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研究会之窗 >

“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黑龙江大兴安岭举行

时间:2013-07-19 点击:
717日,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黑龙江大兴安岭举行,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剑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刘剑主任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对于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形成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开展,打造了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繁荣法治文化的崭新品牌,搭建了青年法律学子发扬志愿精神、服务基层群众的有效平台,同时提供了青年法律学子深入社会实践、了解国情民意的难得机会,发挥了青年法律学子勇于扎根基层、放飞青春梦想的积极作用。
       
刘剑主任强调,希望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法治精神得到弘扬,法治信仰得以树立,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具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氛围,在全社会培育对法治的信仰与认同,法治国家建设才会拥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也希望广大青年志愿者利用这次难得的社会实践机会,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了解基层,特别是法治建设的基本状况与存在问题,达到在实践中汲取营养、检验知识、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的目的。相信同学们一定能有所收获、有所感悟。
       
此次活动是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大兴安岭地委政法委、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地区行署公安局、地区行署司法局承办的,并得到了黑龙江省委政法委、黑龙江省法学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的大力支持。这次活动是今年继安徽滁州、湖北襄阳之后的第三站活动,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7所高校的志愿者共约40人参加此次活动。活动还安排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汪习根为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局干部职工作题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报告会;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围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现状、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农村土地流转、基层医疗卫生、涉法涉诉信访等课题进行深入地研讨、交流,并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活动。同时,还为基层带来了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包括由中国法学会主导开发的普法益智棋、扑克牌\动漫光盘等系列产品和法治类图书;带来了精彩的法制文艺演出;提供一些和当地实际紧密结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