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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顺利举行

时间:2013-09-10 点击: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初秋的北京迎来了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初评会。
99日,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在中国法学会多功能厅隆重举行,拉开了董奖评选的序幕。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初评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受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的委托,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丁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冯晓青教授,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禾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蒋立山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黎宏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副总编辑李仕春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林维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罗丽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世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张建伟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生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郑贤君教授,《中国法学》编审朱广新研究员等21位知名中青年法学专家担任。李仕春教授兼任秘书长并主持初评会。
林中梁秘书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林中梁同志指出,中国法学会决定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是为了将董必武同志的法治思想发扬光大。新中国的法学、法律教育和研究事业是在董老等辛勤耕耘和开创下发展成长起来的。董老本人是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会长。董奖的设立,既是对董老法学思想的传承,也是对董老最好的纪念。二是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重要品牌的基础上,为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又一个脱颖而出的新平台。
林中梁秘书长强调,中国法学会将努力把“董奖”打造成为我国青年法学法律界学术成果的最高奖项。“董奖”奖励委员会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高度重视评审专家的权威性、评审过程的透明度、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林秘书长指出,各位专家都是“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见证者、参与者、缔造者。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参加初评的各位专家是奖励委员会精挑细选出来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位专家不负众望,认真公正地评选出进入复评的优秀作品。
之后,评审专家对初评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法律信息部副主任吕兴焕同志宣读了《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办法(草案)》,专家们就“草案”的内容展开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最后鼓掌通过了修订后的初评办法。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初评办法首次要求评审专家签署公正承诺书,保证公平地对待每一件参评作品和每一位作者。法律信息部副主任王伟国同志宣读了专家承诺书的内容,全体评审专家均表示认同并在承诺书上逐一签下自己的名字。
进入初评环节的作品一共273件,其中论文193篇,专著80本。初评环节由分组评审与集中评议两个阶段组成。
分组评审环节,按照参评作品的学科属性分为11组进行,原则上每组由两名专家组成,各组作品的选题与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相对应。专家们到指定位置坐下后,全场瞬间安静,只听见翻阅书籍的沙沙声。认真审阅完每件作品后,专家根据评审标准逐一打分。在完成各自的打分之后,同组专家开始相互交换评审意见,并从作品的选题、研究方法、论证材料与过程、观点与结论、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展开充分的讨论。随着越来越多组专家进入讨论状态,评审会的现场变得非常热闹。经过长达三个小时不间隔、高强度的评审,每组专家从本组参评作品中推荐约50%进入复评环节。
各组的推荐名单出炉后,在李仕春教授的主持下,委员们进行了集中评议,最终确定了137件作品(其中包括论文79篇、专著58本)进入复评环节。
最后,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评审结果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标志着初评会的完满结束。近日,评奖办公室将组织复评工作。
参加本次评审会的还有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陈谦信副研究员、曹菲副研究员、刘灿华助理研究员以及付茂鲁、王丽娟、孙云霄、肖志威、敖婷婷等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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