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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军:探究刑诉法的三维视角

时间:2014-01-25 点击:
十年瞬间。《刑事诉讼:控、辩、审三人谈》在2001年出版时,这种形式的著述在当时系属首创。该书以其自然融入的现场感、辩驳求真的可读性、不同观点交锋碰撞的全景式呈现,让不同的读者能够各自撷取有用成分,得到了法律人和广大读者的认可。如今我们又重聚首再谈刑事诉讼法,中国的法治建设、司法环境、法律共同体的培养乃至民众的法律素养都有了长足进步,已与十几年前不可同日而语,这既为我们的聚谈提供了“水涨”的条件,也提出了“船高”的要求。
十年前,我们三人分别作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年龄在增加,阅历也在增长。现在只有文昌律师还在铁肩担道义,活跃在法律工作第一线,我和姜伟转岗几次,都已离开了司法工作岗位。这些年,蒋浩先生和一些学人曾多次建议对《刑事诉讼:控辩审三人谈》进行及时修订再版但是因为工作原因、个人原因,都没能实现。是这次刑诉法修订的契机,和蒋浩先生的热心催促,让我们终于有了十几年的重聚再谈。
刑事诉讼法被称为“小宪法”,因与公民权利保护息息相关,故而2012年刑诉法修改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中间既有法律人职业性、专业性的关注,也有刑事案件当事人感同身受的体会,还有普通社会公众对热点聚焦的讨论。我和姜伟虽都已不在司法机关任职,但职业的敏感、法治的情怀一如既往。过往的职业经历和阅历的积累,加之对新的工作岗位的体悟,特别是姜伟在政法岗位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可能更有助于我们作为曾经的职业法律人、如今的党务工作者,从不同的站位、角度,对这部不断修订、更加符合国情、逐步臻于完善的刑事诉讼法有更全面、更深切的认识;对体会立法精神,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之所思、所虑、所述,也许会更有独特意义。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虽然姜伟当时已离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我们仍然启动了这项工作,仍然从控、辩、审三方的角度展开讨论。哪曾想,在讨论进行了一轮以后,我也离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岗位。
就我个人而言,与刑诉法结缘颇深。1996年、2012年两次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诉法的修改,并主持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制定的前半段工作。在此过程中,我与刑事审判庭和研究室的同事们,秉持忠实立法、客观公正的立场,尽最大努力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来规范审判权的行使、促进程序公正的实现,以体现确保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立法精神。在最高人民法院所承担的工作的性质,以及对刑诉法有效惩罚犯罪和有力保障人权的作用的理解,使我对审判权的行使更加审慎,始终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不敢丝毫疏忽懈怠。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赵作海、“二张案”等重大冤假错案,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也使一般民众对通过刑事诉讼改革预防冤假错案产生了相当大的期待。
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结构、制度和程序及其背后承载的法律价值和社会功能,是我们在“三人谈”中面对疑难和争议问题时求取共识的最重要基础。而针对修法后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力求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能在原作基础上作出更有力度的拓展和延伸。这次聚谈,我们三人既有老友重逢的默契和驾轻就熟,也有对新著付梓的盼望。谈论中相合处会心微笑,相争时面红耳赤,屡屡擦出思想火花,我们为之陶醉,也期待能引起读者诸君的共鸣。
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希望我们这本书能有益于新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的实施,能为控、辩、审法律共同体,为实务界、理论界学人和社会大众,提供一种探究刑诉法的三维视角。中国法治发展仍在继续,也必将越来越好。这次“三人谈”,也算是我们为中国法治发展所尽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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