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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当选中国法学会会长

时间:2013-12-02 点击:
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11月30日在京闭幕。原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新一任会长。他强调,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法学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王乐泉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说,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他表示,中国法学会将更加积极有效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加热心诚恳地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王乐泉强调,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诸多方面,一定大有可为。
他提出,为推动中国法学会工作实现新跨越,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抵御各种错误和有害思潮,确保法学研究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王乐泉要求,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勇于实践。要以加强“三个服务”为主要抓手,努力推动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学交流不断拓展,法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组织体系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大会通过了中国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国法学会章程(修改)》的决议。陈冀平再次被推举为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大会还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议还聘请了新一届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中国法学会的前身是新法学研究会、新政治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新中国诞生前夕,即1949年6月,新法学研究会由董必武、林伯渠等90余人发起成立,是召开新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发起单位之一;1951年11月底,新法学研究会与新政治学研究会合并成立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简称政法学会),1953年4月,中国政法学会正式成立;1982年7月,恢复并更名为中国法学会,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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