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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孙宪忠教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讲座

时间:2013-05-20 点击:

2013516日,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军院长的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孙宪忠教授做客本学期第三次“高伟绅经贸法律博士论坛”,为我院学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

 

(讲座现场)

孙宪忠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常务副会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在澳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等多所大学任兼职教授。从1995年国家物权法立法工作开始到物权法颁布,一直受邀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立法专家。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民众所有权正当性和有效性问题”。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主持,王军院长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孙宪忠教授,并对孙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宁红丽副教授、傅广宇老师、姜龙老师等也参与了此次讲座。

  

(讲座由王军院长主持)

教授首先提出了如何从历史的角度认识所有权问题。他指出,在中国民众所有权遭遇入罪除罪、再次入罪、再次除罪的过程。早先所有权是罪恶,后来经过人文主义革命、工业革命、启蒙运动这三大世界性的革命除罪了,人文主义革命解决了所有权伦理正当性的问题,而工业革命解决了所有权的有效性的问题。后来经过苏联时期所有权再次入罪,最后经过改革开放将所有权再次除罪。

孙教授认为,民法是很典型的注重形式正义的法律,因此民法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是法律基本的精神和逻辑的本源,所以“民法是万法之母”即源于此。如果没有形式正义,那么是无法解决实质正义的。

最后,孙宪忠教授总结道,中国的所有权立法确实是有进步的,所有权正当性和有效性的问题还要继续解决。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众的权力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是历史发展的潮流,也一个国家发展的最根本、最可靠的渊源,如果我们能够给予民众的所有权充分的承认和保护,能够解决它的正当性有效性问题,我们的国家就会长治久安。

 

(孙宪忠教授在演讲)

演讲结束后,进入提问环节,现场的同学分别就小产权房的制度设计、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分类问题等对孙教授进行了提问和讨论,孙教授一一进行了细致的解答,赢得了全场听众热烈的掌声。

最后,王军院长对本次讲座作了精彩点评,他指出,孙教授在整个演讲过程中,并不试图去解剖所有权内部的概念,而是通过所有权对社会的作用,从历史纵向的角度进行评论。孙老师的演讲给我们一种启发,就是在研究问题的时候,第一,不应该研究太广的问题,“小题大作”是我们做学问的要点;第二,采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会更深刻更全面。孙老师作为学者有一个很坚定的立场,他的这种倾向于下层人民的立场,树立其学术上的人格,值得各位同学思考和学习。

  

(参会老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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