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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国际法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简介

时间:2008-04-17 点击:
厦门大学法律系创设于1926年,是厦门大学创办较早的系科之一。尔后经过二次停办二次复办的曲折道路。1979年7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厦门大学设立法学专业,法律系二度复办,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厦门大学法律系是国家培养高级法律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现有法学本科专业;有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4个 硕士点和国际法学博士点;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试点单位之一。自1979年复办以来,法律系在培养法律人才、法学科学研究和为政府决策咨询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厦门大学法律系师资队伍实力雄厚。1979年复办以来,通过立足国内培养,出国留学和引进人才等途径,形成一支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现在职教师中教授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人,副教授15人,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98%。近三分之一教师先后赴美、英、德、日、荷、瑞士等国和香港特区深造研修。

    1997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专家组评审通过,法律系“国际经济法及台港澳法研究“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1999年5月民商法学科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学科。
学科带头人

    陈安,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中国政府根据《华盛顿公约》遴选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国际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等。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法理、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合同法、国际仲裁法等领域的科研和教学。撰写和主编的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总论》、《美国对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及典型案例分析》、《ICSID述评》及《MIGA与中国》等25种,合计约1.100余万字。

曾华群,法学博士,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人驯。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理论、国际投资法、欧洲联盟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教学和研究。

    廖益新,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厦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研究方向和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和经济法。

     朱崇实,教授,厦门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金融法、投资法的研究。

    徐崇利,男,1966年生,浙江平阳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经济经济法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美国坦普尔大学法学院福布莱特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及国际私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国际经济法网胡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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