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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建湘:法律的实践品格与法律教育的实践途径

时间:2012-11-05 点击:
法律的实践品格和主体性教育理念要求变革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因此,凸显实践的法学教育模式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特别是实务型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一、法律的实践品格及其对法学
教育的诉求
法律天生就具备一种实践品格。一方面,作为一种实现公共政策的社会工具,法律体现了立法者对社会状态的应然建构,寄托着治国者对社会活动的总体调整和对社会发展的宏观把握。另一方面,法律是应用型的社会科学,法律旨在调整社会关系,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1]法律适用过程是一种将规则理性与社会现实相结合的过程,蕴含着从应然到实然、规则到实践、抽象到具体的转换。在这一转换过程中,深厚的法律素养、全面的法律知识和健全的法律人格固然重要,但法律职业人的法律实践技能和社会经验必不可少。法律的实践品格要求,法律教育不应该满足于对学生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还应让学生在法律实践中获取理解与运用法律的经验,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实现僵硬的法律规则与多变的社会现实相结合,推动法律的发展和社会的进化。
法律教育是一种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以传授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技能为内容的实践活动,也是一种主体性教育活动。以人的主体性理论为哲学基础的主体性教育理论认为,人是主体性教育的出发点,主体性教育的最高目的是把人培养成为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2]主体性教育强调,教育应建立在对受教育者的自主性的确认之基础上,重视并致力于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开发。[3]基于此,法律教育的主体性理论要求改革从概念到原理的纯理论性的经院式教学模式,推行实践性教学模式。传统经院式法律教学模式强化教师的权威角色与学生的依附地位,弱化学生的个人主体意识,容易造成学生主体性缺位的现象。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则不同,它强调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主动性学习为基础,教会学生如何在更具有实战性、挑战性和真实性的实践环境中去学习和运用法律。[4]在这一教学模式下,学生主体性意识更能得到张扬,也能在自主与创新的氛围中实现被动接受与主动学习的统一以及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
法律的实践品格和教育的主体性理论都对法律教育模式和路径提出了根本性、方向性的变革要求,法律实践性教学模式获得了正当性基础和广泛性认同。20 世纪中叶以来,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作为经院式法律教育模式的矫正和补充机制在西方国家普遍受到重视。[5]从20 世纪60 年代起,美国法学教育的最重大变革就是推行诊所式法律教育,[6]其实质是通过指导学生直接参与实际的案件处理,从而锻炼出“医术高超”的法律实务专业人才。[7]英国法学教育推行“三站式”训练,要求学生分别接受为期一年的职业训练和为期的一年的法律实习。[8]近年来,德国也在进行以强化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核心的法学教育改革,强调法律咨询实践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并将某些关键性法律技能规定为法学教育的组成部分。[9]在我国,职业化也逐渐成为法学教育面向未来的一个趋势。[10]
2011 年底,为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教育部正式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要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所有这些,都对我们当今的法学教育提出了变革要求。
二、凸显实践的法律教育模式
为实现和凸显法律的实践品性,我们认为应不断反思传统法律教育模式,注重强化法律教育中的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体地位,不断摸索并完善以“模拟—实验—实践”为主要环节的实践性教学模式,实现法律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教学的无缝对接,以培养实务型卓越法律人才。
模拟教学的主要方式包括课堂案例教学和模拟审判教学。课堂案例教学旨在培养学生将所学的实体法律规则运用于具体案件的能力; 模拟审判教学旨让学生作为主体参与庭审的整个流程,掌握庭审程序,了解不同职业角色法律思维的特点。在模拟教学中,特别是模拟审判教学中,学生能够实现模拟法律角色的转换互动,培养分析案情、寻找法律、解释法律和将法律运用到具体个案的能力。模拟教学是法律纯理论性教学向法律实践性教学转变的第一步,由此,学生开始摆脱教师机械灌输、学生被动接受的“主体—客体”局面,其主体性意识逐渐得到激发。
不过,模拟教学所依赖的案件事实大多经过了教师的主观选择和处理,整个过程缺乏真实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参与积极性。实验教学则不同。在实验教学中,学生可以接触真实的案例,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得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推行实验教学的主要平台是法律实验法庭,其主要运行模式是将法院庭审搬进校园,在实验法庭现场开庭,组织学生观摩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学生能够接触没有经过加工整理的真实发生的案件,并亲身经历严格依照诉讼程序进行的诉讼过程,直面事实陈述、证据认定与辩驳等过程。
实验教学促使学生依循“观摩—互动—主动”的思维路径去思考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从而激发其主体性和能动性意识。首先,学生在庭审中既能观察到法官如何审判,又能观察到当事人、律师、证人以及刑事案件公诉人等的诉讼行为,使枯燥的法律知识更具有立体性,使法律和法学理论变成活的法律和活的理论。[11]其次,学生可以积极与教师和法官开展互动,培养积极思考的能力。在庭审中,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就遇到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问题向指导老师提问,教师结合庭审情况予以讲解与点评;庭审结束后,邀请法官与学生交流,对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最后,它可以促使学生依据自身所学的法律知识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评判,激发学生进行“如果换做是我,我该如何行为”的主体式思考。
但实验教学的问题在于,学生很少有真实参与法律诉讼或法律实践全过程的机会,这难以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意识。实践教学就是解决上述不足的重要途径。法律实践是学生主动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创造性解决全新的实际问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彰显。
法律实践教学途径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校内实践教学主要平台是法律援助中心。
在法律援助中心,学生接触到的是真正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属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学生必须能够从当事人提供的头绪繁多的信息中抽取最具有法律力的事实,并在指导老师的提示下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在必要的情况下,学生还会引导、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代理当事人出庭为其争取权利,参与法庭举证与质证、法庭陈述与辩论。通过法律援助实践,学生可以体会和领悟到法律操作技巧、法律职业责任和道德,并根据在法律实践中学到的经验来弥补自身知识结构的不足。校外实践教学主要是校外实习。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学生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参与案件讨论、起草法律文书、参与商务谈判、参与庭审过程,以不同的司法角色熟悉法律实务的整个流程,培养法律职业理论并锻炼法律职业技能,让他们在走出校园时做好准备,学会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广泛的能力,并结合自己的实习经历确立未来的职业规划和方向。
校外实践教学的关键是围绕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完善制度和平台的配套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首先是完善培养计划,确定校外实习课时和学分,确立校外实习的常态化; 其次是通过校内外双导师制度( 在为学生配备校内学业导师的同时,还聘请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学生校外实习导师) 和青年教师赴基层法院挂职的制度,提升实践教学的师资水平。在平台建设方面,坚持“校内—校外联合培养机制”,推动实践基地的优质化。如中南大学法学院与地方法院合作将其建设成省级教学实习基地,与多家法院、律师事务所、公司合作设立优质的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创新校外实践形式,促使实践平台的多样化。如建立省内首个“法律义工队伍”,选派学生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服务; 成立省内首家“法律志愿者工作室”,选派学生为民众提供案件开庭前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模拟—实验—实践”依次展现的是“模拟案件与模拟行为—真实案件与观摩行为—真实案件与参与行为”三幅图景,本身就是一种从理论到实践、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过程。在这三个阶段,学生的主体性不断强化,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被激发,有效实现了学生在法律教育中从客体到主体的身份转换。实践也证明,这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是培养实务型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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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新. 论主体性教育中的主体间性[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 5) : 206 - 210.
[3]仇赛飞. 论人的主体性和主体性教育[J]. 哲学动态,2001( 2) : 32 - 35.
[4]王晨光,陈建民. 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J].法学, 2001( 7) : 3 - 7.
[5]王晨光. 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
[J].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 6) : 33 - 44.[6]McMorow,J. A. 美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养成[J]. 刘春喜,等,译. 法学家, 2009( 6) : 20 - 30.
[7]杜志淳,丁笑梅. 国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述评[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1( 3) : 157 - 160.
[8]陈福初. 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反思[J]. 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4) : 110 - 112.
[9]邵建东. 德国法学教育最新改革的核心: 强化素质和技能[J]. 比较法研究, 2004( 1) : 108 - 112.
[10]徐显明. 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与改革任务[J]. 中国大学教学, 2009( 12) : 4 - 28.
[11]杨晚香. 构建实践性法学教学模式[N]. 中国教育报,2007 - 08 - 17( 07)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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