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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出席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座谈会

时间:2014-06-01 点击:
528日上午,由对外联络部主办的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座谈会在中国法学会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座谈会由对外联络部谷昭民主任主持。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司法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研究会、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14家指导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张鸣起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中欧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之后,欧洲成为我国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今年四月份,习总书记对欧洲进行了一系列密集、高效、高端的访问,提出共同打造中欧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的倡议,谋划在世界范围和全球高度上推动中欧关系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开展对欧法学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张会长又介绍了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他指出,指导委员会是论坛的指导、协调和咨询机构,成员单位是中欧在本国、本区域政治、经济、法学法律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执行论坛相关决议能力的政府机构或经济、法学法律组织,是推动中欧关系发展的权威性、前瞻性的高端法律智库。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确定中国和欧洲法学法律合作的优先领域、破解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的结构性法律难题、研究制定论坛发展战略、组织成员单位主办法律论坛或配合主办方的筹备工作等。张会长同时还介绍了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区域法律交流协调机制的相关情况。
来自各成员单位的代表分别对本单位对欧交流的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介绍,并在此基础上畅所欲言,共同探讨了中欧法学法律未来交往的优先领域及长远战略规划,为即将于625日在奥地利维也纳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及论坛指导委员会首次会议上全面提出中方主张和倡议充分提供了意见和建议。代表们指出,未来中欧法律交流合作的重点可集中于民商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保法、行政法、经贸纠纷解决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合作、知识产权等领域,借助各种论坛、研讨会等平台不断宣传我国法学法律主张,发出中国法学法律界的声音。高校代表们指出,各高校目前都与欧洲开展了丰富的法律人才合作培养项目,希望中国法学会能够一道参与并支持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最后,各与会代表达成共识,应当借助中国-欧洲法律论坛指导委员会的平台,整合并共享各成员单位资源,共同为我国法学法律界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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