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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华 :对宪政和宪政观的新认识---兼论‘对立统一’是哲学思维的精髓

时间:2014-05-05 点击:
任何事物,包括任何学说、主张、观点,都是对立的统一。只讲对立不讲统一,必然犯"左"的错误,只讲统一不讲对立,必然犯右的错误。对立统一是普遍存在的,但有时对立占主导方面、主导地位,有时统一占主导方面、主导地位。而且事物总是在变动、发展着的,事物总是存在于运动发展的过程中。所以,对于任何事物不能简单地下判断,而必须仔细考察、从对立统一的各个角度反复思考、认识。
同样,任何关于宪政的主张,也是对立的统一,任何一种严肃的、负责的关于宪政的学说、主张都会既有对立、差别的方面,也有统一、同一的方面。宪政即民主政治,是政权的组织形式。现实存在的只能是民主政治的各式各样的形态,现实中不存在抽象的宪政。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宪政的概念,宪政的概念是对各种形态的宪政的抽象,"宪政"这个概念是对各种民主政治的科学抽象,是把握了民主政治的本质、宪政的共同特征、共性的认识,即:认为任何宪政都是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的政治。就这方面看,宪政的科学概念是普世的。然而现实存在的却只是各种形态的、各有自己的特色的宪政。正如在现实生活中只存在各种颜色的马,而不存在抽象的马一样,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也只存在各种形态的宪政,而不存在抽象的宪政。但不存在抽象的宪政,不应被理解为也不存在宪政的抽象概念。正如不存在抽象的马不应被理解为不存马这个抽象的概念一样。所以,我们既不应以宪政的抽象概念去代替现实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宪政形态,也不应以宪政现实形态的多种多样去否认抽象的宪政概念的意义。
我在《价值有普适性,价值观没有,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具有普世性》一文中曾主张宪政有普世性,宪政观没有。现在看来,这种认识似不够确切。宪政观中有各不相同的主张,也可有大家都可认同的东西,因为人类总会存在共同利益。结成社会、建立国家,实际都是共同利益占了主导的表现,是统一、合、‘和’占了主导的表征。与此可见"和为贵"思想的深刻。所以,宪政、宪政观也同任何事物一样,都是对立的统一。我们的任务是要认识这种对立中的统一和统一中的对立,分析它们的性质、走向、趋势、过程。需要分析"分"中的"合",分析"合"中的"分"。
对立统一,统一就是和,就是和而不同,讲的就是"分久必合";对立就是分,讲的就是"合久必分"。看来不应只强调价值有普世性、价值观设有,而应对价值、价值观都作对立统一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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