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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宪丹:法学教育应当为实现卓越治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时间:2012-11-08 点击:
一、时代需要高层次、高素质的高端法律人才
(一)时代背景。展望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一方面人类社会在创造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将共同面临着资源能源、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粮食与食品安全、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全球气候变化等一系列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创新发展方式,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共同创造和迎接生态文明和知识文明的时代①。另一方面当今世界面对重大矛盾,进入大变革时期。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问题的凸显和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呼唤进一步完善全球治理。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面对全球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大调整、大变化,面对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战略任务,面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全球气候变化、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的严峻挑战,尤其是当今中国正处在因经济社会与政治分离(使得党和国家逐渐趋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理性地行使公共权力)、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分离(使得私人活动空间逐渐扩大,私人行为逐渐自主和自治)、私权与公权分离(使得人们对政党、国家及其权力观念不断发生变化,逐渐形成一种“公民赋权”的现代意识)过程不仅引起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并且引起政党、国家与公民关系模式的逐渐重组,即传统政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管制与被管制型”关系将逐渐被一种“纳税与服务”关系所取代,权力型、管制型、全能型、经济增长型(以物为本)政府将逐渐被公共服务型、法治型、有限责任型和社会发展型(以人为本)政府所扬弃。与此相适应,社会还面临着价值体系逐步从努力工作、增加财富、参与社会到自我实现的演化、发展,尤其是对于转型国家而言还面临着重建权力还是重建社会的重大抉择①。应对上述变化,我们开始了向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基本原则的回归②;应对以上变化,国家正在推进与公共治理密切相关的重大发展战略如科学发展、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小康社会、新农村建设、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依法治国战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立创新型国家和生态文明等;应对以上变化,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所有这一切的实现,都需要一大批高端人才,其中也必然包括能够治国家、管理社会、驾驭复杂局面的“治理类”卓越法律人才。
(二)时代要求。转型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只有迎接并经受住挑战,才能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实现发展目标。首先要主动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出的时代要求。中国作为世界主要的经济体之一,在金融危机之后,其传统的工业化发展模式和以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自觉、主动地加快完成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质性转变尤其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关系、经济发展中利用外资与经济安全相统一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发展相统一的关系即公有制与私有制共同发展的关系回。其次要主动适应平稳度过社会矛盾凸显期提出的时代要求。这一时期就是“社会矛盾的敏感期”、“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博弈期”和“社会舆论的问政期”,这对于执政理念、施政能力和领导者、治理者的基本素质、能力和道德都是考验、拷问和裁定。在这一时期,各类贪腐行为是挑战社会良知和道德底线的玩火行为,而种种不作为、乱作为、败家行为同样也是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大忌;同样,是否关注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环境、食品安全、打击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等民生问题的解决,仍然是公众和舆论评判与衡量任何一级党委、政府最重要的标准和尺度①。第三要主动适应加快民主政治建设提出的时代要求。党的十七大反映了中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顺应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与政党、国家权威基础的转换,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立场,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但是“有法律不等同于有法治,有宪法不等同于有宪政,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最根本问题”。“过去三十年,讲的发展是硬道理,未来三十年人权是更硬的道理”。@第四要主动适应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社会卓越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提出的时代要求。专家认为“现代化事业,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一个健康的社会取决于权力、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平衡"@。我国的历史经验已经充分证明,重建包揽一切的万能的“总体性权力"不是出路,其背后的逻辑是“权力要强大到足以掌控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生活"④。而中国当下的历史性抉择应当是:通过社会的重建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配合的治理结构,通过重建社会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并在此基础上强化权力的治理能力。第五要主动适应及时、有效应对社会风险提出的时代要求。现代社会是一个超巨复杂系统。社会专家认为与工业化社会初期不同的是:当代社会的本质特征是“风险性”。当今中国,在新的利益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而社会矛盾凸现的情况下,来自不同利益诉求而形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影响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风险因素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百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达到758起145115人次),而如何正确把握其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做好预防、应对和处置工作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严峻而紧迫的课题。
以上五个方面,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处于高端层面的卓越法律人才的时代定位和时代要求,也决定其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培养体制。
二、法学教育肩负着新的时代任务
在实现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向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由人治向法治、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社会管制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之后,法治的核心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注重公民权利保障,重塑社会结构、创新社会管理、培育社会主体、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完善利益表达、利益维护和利益平衡机制。现代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必须通过维护个人权利而维护社会稳定,必须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维度重建公共性,这不仅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也是从建设法治时代迈向深化法治时代的基本要求。面对新的时代要求,法学教育必须超越大众化还是精英化、专业化还是通识化、学科化还是职业化的表层定位和人为争论。毫无疑问的是法学教育必须迎接未来的挑战,占领人才高地,培养出能够实现卓越治理的一代精英人才,让他们的判断力、行动力和精神状态充满自信和张力,真正成为社会的楷模和动力①。实际上,法学教育既要面对大众,为法律部门和各行各业培养大批法律人才,同时又要面向未来,培养“治理类"的卓越法律人才,尽管这类人才只是少数,但来自于受教育者并走向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最前沿、最高端,能够领导、引导和指导发展方向、努力目标和战略发展。从这个意义看,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并不对立而是相辅相成。
(一)培养目标。把高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作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第一资源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法律人才培养过剩与高素质、国际化的高端法律人才稀缺的现象并存,反映出法学教育存在着体制性、结构性障碍和一哄而上的乱象。从当前中国法学教育的培养层次看主要分为本科、硕士、博士教育,从教育类型看主要分为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从培养目标看可分为学术类人才和应用类人才。法学专业属于应用学科,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首先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其次才是为教学、科研部门培养适量的学术类法律人才(但这两类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和规模结构长期失衡)。在此基础上,面对新的历史时期,法学教育必须勇于迎接时代的挑战,承担新的时代任务。这就是要为21世纪实现卓越治理培养“治理类”卓越法律人才。这类法律人才大体可分为决策型和管理型的卓越法律人才。
(二)培养要求。人才创造未来。人才培养,教育为先。今年以来,中央先后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先后制定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分别提出人才发展总体目标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这对于调整教育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具有深远意义。
“治理类”卓越法律人才应当是治国理政、驾驭全局、勇于迎接各种挑战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干人才,其培养要求必须适应今后一段时期管理国家和治理社会对其方法结构、知识结构、素质结构和能力结构提出的要求。可以肯定的是“治理类’’卓越法律人才应当是知识、方法、素养和能力的共同体:从理论和知识结构看,应当包括法学、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民族学、宗教学和人类学的内容;从基本素养结构看应当包括法律职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业、公共安全职业的基本资质和职业素养;从方法能力结构看,应当包括系统思维方法、数学建模方法、定性定量相统一的分析方法、综合集成方法等。此外,还应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道德伦理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表达能力等,具备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地球意识、生态意识、协调意识以及法治主体意识等,以适应多元化、全球化的要求等。
三、关于“治理类”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高层次、高素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培养体制)必须在克服传统模式的弊端的同时,走跨越式发展的创新之路。
(一)使命与责任。为了实现培养目标,必须纵横联合,打造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卓越法律人才的国家队,构筑法学教育的新高地和汇聚、集聚相关学科专业的“能量场”;必须共同打造一流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一流的培养模式、一流的教育教学方法、一流的教育环境和师资条件、一流的生源和广阔的人才生长空间,形成一流的大学精神和大学之道,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处于第一阵营的高等法律院校应当把培养高端紧缺法律人才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尤其是独立设立的政法院校更要把培养“治理类"卓越法律人才作为其历史责任。
(二)培养模式。培养模式是从原料到产品的全过程,是从输入到输出之间的加工、处理阶段,这里也是指从社会人成为卓越治理者的一体化培养体制。其基本要求一是知识、方法、素养、能力的一体化教育培养。二是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相关理论、知识、方法的一体化传授与融合。三是理论探索与应用实践的一体化。这是因为抓中国的“老鼠”要靠“中国猫”①,所以还要坚持在改革开放中弘扬延安精神,要推进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要实现西方理论、方法的中国化,要着力总结历史经验、着力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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