头的三门课都是英文来上的,用一本外国的国际公法的书,学生听得不是很舒服,一方面老师的语言能力,再一方面感觉考律考的概念转换不过来,学生要求是不是能够用一部分英文,再用中文。实验班的学生都是非常优秀的,也是可以直接读研的,他们都觉得有困难,我们最后决定还是用英文上,但是要转到中文了。我觉得双语课一半一半,等于把英语不是双语了,英语不是我们双语的任务。我的感觉是给学生一个机会,用外语或者英语来体会一个熟悉专业词汇或者达到直接和国外沟通能力的过程,而不是内容本身,我同意刚才楼老师讲的,要用。
我自己讲是英文,但是效果一般,有时候三十多个人,四十多个人,真的能够听下去的大概只有1/3的人,其他的都是磕磕绊绊能够听的。我用的时候都是有教材的,用的国外的教材,国际方面的课程。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需要考虑,我们到底要不要开双语。教育部有要求,我们给学生到底怎么开这个东西,学生到底能不能收益,能不能用?我为什么说大学的法律英语教学失败呢?很多的学生听课还是磕磕绊绊的,整个是我们法学法律英语教育是失败的,但是有没有办法提高呢?我也就是有这个感想,大家讨论。
田晓云:刚才有几个老师都提到了关于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有没有老师提供一些很好的建议。
边永民:我觉得在中国法学院里开双语教学还是不适宜太快的往外推开,学校不能为了让自己的学校名声更大一点而做这件事,还是要从为学生服务的角度去考虑学生的出路,不同的学校学生的期盼值也不太一样,要看看开这个东西是不是符合学生的期盼和能力。比如说,你用双语来讲必修课,这里是不是有问题,大家可以再讨论。没有必修课这个学分,学生还不能毕业。比如说国际公法,你用英文来教,没有一个平行的用中文来教的国际公法,某学生可能是从某个县的小学校考上来的,从小没有遇到一个好的英文老师,到了大学,也不可能一两天把英文提上来,学校录取他的时候,英文也没有一个最低分的要求,而到了大学,要求他用英文修必修课,是不是公平?他的同桌可能是从杭州外语学校上来的,英文完全没有问题,因为英语好,所以法律课的分数就高,这里有没有一个教育公平的问题?学生的成绩和排名与他们获得奖励、保送研究生和获得就业机会都是联系在一起的,在法学院里,我们是否要把这些都与英语的好坏捆绑在一起?我很惊讶地听莫院长说,他的双语课程只有1/3的学生跟得上,政法大学也是国内很厉害的学校之一了,我们学校至少从我每一年面试研究生来看,也不是每个学生的英文都那么了不起。是不是存在这么一个问题,你这个课用英文教,他的英文就好起来了,但是法律知识最后还是不如用中文教得好,或是不能同样好。最后如果用英文教,只是英文好了,法律知识一定程度上牺牲了20%或是30%,这个划算不划算?更好的办法可能是提供双语选修课,满足一部分学的需要。
我自己觉得对师资也要有一些要求。大家现在对学生有一个筛选,对师资不知道各个院校是怎么考虑的。刚才王院长说我去过一些地方,我自己的英文也不是特别好,用英文教学也试过,但是诚实地说没有用中文教那么流利,自己需要多准备。双语教学如果要铺开,意味着对英语法律教学师资需求的增大。在这个法学院,你要是新开一个课程,就要有一个程序,新开什么课程,用什么讲义,找几个人听一听,然后你才能开。双语教学是不是谁举手说可以开,就能开一个?
朱丁普:上学期我在经贸大学法学院用全英文给外国留学生讲授了《中国民法(总论)》课程,其实,我的硕士与博士专业都不是民法,只是因为自己曾经在国内有十多年来从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经历,加上自己多年对英语的学习应用,所以在王军院长征求我是否可以担任这门课的授课任务时,我斗胆答应了下来。如今课程已经结束,我诚惶诚恐得来参加今天的研讨会,谈一点儿自己非常肤浅的想法。首先,就目前来看,和带“国际”字头的课程相比,中国人自己用英文书写的向老外介绍中国国内法律的资料还比较少的,即使偶尔看到一些,也似乎给人一种“中不中,洋不洋”、“中国人看着似是而非,外国人看着一头雾水”的感觉。在这个情况下我抓紧时间用英文写了几万字的讲义,包括法条、案例和讲解。以便于让外国留学生对中国的民法有一个大体框架性的了解。与我的专业国际经济法与欧盟法相比,这门功课让我讲下来,确实不容易!不管怎样,这也算我给贸大法学院的法学双语教学尽了自己绵薄之力。我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国际影响的不断增大,以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学生来学习中国法律。我建议北大、人大、政法大学等院校能否集中优秀资源,就一些法学主干课程编写一套英文教材,供其他学校对外法学教育参考采纳,这是很实用的东西。
第二个想法,就目前来说,我认为中国高校在本科阶段开展中国法律课程的双语教学,不太合适。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我自己有体会,假如刚开始在大学本科阶段没有用汉语学过中国法律,现在让我直接用英语讲中国法课程,好多概念语言系统还没有转换过来呢,恐怕也很难讲好。我现在觉得不管具体是哪一门法学课程,也不管有关的资料使用中文还是用英文写成的,我对它们的理解还是以最初用中文母语学习打下的老底为基础的,这个老底非常扎实!就象我在英国留学时,有一个本科在爱尔兰读法律的中国学生,我们几个选修商法的中国学生课后讨论民法中的代理问题,那位同学就理解不了中文“代理”的意思。另外,让一个没有用中文学习过中国法律的老师直接用英文给学生讲中国法,对他(她)确实也是个挑战。除非他在本科阶段系统地用中文学过相关的中国法的课程,英文又不错,这个时候给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开中国法,肯定没问题,否则很困难。所以,我认为目前在本科阶段对本科生进行中国法课程的双语教学尚不具备条件,在研究生层次上是可以探索尝试的。当然,对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我认为很有必要从本科阶段就开始双语教学。
此外,我认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专业学生要想以后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好的发展,从学生时代起就学好外语是非常必要的,不管他的专业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领域。如果从本科阶段就能受到法学双语教学,那对他将是非常有帮助的,这将极大地扩大他以后的专业发展空间。
王秉乾:各位好,我一直在做双语教学的工作。从我个人的经验出发,从双语教学角度来讲法律是可行的,我们也一直在做。一个非常重要的个人感悟,给同学们讲法律,我的常用办法是搀杂一些故事,同学们就非常兴奋,感觉很好玩,同时对语言的恐惧也能够降一下。总之,讲英美法离不开案例,而案例可以时时更新,对讲授法律和调节课堂气氛,刺激同学们学习欲望都是很有好处的。
薄守省:我是来自北航法学院的,也是外经贸的学生,我在北航法学院是上国际商法,是给硕士研究生上的。关于商法这个课,采用国际商法的汉语教材,中间会加一些英文美国的判例,或者是像国际货物买卖公约,如果说纯粹用英文来讲,或者用全部的英文材料,编一本英文教材,好像也没有必要,也不适合。到了本科,作为国际商法来看,还是选修课,但是你不选学分就不够,所以还是有保障。作为硕士,我们很多院校大部分的法学专业没有开过国际商法,国际法课那就是国际公法、私法和经济法。国际商法的东西他们可能没学过,就要求他们自学国际商法的课,和本科教材一样,自己做笔记。也是拿一些英文的案例和专题,像预期违约,合同落空、允诺禁止反悔等,每一个专题大概找一两个案例,一个学期下来能够学五六个案例就很不错了。对于研究生来讲,学这些案例都很累,都是一句一句的翻译,最后老师讲解,学生翻译理解不到位的地方,老师再讲一讲,最后把翻译稿交上去,老师评分。
到了硕士研究生的阶段,本来我们招国际法的硕士不多,大概一年也就是七八个国际法的硕士。学校要求你选修必须得五个人,有的时候基本上是要全选才够数。如果是国际法的硕士,连国际商法专题都不学,也是个问题。我们也和学校提这个问题。我觉得感觉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学生的积极性其实不够。教这么多年的书,也是感觉学生分两类,一个是比较聪明的,但不刻苦,觉得社会能力比较重要,才好找工作,于是他当班干部,热衷于在院里去做一些事情。既聪明又刻苦的不多。你要是人才、精英,你愿意学,我给你机会,但是你不愿意学的,我不强迫你。
现在也强调减轻学生的负担,你认为这门课很重要,但是你报上去,他们也不觉得重要。大部分的学生毕业不要说国际律师,可能连法律工作都不做。现在法学是普及教育,而不是精英教育。毕业之后,很多学生不做法律工作,做什么的都有。现在不是你去挑工作,而是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后来我们就说,不要对学生要求太高。不少学生花着父母的钱,交了了学费,却经常旷课,老师能有什么办法?政法大学一个老师的课,学生中途走,老师不同意后来打起来了,我不会做这个事情,现在连名都不愿意点。你不认真,你不及格,还是你自己的事情。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大学生已经都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以前觉得是不是北航的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够,我到北大和人大考察,他们学生旷课也很多,不都是那么积极。有一些比较好的讲座,北航的学生慕名会去听,可他们自己的学生却不去。
王军:哈佛耶鲁也存在。
薄守省:我作为老师,做到问心无愧就行了。
龚红柳:我和薄老师形成鲜明对比,我是一下掉进福窝里,就像邵教授讲的双语教学的两个适用范围我都遇到了。我的专业是世贸组织法,往大处扩展是国际经济法,讲外面的东西就理所当然了,我上双语课时对学生说,把中国的东西当成字典用,英语为主,不然我跟你急眼。我是09年12月回的国,去年3月到的经贸大,让我完全弄中文的材料一时做不了,只能拿英文弄。先用中文英文夹杂,我看学生的反应,学生是为之一振,到了后来学生和我说,最好不讲中文,要讲英文,英语可以学东西。为什么呢?我开始不懂。我不太主张中文和英文是两张皮。如果用英语教学,英文的法律教你的是思维,不仅仅是语言这么简单。我不强调学生先大量的去读东西,主要是精,把思维抓住了。我要让小孩子们觉得这个课是有意思的,怎么办?比如我客串过一节课的《高级英语》,我和学生们说,你们的课为什么不叫法律英文而叫这个,因为所有的语言里,法律的语言是最高级的,最给你力量的。再给他讲一个案例的小片断,是法官的一段话,那个话里显示出了知识、技巧和底气。双语教学就是这么一个思路,要让学生们感受到法律英语的逻辑和美,让他们有乐趣。WTO的案例一节课布置五六十页,学起来非常艰难。上课的前一阶段我辛苦一些,告诉学生你们能读多少就读多少,上课时我给你讲故事。WTO的案件逻辑是严密的,就像一个网,前半学期的工作就是串讲,一上来就讲案例,让学生热烈讨论是不可能的,也许到了最后,后面1/3的时间里,他就会有兴趣了,他就会追着你,他要的东西更多了,上得我心脏病都要出来了。就双语教学方面,我还没机会接触用外语来教中文内容,我接触的都是国际性的东西。经贸大的传统是培养精英人才,我目前的职位也看不到广大的社会怎么样,我只是能够看到自己的专业这一小块,我的期望是学生们经过培训后,一上手就可以做WTO案件,至少是做助理吧,经贸大学有这个条件。本科的学生素质非常好,三年级开始一直往上培养,培养到四年级毕业,如果出国接受系统的西方培训,一定可以担当大任。
这个学期我教了对外贸易法,也是双语教学,而这门课和WTO的关系特别紧密,上课的第一天我进去,看到一个小孩拿着一本书在看,是英语考级的,我就说最难的英语是法律英语啊,上了这个其他都不会太难了吧。这个课70%的学生都是外院的学生,而不是法学院的学生,现在学生开始有感觉了,对我有感情了。说实话,我不理解学生会逃课,为什么呢?等到毕业分配的时候说找不到工作。要是逃课能找得到工作吗?同学说,上课的时候学的东西和找工作有用吗?我说不说别的,我教你的东西,你和未来的雇主交流一点问题都没有。我们的双语教学其实就是在高级地翻译,我们的母语是中文,永远脱不开这个。只是说,翻译水平低的,译的速度慢,水平高的,转换的速度和力度都强,最高的境界可能就是两相忘吧,出口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中文还是英文了。我的导师是非常有名的人物,他泰国人,懂英文、法文,70多岁的老头做的笔记还用泰文,看到这个我就释然了,双语的背景都这么个过程,谁也别装英语好到连中文都不认识,不可能。我也鼓励学生不要抛弃自己的中文,中文是根,但是你用中文来做英文,最后达到的是速度加快。外经贸的学生出去是干什么?你就是涉外经贸领域的一个沟通的桥梁,我刚开始在海外律所干活的时候,译出来的东西自己认为不错,但是我的老板是看不懂的,他说你就是在硬译。你真的要让国外的客户理解,你要了解他的语境,双语是缺不了的一块。小孩是要给压力的,等他们拿着简历到处去哭的时候,就晚了。
田晓云:咱们这个会一开始是一天,现在是半天,看来是错误的,大家还没有尽兴,可是时间已经到了,下面请王军院长总结发言。
王军:今天的收获很大,我本来有很多要汇报的,但是时间不够就讲其中的一点点。我们搞双语教学究竟为了什么?往大了说,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是完成教育部下达的任务;小的方面来讲,是帮助学生找工作。我现在正在写一个报告,掌握了一些数据。2010年,我院本科生毕业108人,26人出国,其中有3个去了纽约大学法学院,2个去了康奈尔,其他基本上也是很好的学校。我们给他们的这些有用的东西,他们一出国马上就用上了,而且就在本科生毕业时出国。在研究生中,法学硕士是国际化的精英部队,但是经贸大学本科毕业在其中的比例大概占20多个人,大部分来自四面八方,真正搞难的法律英文比较困难。恰恰是在本科生三四年级开展比较容易。
另一个情况是,目前在英国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高伟绅事务所,有9个经贸大法学院毕业的。清华的也很多,可能都是何美欢老师前几年培养、陆陆续续进入的。何老师的课程怎么弄的?上一次我们和其他法学院开了一个类似的会,她的学生详细介绍了她的方法。她自己选20个学生,经过第一学期变成了15个,第三阶段就剩10个或者是5个。第三阶段的孩子大部分现在都在绝对的涉外行业,进了外所。现在我院毕业生在高伟绅事务所做的也不是一年进去的,是慢慢进去的,其中有合伙人、律师、翻译、实习生。这是一种国际化的表现,即我们很多学生真正进入了高端的国际化就业市场,无论是留学还是进入外所。
第二就是帮助学生找到较好的工作,具体程度就不好说了。我有一个法硕,有一次在食堂吃中午饭时坐在我对面。她说:老师,非常遗憾,当初你说学好英语有助于找工作,我没有听你的。现在找了三个单位,一层一层的考试都考法律英语,我第二道就被筛下去了。有些学生没有全面的国际化,但是有一定程度的英语,也帮助他找到了比较好的工作。法学院一把手重视双语教学,目标明确是非常重要的。今天也来了院长,也来了系主任一级的,我认为大家的目标一定要明确。
稍微多讲一点,就是要有系统性。如果你没有系统性,只靠一两个老师零打碎敲,形不成系统。我们经贸大学能够形成系统性,普通英语在本科阶段的课时相当于一般学校的3.5倍。我们还不同程度地开设了许多双语课程,其中有三到四门纯英语的法学课程。这适合于想出国,想在高端发展的学生,并不是所有的学生。这些学生的定位很明确,毕业后或者过几年出国留学。
邵景春:高端也不能出国就是高端,对于一些从来没出国的,也很高端,出国只是一个方向。
王军:对,我是从国际化的角度说的。第三,我们开了一个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特色班,中间因为经费跟不上,断了一年,今年继续搞。从本科生第三学期的学生中选20个人,主要就是请北京的老外律师给他们开课。上一阶段开了六个头,每个头讲九次,支付一定的报酬。
郭雳:我们也曾与高伟绅律所有过合作,他们香港分所的几位外籍合伙人律师过来北大讲授金融法,也没有要求报酬,非常感谢这些实务界的同行。
王军:这是特色班,不同程度的双语我们没有统计。总之,系统性是非常重要的。系统性能够造成一种氛围。氛围很重要。此外,资源配置,包括老师的资源配置也很重要。然后还有相关措施的跟进。我刚才说过,有的学生想避开双语课,但你想成为推荐生,就不能避开这些课。这是我们刚刚采取的措施,以保证不掺水。具体的还有一些细的举措,我们就不在这里讲了。
时间关系,就讲到这里,再次感谢今天来到这里开会的各位老师,感谢大家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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