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学界新闻 >

商务部杨国华副司长论“WTO与国际法治”

时间:2012-10-22 点击:

 

20121018,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邀请,商务部条法司杨国华副司长做客第90期“高伟绅经贸法律博士论坛”,为法学院学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

 

杨国华现任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他曾负责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应诉、中外知识产权谈判与合作、外经贸部“WTO法律工作组”的工作。参加了在日内瓦进行的中国加入WTO多边谈判,以及中美、中欧和中国与墨西哥等的双边谈判。杨司长长期从事对外贸易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和理论研究,先后出版了大量专著。主要著作有:《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研究》、《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概述》、《中国加入WTO法律问题专论》等等。

 

(杨国华副司长在演讲)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WTO与国际法治。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主持,王军院长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杨国华副司长,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石静霞教授、陈卫东副教授等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杨国华副司长的开场白“我今天来到这里,是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发现了一个法治的理想国,也就是WTO。”引起了大家的极大兴趣。接着,他从三个方面论证了心目中“法治的理想国”。首先,WTO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其次,WTO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第三,WTO的裁决得到了普遍的尊重。杨国华副司长还以“美国进口禽肉限制案”、“汽车零部件案”、“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案”等六大案件为切入点,从规则立法、实践的参与经验等方面论证了WTO法在世界法治中的模范地位。

 

杨司长“重点突出,语言幽默,案例生动”的演讲过程,促使台下的同学进行积极的思考,同学们的思维很快被调动起来,讲座互动环节气氛热烈。同学们相继发表了或赞同或质疑的看法。有同学认为,事物发展是有过程的,我们承认加入WTO有利有弊,最主要还是看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同学提出良好的法律得到良好的执行,就一定是理想国吗?这个标准一定是正确的吗?杨司长总结说,大家的质疑都在争论一个问题,即法治的标准是什么。关于法治的标准法理学的书中都有阐述,大家可以多看多想。WTO未来的走向是很关键的,中国的一举一动也影响着它的走向,这就是法治的进步。

 

(同学们在提问)

 

接下来,王军院长对张主任的演讲作了精辟的点评。老师说,中国加入WTO肯定是一个进步,这是毫无疑问的。中国人非常聪明,我们善于学习,一定能够把WTO规则运用得更好。同时,WTO也有它的局限性,还要继续看其今后的发展。世贸组织成员国的任何行为都要受到一个总的规则的约束,而这个规则是在一个程序规则的总体框架之下的。这个程序规则就是由第三方,也就是由WTO的专家来做评判,而不是由一个贸易强国或者一个经济大国、军事强国来做谈判,从这一点来说,肯定是一个进步。

 

(王军院长在点评)

 

通过聆听和参与此次讲座,不仅使同学们深刻领会了WTO的专业知识,更使同学们的的思维得到开阔,讲座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与会老师合影)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藏 打印 关闭