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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简介

时间:2008-04-17 点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该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方向。
  1、国际法  国际法的实施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尤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联合国在1999年专门制定了新世纪,即21世纪国际法的实施计划。
  海洋法、国际刑法和国际人道法是非常重要而又极具实用性的国际法部门,特别是国际刑法和国际人道法在近年来发展尤为迅速。国际刑法和国际人道法的发展也与我国国家利益有重大联系,其实施对我国国际法学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本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国际法的基本理论、海洋执法及综合管理、国际刑法和国际人道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基本原则、国际犯罪及其管辖、实施)、国际刑法和国际人道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新问题方面(包括普遍管辖、国际审判、跨国洗钱、网络犯罪和国际刑事法院)。
  本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都具有高级职称,在国内或国外都已取得博士学位,经过系统的国际法训练。特别是朱文奇教授在前南国际刑庭曾长期担任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顾问和上诉检察官工作,并兼任欧洲TELDERS国际法模拟法庭的法官和主审法官,在国际刑法和国际人道法方面具有很深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国际审判实践经验。邵沙平教授是在全国高校中最早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国际刑法和国际刑法专题的高校专职教师,也是在硕士点和博士点招生中最早单列国际刑法方向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已完成多项有关国际刑法研究的成果,其所撰写的《现代国际刑法教程》,《跨国洗钱的法律控制》及其相关论文被认为处于我国国际刑法研究的前沿领域。她负责的国际法的实施课题的成果不仅发表在国内刊物上,而且还收录入荷兰、法国等一系列国际会议论文集。朱文奇教授在海牙任职期间还在荷兰莱登大学协助指导博士生,并被聘为国际上在国际人道法方面的权威刊物International Review of the Red Cross的编委之一。余民才副教授参与了"国家215专项",主持了其中一个子课题。他还曾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和《法学家》上发表了有见地的论文,在一些重要会议上被特邀为代表作专题发言。
  本研究方向的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深化国际法学的研究,开拓法学研究的新领域。研究海洋执法的手段、国际刑法和国际人道法有助于深化国际法学的研究。二是面对海洋执法、国际刑法公约在执行上引起的一系列急需解决的新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可以为我国政府和实际部门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理论、对策和建议,培养国家急需的理论和实用性人才。
  本研究方向的意义有两个方面:一是理论意义,二是实践意义。在理论方面,能使国际法的研究得以深入和拓宽。在实践方面,有助于认识和把握国际法新的发展趋势,提高国际法实施的效率,也有助于我国在建立国际法律新秩序中更好发挥作用,有助于建立更加合理的国际法律秩序。
  
  2、国际经济法  本研究方向着重于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国际投资法、跨国公司法等,已有一定的基础和深度,并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国际投资法的研究则主要是采取综合的比较的方法对外国投资法、海外投资保护制度、国际投资保护法制进行探讨,其重心是研究中国在改革开放、利用外资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法的问题、BOT合作方式、WTO规则与投资与投资的法律保护等,其理论体系已渐趋成熟。跨国公司法律问题的研究既涉及到跨国公司自身的性质和地位问题,也涉及到跨国公司与其东道国和母国的关系问题,还涉及到东道国与母国间的关系及国际合作问题。本研究方向学科带头人在此领域的研究起步早,基础较厚实,且自成体系。
  余劲松教授是我国知名的国际经济法学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获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基金奖"。其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是九五、十五国家级重点教材和教育部面向21世纪法学14门核心课教材之一;其专著《跨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部较为全面系统地从法律角度探讨跨国公司问题的著作;其专著《中国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被译成日文出版;其在国际经济法理论、国际投资法、跨国公司法领域的研究被认为在国内处于前沿。
  赵秀文教授在国际经济法方面有较高造诣,著有《国际商事仲裁》、《香港仲裁制度》等专著,主编《国际经济法教程》等教材十余种,翻译《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等英、俄著作近十种。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国际商报》等著名报纸和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郭寿康教授是国际知名学者,目前在我院主持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亚洲首次设立的版权与邻接权教席。2000年10月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立法的有关问题"法制讲座。
  韩立余副教授在WTO法研究领域在国内已处于前茅,出版了多卷本《WTO案例及评析》,在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加强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与法制建设,对于中国的国际经济交往与合作的发展,对于中国参与国际经济事务的管理与决策,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理论与实际意义。
  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及国际上都是一门新的学科,加强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内在联系,把握其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形成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理论学说与体系。
  国际投资法与跨国公司法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法律部门。经济全球化与投资自由化在此领域产生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这些问题仍存在严重的分歧,而中国在入世后及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也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因此,加强国际投资法和跨国公司法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各种有关的理论观点和学说,认识和把握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发展的规律和原理,立足中国实际,形成和提出符合中国实际及大多数国际社会成员利益的观点和学说,为我国完善有关立法或处理有关的国际经济事务提供科学的建议和对策及理论依据。
  3、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学是国际法学的传统的基础的学科与研究方向。国际私法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对一国的涉外法律关系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的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问题需要从国际私法的角度来加以研究解决,以更好的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从法律调整的特点来看,对于国际民商事关系以国际私法简介进行调整的方法可以在不改变各国民商事实体法的基础上提供某种便利而有效的的法律调整机制。在各国法律广泛存在的差异和效力冲突难以根本消除的情况下,通过完善国际私法体系解决法律冲突,显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从世界各国的法律状况来看,目前为多数国家所普遍接受国际统一民商事规范(如国际货物买卖基本规则)仅为极少数,大量类型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并不受国际统一实体法的支配,许多已经建立的国际条约难以得到国际间的普遍承认。在目前对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调整中,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仍然占有重要的主导地位,这在跨国性物权、跨国性人身权等法律关系的法律调整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方向(专业)具有优良得教学科研基础;本研究方向自20世纪80年代初即开设了国际私法课程,编写了各类国际私法专著与教材,开始招收培养国际私法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有20年),改革开放后全国第一本公开发行的校内教材,就是1981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刘丁、章尚锦教授编写的《国际私法》(上、下册),这也是我国第一份把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分开的国际私法教材。人大法学院的老中青学者在近二十多年国际私法学科的发展中,曾起到了创造性的引领作用,在对国际私法的范围、冲突法的本质、外国法适用的根源、国际私法新领域的发展等重要问题均提出了创造性的和建设性的主张,对于学科发展和立法完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条件下,我国当事人参与的国际民商事交往在数量和类型上均呈现初急剧扩展的趋势,其中大部分的交易方式创新和工具创新均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强行法规范,这就对我国国际私法的内容发展和法律适用深化提出了新的任务。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面对我国日益频繁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国际私法对加强对外民事经济关系,更好的与国际惯例接轨,处理好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将产生重要作用。而在这一过程中,传统国际私法所具有的精巧结构和系统规则应当依现代国际民商事交往的要求而得到发展,国际私法学研究在目前国际民商事交往迅速发展的条件下正处于亟待发展的重要时期,国际私法始终是并且还将是国际法学中重要的基础学科。
  
  三、师资力量、主要博士生导师姓名
  人大法学院国际法学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上具有较好的基础,具有近20年培养硕士法研究生的经验。国际法学科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4人、讲师1人。50岁以下5人,50-60岁4人,60岁以上4人。60岁以下的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9人,占在职教师的90%。他们之中,既有郭寿康、程晓霞、章尚锦等在国内外国际法学界有影响的老教授,又有在职博士生导师余劲松、赵秀文、董安生、朱文奇、邵沙平等中年青年学术骨干,已形成了一支学术水平高、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
  
  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本专业创建于1950年,是全国最早招收研究生的法学专业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率先开设了国际经济法课程,编写出版了全国第一部国际经济法专著(教材),首批设立了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法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982年开始招收研究生。2003年作为博士点,招收博士研究生。
  
  国际法学科的优势在于:学科点教师的综合素质好,整体水平高,具有多年教学和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在教学与科研方面均有突出成果。早在1978年,本学科点就率先在全国开设了国际经济法的课程,出版了国内第一部《国际经济法》教材,现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国际人道法、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仲裁法等课程,并出版有相应的教材。
  本学科有的教授参与了国家涉外立法与实践的工作,参加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外贸易法》、《民法典》、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的制定与修订工作。担任商务部、外交部及有关省、市法律顾问、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商业法律与惯例委员会顾问等职。学科同国内外一些著名大学法学院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2002年成功地主办了首届全国范围内参加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法模拟法庭的选拔赛。自2002年引进了余劲松、邵沙平、朱文奇三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后,大大地增加了本学科在全国的竞争力。近三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10余人次。
  
  五、对外学术交流
  近年来,与国外、境外四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学术机构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开展并完成了十多项国际、区际学术合作项目,研究视野开阔,主办了十多次大型国际和区际学术会议,学术思想活跃,学术影响广泛。
    六、毕业生就业去向
  博士和硕士主要就业去向是国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它各级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七、主要开设课程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知识产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欧盟法等。


学科带头人
郭寿康
教授、博士生导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主持人

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WTO

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顾问、中国版权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特邀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国际版权学会执委、国际工业产权学会理事、ATRIPS创始会员、前执委、澳大利亚Deakin大学商务和法学院教授

赵秀文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1951年10月生,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975年起执教于北京外国语学院,1984年起执教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

兼任华东政法学院和福州大学法学教授、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商业法律与惯例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和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职。1989年起被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或者合议庭仲裁员共审理国际经济贸易案件一百余件。1995年起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仲裁员、1997年起任北京、石家庄、淄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3年起任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特许仲裁员(MCIArb)。自1986年以来,先后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意大利、奥地利、乌克兰、俄罗斯、德国,以及香港和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和科研机构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研修和讲学。

 《国际经济法教程》获1992年北京市高教局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译著《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获1998年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由本人主编和参编的《国际经济法》分别荣获2002年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著有《著作权》、《国际商事仲裁惯例》、《香港仲裁制度》、《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等专著,主编和参编了《国际经济法教程》、《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国际商事仲裁案例评析》、《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教材10余种,翻译了《国际法》、《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美国侵权法》、《China Law Reports》、《Selected Works of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Awards》等英、俄著作十余种。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国际商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和英、俄译文一百余篇。

余劲松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跨国公司法

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会科学研究法学学科规划小组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董安生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公司法、证券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私法

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朱文奇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欧洲法研究所所长
出生于1953年12月,其履历包括在欧洲和美国的留学经历、我国外交部任外交官经历、联合国高官经历等。曾是国际刑事法庭惟一中国籍的检察官,也是新中国1949年成立后第一个在国际司法机构出庭并进行法庭辨论的中国法律专家。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经验,对国外司法制度和西方人文环境都非常熟悉。其英语、法语也极其流畅。现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国际人道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国际法下的罪行、国际刑庭的理论和实践、国际刑事诉讼程序研究

--世界著名的国际人道法刊物《国际红十字评论》(《International Review of the Red Cross》)(瑞士日内瓦)编委;
--世界国际检察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he Prosecutors)(荷兰海牙)成员;
--哈佛战争法(空战法规则)(Draft Committee of Air Warfare)起草委员会专家成员;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红十字会理事等。

 在国外学习期间,曾两次获得“法国优秀科研奖”(“Prix Nogaro” and “Prix Dupin Ainé”)。其博士论文,被巴黎大学评为该学校1986-1987年度最佳论文,获“最佳论文奖”(La Meilleure Thèse de l’Année universitaire 1986-1987)。在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工作期间,由于英语和法语的流畅,在考试(分笔试、口试)得优秀成绩后、获联合国“语言精通证书”(Language Proficiency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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